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海南)聚酯新材料有限公司6万吨/年PBST连续聚合项目设计采购施催化氧化单元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20230906-5509-11556-b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龙昊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2023年8月31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南PBST-催化氧化单元所需催化氧化单元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906-5509-11556-B1
2.项目内容:海南PBST-催化氧化单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废气处理设施\催化氧化 空气+微量有机废气 22000Nm3/h 非甲烷总烃≤50mg/m3

1.00


包1-催化氧化单元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3.1.7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8 本项目应保证其烟气排放参数中非甲烷总烃≤50 mg/m3、四氢呋喃≤50 mg/m3、颗粒物≤20mg/m3,其它特征污染物低于标准限值。
3.1.9 投标人及催化剂分供商必须具备1套及以上大型石油化工装置中相同或类似的催化焚烧单元设计供货,且在运行的3年及以上良好的工程业绩;性能稳定良好,并获得国家、地方或业主的验收报告;具体业绩表应写明:项目名称、装置名称、供货内容、供货年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焚烧设备类型、系统处理负荷、系统流程简述、排烟温度、项目运行状态等。卖方应提供可核实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含规格、数量、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达标排放、合同复印件、发票、技术协议等。
3.1.10 投标人应在技术标书内附上主要运行业绩的现场图片及催化氧化单元的PLC或DCS运行参数截屏画面,以证明该业绩的真实可靠性。
3.1.11 招标文件中的请购书是针对本“催化氧化单元”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和交货状态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严格遵照,并满足设计资料提交的时间进度要求,如有偏离需在偏离表中列出。应提供对请购书要求的承诺书。
3.1.12 投标文件需要按请购书要求编制,内容齐全、详尽、正确、属实,不可缺项。关键技术文件如设计说明书、PFD、PID、设备一览表、材料表、主要设备数据表、平面布置图、公用工程消耗、三废排放及性能保证等必须按本请购书要求提供。设计文件中的各个设计参数及图纸内容不可缺省,没有原则性错误,同时必须满足请购书要求。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种类、数量必须满足要求。
3.1.13 催化氧化单元的主体设备需由卖方独立设计制造。
3.1.14 投标人或其分供商须具有压力管道GC2 类(国家颁发)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D类(国家颁发)。设计及制造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地方颁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8月29日 8:00至2023年9月7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9月19日 09:30前与陈龙昊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疏敏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特别说明:一、报名提示: 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U-KEY时间耽误投标。在线购买标书、支付费用、制作投标文件等问题,咨询电话400-8198786。二、费用支付提示:(一)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原则上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二)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财务直接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四)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三、标书制作提示:(一)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二)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有权否决投标。(三)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四)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咨询,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如直接联系技术咨询人,则须抄送招标中心人员。(五)如投标人需开具保函,保函受益人建议填写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四、(一)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二)标书上传后,务必模拟自行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有效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五、(一)重要的温馨提醒: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加密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四)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五)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所有要求提供涉及“发票”的(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要求的业绩发票、设备发票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操作方法请参照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bidding.sinopec.com)“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完成后应自行检查,确保发票信息在投标文件“发票信息表中”完整体现。如招标文件中存在要求投标人提供“发票复印件”“发票查询截图”等发票信息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发票复印件”“发票查询截图”等,必须按照上述发票信息核验功能的要求执行。如遇问题应在开标前联系客服(400-819-8786)或招标中心联系人。。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陈龙昊

电 话:

021-58661350

电 子 邮 件:

wzchenlh@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疏敏

电 话:

021-58366600-2536

电 子 邮 件:

shumin.ssec@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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