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清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建设项目(城区环卫停车场及垃圾压缩中转站)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 2024年3月29日上午9:30 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开标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
招标人联系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33号 ;
招标人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屏山路2号楼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清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建设项目(城区环卫停车场及垃圾压缩中转站)监理;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00日历天;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中标候选人
5.公示时间: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网上发布”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中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6、监督部门: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2024年3月29日
本工程于 2024年3月29日上午9:30 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开标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
招标人联系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33号 ;
招标人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屏山路2号楼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清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建设项目(城区环卫停车场及垃圾压缩中转站)监理;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00日历天;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清流县宏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合熠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5.公示时间: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网上发布”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中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6、监督部门: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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