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ec230525001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唐罕清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方便快捷反映问题,如您发现我司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腐败和作风问题,如要求分包分供安排吃饭娱乐旅游、买单报销,向分包分供索取礼品礼金、索要回扣,故意拖延刁难、暗箱操作招标等问题,可通过中建三局纪委、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设立的多种监督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公告如下:

一、中建三局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7—65275683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jwjd@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8971178578

二、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65195099(转588)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hdjjb@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7301653286

三、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











中建三局纪委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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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体检与医学研究中心项目(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D-07地块)

垃圾外运工程





















招标编号:cscec23052500112







青山体检与医学研究中心项目(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单元D-07地块)

垃圾外运工程

招 标 公 告

青山体检与医学研究中心项目(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单元D-07地块)工程由招标单位施工总承包,为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本着诚实信用、合理价格的原则,招标人决定对垃圾外运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1家专业施工分包单位。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青山体检与医学研究中心项目(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单元D-07地块)

2.工程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曹龙路。

3.工程概况:项目用地面积2.97万㎡、建筑面积约11.13万㎡,其中地上共三栋单体,1# 楼地上5层,建筑高度25.70m;2# 楼主楼38层、建筑高度178m,裙楼4层,建筑高度24.75m,3# 楼地上4层,建筑高度18.40m。主楼建筑面积7.7万㎡;地下二层,建筑面积3.4万㎡。主要建筑功能为停车库、医疗体检、教育培训及商务办公等。

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4.1.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实体拆改产生的废渣土、施工中切割或撒落产生的余料、材料包装用品、人为原因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等施工区垃圾、现场拆除产生的废料废渣、碎石块、废砂浆、砖瓦碎块、混凝土块、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料、废木材、泡沫制品、废弃包装、废弃树木绿植等施工现场所有垃圾)的归堆、上车(装车及卸车)、运输、处理等全部工作。垃圾上车人工及机械器具(包含但不限于挖机、铲车)、车辆出门保洁、环保协调、城管协调、特殊时段外运车辆的升级和渣土消纳及所有相关费用的缴纳均包含在单价中。因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分类的投标人必须按相应的要求装车和卸车。垃圾运输申报等相关手续由投标人统一办理(投标人必须办理处置申报手续及市容监察、卸车点、安全等相关手续)等一切相关工作。

4.2.承包方式:采用对本分包工程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保清洁、包运输、包机械设备的承包形式。

5.工期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时间进场施工,施工进度按照招标人的总进度计划进行,本工程暂定计划进场时间2023年7月,工期约520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工程规模:建筑垃圾外运约7000m3。

7.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中标人应于每月11日前向招标人提供截止本月10日止的进度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招标人审核完毕,并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相应工程进度款60天内,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70%的进度款;在分包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本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后6个月内付清剩余的工程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当期完成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

2)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分包人需在进场前7天内按合同价(含增值税)的5%向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无息返还。逾期不予交纳的,由承包人在应付分包人工程款中保留相应款项作为保证金。该保留款项视为已支付分包人工程款,分包人不得以未收到现金为由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招标人每次付款前7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先向招标人提供等额(产值金额而非支付金额)的正式(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质保金前的最后一次付款前投标人必须连同质保金的等额发票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利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工作。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0.2 万元整。

9.招标主体:中建三局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工程量计算方式:招标人采用以“云筑畅行”影像反应的装满车次计量。

11.1每辆垃圾外运车首次进场时,需项目后勤、工长、物资、商务共同测量车辆长、宽、高,核对尺寸是否与合同约定车型相匹配并办理《车辆确认表》。每辆垃圾外运车均需符合招标人设定的车型要求;若出现合同约定外车型,要求车辆不得进场;每车垃圾装载必须达到满载要求,除因招标人原因及招标人同意外,未达到满载要求的车次不予计量。

11.2垃圾外运进出施工现场过程中,招标人采用以下方法核查工程量:招标人通过“云筑畅行”发起垃圾外运车辆进出场申请。

采用“云筑畅行”结算具体要求:

A.“云筑畅行”进场需拍摄3张照片:卸货模式的空车照、司机与前车牌的合照、保卫放行人员的照片。

B.“云筑畅行”出场需拍摄3张照片:能反映装载情况的满车照、司机与前车牌的合照、保卫放行人员的照片。

C.“云筑畅行”进、出场审批人员不得低于2人,物资负责人、后勤负责人必须参与审批。

11.3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拍摄照片(满足结算要求)后发起进出场申请,完成审批后生成实时绿码方可允许垃圾车辆进出场施工现场。按月从云筑网导出云筑畅行台账作为唯一结算依据,核对无误后办理《建筑垃圾外运汇总表》签字确认数量。《建筑垃圾外运汇总表》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每月中期结算及最终结算的依据。当月产生当月核实当月结算,不得延至次月,否则过期作废。

招标人将监督垃圾外运车辆空车车厢内是否加装钢板架、垃圾是否装满、是否压实等情况。

12.车辆要求:需满足温州市政府相关规定。

13.其他: /

二、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质、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社保在缴职工,社保缴纳期限不得低于 3 个月(从招标公告发起日往前推算,最低不得少于3个月)。

3.关联单位不可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竞标,一经发现将做废标处理,且将根据公司规定予以进行相关违规失信登记。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3)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

(4)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5)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9)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的其他联合行动;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失信人不能参与投标。

5.与我司有应结未结项目且无正当理由拖延结算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如有,将在资审阶段根据审查意见予以淘汰。

6.投标单位需具备 浙江省 区域近 2 年同本工程相关的业绩。

7.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8.非中建三局《专业分包商名册》中不合格单位。

9.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若开标完成后,中标单位不在上海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中,需考察合格后方可定标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3.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4.对于到期的资质资料需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并及时登录云筑网”店铺中心“更新完善企业信息,确保云筑网注册、认证、账号信息准确无误。

5.投标人报名时提供附件,无需提供字纸资料(必须提供以下扫描件上传至云筑网报名通道附件中,云筑网附件已有且未过期可不提供)。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

2

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盖单位公章)

3

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4

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记录(不低于3个月)

5

近2年浙江区域相关业绩清单及相关合同扫描件

(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具体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在云筑网上发布电子版。通过“云筑网”

(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3.发放对象:云筑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2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云筑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3.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与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有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建三局有限公司分供方评价及分级管理细则》进行信用评价。

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满足第3条:“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要求缴纳,应缴纳但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用原路返还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原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原路返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6. 不予退还情形:

6.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又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8号瑞晶国际大厦36楼商务部

分公司联系人:唐罕清 联系电话:18658890705

项目联系人1:周武鹏(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15658792210

项目联系人2:蔡文君(商务经理) 联系电话:17621861162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方: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系 公司(住址: )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我司的 为代理人,参与贵司青山体检与医学研究中心项目(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单元D-07地块)垃圾外运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电话: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代理人声明:我 系上述 公司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两位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
















































注册报名地址:https://xy.yzw.cn/sj/bid-detail?tenderId=3050409&source=1&tenderCode=cscec230525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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