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上海局延榆铁路YYZQ-2标段第三批自购物资重新招标采购(土工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小军152094956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8
公告正文

中铁上海局延榆铁路YYZQ-2标段第三批自购物资重新招标采购(土工材料)(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由 《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329号)、《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3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YYZQ-2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土工材料等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2 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为: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1日23时59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注册并按要求成功办理CA锁后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0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8日9时30分,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人携带电子钥匙及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开标室。(注:线上须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6.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xggzyjy.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延榆铁路YYZQ-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147号

联 系 人:聂启伟

联系电话:15029967396

电子邮箱:44741259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联 系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

联 系 人:王小军 联 系 电 话:15209495678

联 系 人:王 硕 联 系 电 话:15201593709

2024年5月27日

附件1:项目概况

序号

招标人

可研批准单位

可研批文及文号

工程概况

备注

1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延榆铁路YYZQ-2标段项目经理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人民政府

《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329号)

本标段为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站前工程YYZQ-2标段,位于陕西省北部,线路位于延安市宝塔区内起讫里程DK322+052~DK340+450,正线长度18.283km。

(1)主要工程内容:迁改工程、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及明洞工程、轨道工程(无砟道床施工及CPⅢ测设)、信号工程(综合接地)、房屋工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

(2)主要工程数量包括:路基0.109km/2段;隧道11826.3延长米/3座;桥梁6.35km/3座,其中移动模架现浇48m箱梁34孔,支架现浇32m箱梁6孔,支架现浇24m箱梁3孔;无砟轨道道床36.57铺轨公里;房屋工程1139.1㎡。

(3)产值及工期:本线施工总产值19.65亿元,总工期:182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8年11月30日,工期5年。

附件2:包件划分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TGCL-01

土工材料

226820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延榆铁路YYZQ-2标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平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提供设备证明材料),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3)财务能力要求: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②投标人须提供至少连续两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新成立单位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③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满足Q/CR 549-2016要求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种物资不少于1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2021年1月1日以来同规格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聚丙烯长丝无纺布、聚丙烯土工布各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以来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不在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0

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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