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材料)加工合同
甲方:际华三五四三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邢台盛凯亚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河北省涿州市
签订时间:2024年07月10日
合同编号:公司(加)20240710-3
经甲方、乙方双方商定,由乙方承接冰感圆领T恤加工任务。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1 加工数量和交货进度
加工总量为2460,乙方严格按照月进度数量和批次计划生产(见附表),乙方按照甲方生产要求按计划批次交货,2024年07月25日前完成全部交货,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加工产品交付甲方所在地时间。期间若有计划调整或追加计划,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以甲方书面调整确认书为准。
2 质量要求
2.1 甲方提供加工冰感圆领T恤的技术规范、工艺要求,乙方需在工艺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在任务完结后交回甲方。乙方依据甲方的工艺文件要求进行报样,并确保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执行。如生产中有异议以甲方的书面答复为准。
2.2 乙方依据甲方的要求组织生产。乙方要做好生产过程控制,禁止违规操作, 甲方一经发现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损失由乙方负担,乙方对质量负全面责任。
2.3 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报送生产样,经甲方确认通后方可进行大货生产,生产时须严格按照确认样要求执行;生产样未经确认私自进行生产的,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应妥善保管确认样品,如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形应按1000元/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情形下如出现质量问题争议的,以甲方保管的标准样为准。经两次交付生产样/检测样仍不能满足甲方产品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自行承担试产的成本,返还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4 乙方必须严格保证产品质量,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产品转交第三方生产。
2.5 甲方发现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要求乙方采取措施改进,乙方不及时纠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6 产品包装严格执行按甲方技术规范和工艺要求,名称、型号、数量准确,不得混号、混箱。
2.7 乙方对所加工的产品最终质量负责,并以甲方检验结果或最终用户接受产品且没有异议为准。
3 材料、产品运输和交接
3.1 甲方2024年07月11日供应首批材料,甲方材料到达乙方后,乙方在3天内清点核实数量并将清单签字回传甲方。乙方5天未回传的,视同认可甲方供应材料的数据。
3.2 乙方要把好原材料质量关,发现问题要在两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要明确不合格数量和原因,经甲方驻厂人员鉴定签字后发到甲方。甲方两天内明确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确定使用方法或进行更换。
3.3 双方按商定的材料消耗执行,乙方超耗自负。乙方要超前平衡和核算材料消耗数量,并及时通知甲方,防止由于超耗、丢失等原因造成补料不及时影响交货期。对乙方超耗原材料的价值,甲方有权直接在加工费中扣除。乙方杜绝超计划生产,剩余原材料退回甲方。
3.4 双方要做好材料和产品交接记录,以双方签字凭证为准。除日常交接外,每周甲乙双方核对一次累计交接数量。
3.5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甲方所供材料及其产生的半成品、成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留置。因保管不善或运输所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6 甲方负责把主辅材料运输至乙方,乙方负责把工作成果和剩余主辅材料等运输至甲方。甲、乙双方运输费用各自负担。甲乙双方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材料、产品损失各自负担。
4 产品的检验
4.1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须配备专职检验人员;各环节检验按照甲方要求普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4.2 质量指标:合格率100%。
4.3 甲方对乙方生产并检验合格的工作成果抽检,即便出具了合格的检验报告并经需方验收入库,如因产品质量存在任何瑕疵的,供方仍应对产品质量承担一切责任。抽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方可发货。合格品数量以甲方驻地验收的合格数量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而发生的修理、重作、返工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4.4 甲方派人员驻乙方检验(食宿由乙方负责),乙方须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能交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对乙方生产的不合格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按产品的成本价格向甲方赔偿损失。
4.5 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采取补救措施不当或经甲方二次验收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4.6 乙方对车间利器、血迹、毛发、动物尸体、动物粪便等红灯项管理必须有效完善,甲方的成品必须100%检针,若甲方或客户在产品中发现利器、血迹、毛发、动物尸体、动物粪便,每次扣减加工费10000(壹万元)且停产整改。
4.7 产品包装严格执行按甲方技术规范和工艺要求,不得错号、混箱。
5 加工单价
加工单价:4.9元/件(肆元玖角/件),含税价。
合同金额:12054元(壹万贰仟零伍拾肆元整)。
不含税合同金额:10667.26元(壹万零陆佰陆拾柒元贰角陆分)。
税额:1386.74元(壹仟叁佰捌拾陆元柒角肆分)。
6 结算方式
6.1 乙方交货后,经甲方确认合格后办理入库,按合格数量由乙方开具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法合规发票后60天内以电汇方式向乙方结算货款的90?,剩余10?货款经最终用户确认无质量异议后结清。
6.2 计算公式:应付加工费=加工单价x合格数量-超耗价值-其他损失。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给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7.2 乙方保证按批次计划生产,交货期延迟3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按乙方未按期交付的其生产的产品加工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交货延期10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未按期生产产品的金额的30%,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后甲方可以获得的利益、以及甲方为维护本合同项下权益发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等)。
7.3 货物到甲方工厂后,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翻修、检验、重做等情况而导致甲方生产加工时间延误的,视同乙方的供货延误,按照延期交货处理。
7.4 如大货产品出现质量、交货等问题被最终用户索赔,甲方接受索赔后,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索赔金额从加工费中相应扣除,扣除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相应损失。
7.5 乙方妥善保管技术规范、工艺要求等技术资料,不得复印,合同执行完毕后交还甲方,乙方丢失的,赔偿甲方1000元。
7.6 甲方在双方无异议后按时付款,延迟3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按甲方未按期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10日及以上的,乙方方有权终止合同,
8 知识产权
8.1 对于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该产品开发设计、技术、工艺方案、知识产权等归属甲方。
8.2 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对甲方的产品设计、加工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设计方案、技术方案或者其结合所提出新的研发设计方案,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
8.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标识、文字、图片等信息,不得销售带有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标识、文字、图片等信息的产品。
9 保密条款
9.1 商业秘密:乙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属于甲方的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且从公开渠道无法获得的资料、文件等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提供的与生产、产品、工艺、设计、图纸、客户名单、合同、价格等任何商业信息、技术资料、实物封样、生产资料、会议资料和文件、以及甲方提供各种主、辅材料、包装材料、产品面料成分等技术参数。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载于任何载体,或以口头、图像、微信、QQ、书面方式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为非履行本合同目的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产品完成交货,乙方不得保留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工艺要求及实物封样,不得保留相关生产材料,以及带有甲方名称的辅料、包装材料,以上资料和材料应退回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销毁。
9.2 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泄密,应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后甲方可以获得的利益、甲方为维护本合同项下权益发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等)。因乙方恶意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0 反商业贿赂条款
乙方不得违反国家反腐败法律法规,不得提供或接受贿赂,或通过其他手段获取不合理或不正当的利益。乙方承诺不得因业务、付款等事项对甲方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现金、佣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实物、旅游及其他非物质性利益或其它形式的商业贿赂。否则,不论数额大小,甲方将对乙方最低按违规金额的10倍扣减加工费用,情节特别严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交司法部门处理。如甲方人员有上述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后,将给予举报人已查实金额的 40%-60%作为奖励。
11 不可抗力
因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火灾、战争、暴乱、罢工及其他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相应情况用书面通知对方,并于30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地区的公证部门出具。根据不可抗力事由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履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12 变更、解除及争议解决
12.1 合同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合同变更以双方签字和盖章的书面内容为准。
12.2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如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当赔偿对方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12.3 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13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发送各项函件、通知、要求、文件往来等,可采用电子邮件或快递的方式向对方委托代理人发送。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则发送电子邮件当天视为送达;如以快递邮件寄送,以邮戳之日起5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14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5 附件
附:技术规范、工艺要求、各种材料消耗定额表(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 | 际华三五四三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 乙方 | 邢台盛凯亚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涿州市范阳中路239号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白塔镇开元路 双塔南行400 米路东 |
法定代表人 | 梁军 | 法定代表人 | 王亚涛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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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涿州支行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沙河支行自塔分理处 |
帐 号 | 0409020009221036521 | 帐 号 | 1019 2809 4069 |
行 号 | 102135209676 | 行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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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号 | 91130681700990412A | 税 号 | 9113 0582 MABN ATGB 6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