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移动信息2024年办公网流量管理平台开发一期一阶段软件开发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_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153.38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xjs20240500096
预算金额153.3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智杰15210190195
中标公司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153.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移动信息2024年办公网流量管理平台开发一期一阶段软件开发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_中标结果公示
中移动信息2024年办公网流量管理平台开发一期一阶段软件开发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标段1/标包1的中标人为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6日
中移动信息2024年办公网流量管理平台开发一期一阶段软件开发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移动信息2024年办公网流量管理平台开发一期一阶段软件开发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XJS20240500096),招标人为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
办公网流量管理平台开发一期一阶段工程项目
1.2 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办公网流量管理平台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服务1套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240.00万元,含税254.4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标包1综合信息网平台1
2、资格要求

2.1 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 本项目要求能够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或同类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如果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只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a)在税务机关官网查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和查询地址;
b)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5 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
出具《保密承诺书》。
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本项目只接受原制造商(原厂)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出具《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参见第六章)。
2.7 供应商应具备1个从2021年1月1日至项目发布公告之日,不低于100万元(含税)的同类平台或系统类项目合同案例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签订的单个含税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平台或系统类项目合同案例:
注:需提供案例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提供与投标人(作为被委托方/乙方)签署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签订日期等;或能体现前述内容的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复印件(至少提供1张),以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查验截图;以框架+订单方式签署的合同,除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外,还需提供框架合同下的至少1个采购订单,并提供与采购订单对应的至少1张结算发票复印件,以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查验截图;
2、以框架+订单方式的签署的合同,按总体框架协议认定为一个有效合同;
3、合同签字盖章认定条件:合同签字盖章页须具有公章或合同章;
4、合同签订日期认定条件: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5、发票认定条件:发票相对方须与其对应合同签署主体一致;发票开票日期不能早于其对应合同的签订日期;发票真伪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结果为准,查验结果显示的发票详细信息与发票票面信息一致,则该发票有效,如查验结果为无此票、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则该发票无效。
6、合同金额认定:普通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该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7、同类平台软件开发类项目指合同关键页的采购内容应包含:“态势”、“安全管控”、“安全管理”、“安全防护”或“安全运营”等安全监测处置相关内容关键字。软件产品、硬件产品、运营支撑或维护服务类项目不予认可。代理商/渠道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内容不齐全或不清晰等导致评委无法认定的,一律不予认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 2024年07月01日22时00分至2024年07月0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3.2投标人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3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4.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4.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 ,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西城区广宁伯街2号金泽大厦5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国际金融大厦 D 座 5 层
邮编:100031
项目负责人:贾智杰、马括、幺禹昂、李子宜
联系电话:15210190195、13811714072
邮箱:jiazhijie@ptac.com.cn
异议提出人须知:
一、接收异议的时限
(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二)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二、接收异议的渠道
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评审结果存在影响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受理渠道见采购公告/采购公示异议受理链接。
三、异议提出人须知
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应当通过公告、公示、采购文件规定的渠道提交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二)异议提出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三)异议对象或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提出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异议提出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其中,异议提出人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相关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一)异议提出人未参与该项目,或者与该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超出规定异议时限的(以送达之日计算);
(三)异议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四)异议函未署具异议提出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五)以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
(六)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详细内容进行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已作出解答,且在答复后3日内异议提出人未能提出新的证据的;
(八)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不符合采购公告、公示、采购文件规定的要素及渠道要求的。
恶意异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首次异议受理并正式答复后,在不能提供新的有效证据情况下仍就同一问题再次进行异议的。在异议管理员给予后续处罚提醒后,依然就同一问题继续进行异议的。恶意异议不予受理,对供应商的恶意异议行为,招标人有权就恶意异议行为对恶意异议行为提出人进行追责。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8、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9、附加项

11.1若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招标人提出申报。
11.2 本项目将实施远程线上投标,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1日
中移动信息2024年办公网流量管理平台开发一期一阶段软件开发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_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移动信息2024年办公网流量管理平台开发一期一阶段软件开发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于2024-07-23 09:30开标,并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及中标情况: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不含税投标报价1,533,870.00元,含税投标报价1,625,902.20元,中标份额100%。
二、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7位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于2024年07月25日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本项目不涉及。
四、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姓名:贾智杰、马括、李子宜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5210190195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邮箱:jiazhijie@ptac.com.cn
2、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标结果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投标人未公开的投标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07-29 23:00。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五、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招标人名称: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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