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吉安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我中心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对吉安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2020-2021年度木制家具、竹制家具、金属家具协议供货补录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招标编号:吉政采【2020】2号第二次
2.协议供货项目、规格和金额范围: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协议供货有效期 |
协议供货 金额范围 |
服务对象 |
01 |
木制 家具类 |
办公桌椅、会议桌椅、阅览桌椅、电脑桌椅,餐厅桌椅、教学桌椅、书柜、书架、沙发、茶几、床、教学实验用台(桌)、学生公寓(宿舍)家具、其它木制家具。 |
本期协议供货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止 |
本期协议供货限额为50万元以下(含50万) |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
02 |
竹制 家具类 |
办公桌椅、会议桌椅、阅览桌椅、电脑桌椅,餐厅桌椅、教学桌椅、书柜、书架、沙发、茶几、床、教学实验用台(桌)、学生公寓(宿舍)家具、其它竹制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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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金属 家具类 |
办公桌椅、会议桌椅、阅览桌椅、电脑桌椅,餐厅桌椅、教学桌椅、书柜、书架、沙发、茶几、床、教学实验用台(桌)、学生公寓(宿舍)家具,密集柜(架)、保险柜(箱)、文件柜,其他金属综合家具。 |
注:本次招标共分3个包,投标人根据自己的产品,可以全部投标,也可选择投标。投2个及2个以上包的,各包投标内容可编制在同一本投标文件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家具生产制造商,由产品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制造商因故不能直接投标的,可委托一家代理商作为全权代理参加投标(需由制造商法人签署授权书),但投标人仍为制造商(投标文件须密封、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人如在吉安市区内(含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和井开区)增设协议供货销售商的,必须提供协议供货制造商的授权书。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吉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jazfcg.com.cn/)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投标成本
(1)本次招标项目由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采购代理机构不向采购人、投标人和中标人收取任何代理费用;
(2)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在2020年5月22日北京时间10:00前到达我中心帐户,不接受现金存入方式缴纳的保证金(注: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名称,注明吉政采2020-2号第二次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须将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截止之前(汇款帐户必须为投标人公司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转入以下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71299101000002783
开户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理处(简称: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
备注:网银交易时开户行请选择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6.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
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2020年5月22日北京时间10:00前将投标文件文件递交至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厅(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吉安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吉安市井冈山大道与尚德路交汇处吉安市财政局大楼912室
联系人:罗春华
联系电话:0796-821999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10楼
邮 编:343000
联 系 人:范梅英
联系电话:0796-8210231
注:1.仅允许一名投标人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 37.3℃,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2.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3.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吉安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为不影响各投标人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现场体温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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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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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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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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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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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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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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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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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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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开标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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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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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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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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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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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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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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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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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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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