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资阳市市级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办公用品项目(三次)成交公告
金额
80.1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zfcg(2021)034-2号
预算金额102.18万元
招标公司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邓先生028-26206890
中标公司资阳市诚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80.1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资阳市市级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办公用品项目(三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5120012021000300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办公用品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资阳市诚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资溪村二社郑家巷街7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801636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规格型号、品牌:A3复印纸、至冠、70g; 数量:393; 单价:139元; 规格型号、品牌:A3复印纸、永丰、全竹浆70g; 数量:160; 单价:155元; 规格型号、品牌:A3复印纸、至冠、80g; 数量:90; 单价:160元; 规格型号、品牌:A4复印纸、至冠、70g; 数量:4371; 单价:139元; 规格型号、品牌:A4复印纸、永丰、全竹浆70g; 数量:80; 单价:155元; 规格型号、品牌:A4复印纸、至冠、80g; 数量:402; 单价:160元; 规格型号、品牌:A5复印纸、至冠、70g; 数量:18; 单价:140元; 规格型号、品牌:B4复印纸、至冠、70g; 数量:150; 单价:140元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蒋英(采购人代表)、吴万军、周长骏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无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地址: | 资阳市雁江区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2659207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1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28-2620689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电话: | 028-26592070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YZFCG(2021)034-2号【资采备137号】
项目名称:资阳市市级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办公用品
采购单位: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国·四川(资阳)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编制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拟对资阳市市级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办公用品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1.采购编号:ZYZFCG(2021)034-2号【资采备137号】
2.采购项目:资阳市市级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办公用品
3.采购人: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4.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21860元,大写:壹佰零贰万壹仟捌佰陆拾元整。
6.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情况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无
注:上述1-6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属采购单位根据本次采购项目需求提出。
7.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8. 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请各潜在响应人在报名参与响应之前认真仔细阅读、理解采购文件。若对询价文件中第一、二、六、七章要求不能准确理解,请及时向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咨询,若对询价文件中的第三、四、五章要求不能准确理解,请及时向采购单位咨询。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一律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相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响应人注意及时了解和下载。响应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应自行负责。
9.报名及报价资格确认方式:
(一)已注册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资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ziyang.gov.cn),点击左侧“政府采购入口”进入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后选择所要参与的政府采购项目并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未注册的供应商,在资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网站资料下载),然后按上述步骤操作。(如需电话咨询办理CA数字证书流程,请拨打028-26731203)
1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9日10时30分00秒
11.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12号(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2.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13.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12号,邮编:641300,传真:028-26630937,采购科(询价采购文件内容咨询、质疑受理)028-26206890、028-26630927,响应文件编制咨询010-86483801。
14. 采购人(采购需求、技术部分咨询及质疑受理):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26592070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102.186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102.186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询价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
3 | 联合体询价 | 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
4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零售业。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6 | 询价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7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8 | 询价文件咨询 |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28-26206890 |
9 |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26630937 |
10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28-26630937 |
11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2.2本次询价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是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采购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见询价,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B4(70g)复印纸。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采购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采购文件
10.询价采购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询价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采购文件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询价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进行,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1.3 响应人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询价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询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11.4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报名截止期限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13.1资格性响应文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响应人应按第四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3.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询价小组进行符合性审查,响应人提供的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符合或高于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承诺函
(2)响应货物类采购的品牌、型号、配置及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或响应服务类采购的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或响应工程类采购的工程量清单、工程实施方案及后期服务承诺等。(注:响应高于采购要求的,视为与采购要求同一标准。)
(3)证明响应货物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或权威机构认证等)(注:适用货物和工程类采购)
(4)技术规格应答及偏离表(注:适用货物和工程类采购)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7)售后服务承诺(若有):
A.响应货物制造商家的售后服务内容
B.响应人的售后服务承诺
(8)响应人提交的其它资料(若有)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采购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采购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资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和导出,并在导出响应文件时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其导出响应文件格式为xxx.ZFTBJ。
18.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本单位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并使用制作响应文件的本单位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同时,须携带制作和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况,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使用与响应单位不一致的数字证书签名和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作无效响应。此外,建议使用同一家数字证书机构制发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本询价文件所指电子签章是指以单位公章或个人印章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不包括以亲笔签名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下同>)对同一份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和加密,且在生成响应文件后,务必使用标书查看工具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否则,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3询价文件明确要求相关材料需供应商进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在相应位置进行签章,并将相关材料编入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除询价文件明确要求必须使用电子签章进行签章的情形外,供应商可直接输入相关名称,也可自行使用电子签章。询价小组对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签章进行签署的情形应予认可,但对以亲笔签名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进行签署的情形不予认可。
19.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网上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提供光盘响应文件一份,以备网上提交的响应文件现场不能成功解密)。
19.2.若网上未提交响应文件,即使现场递交光盘响应文件,也作无效响应处理。
任何原因导致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响应文件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人自行承担。
20. 响应文件份数及包含内容
20.1选择有现场递交的,现场递交光盘一份。
20.2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资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书,其格式为xxx.ZFTBJ。
21. 响应文件的密封
将刻录好的光盘响应文件(一份,光盘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章(鲜章)。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时,不适用上述规定。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上传;也可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2.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响应。
23.响应文件的开启
23.1供应商只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递交光盘响应文件的,若开标时,其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的,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3.2供应商同时选择两种递交方式的,则开标时,首先开启网上响应文件,若成功导入,则光盘响应文件不再开启,当场退还供应商;若网上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则可开启其光盘响应文件;若两种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均无法导入,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3.3若本响应文件明确规定需提供样品,则所有样品均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运至指定位置,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4. 响应文件光盘
24.1刻录要求为避免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请不要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须在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使用Nero)来刻录CD光盘,刻录时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且不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否则,不接受其响应。
24.2光盘刻录完成后,必须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请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建议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其方法是:将刻录光盘上的响应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编制系统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查看。
2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活动的组织
26.询价的组织单位: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7.询价的时间、地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一章第11、12条。
28.询价现场参与人员:采购人、响应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响应人授权代表必须参加。
29.询价程序: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
29.1当众宣布投标签到表签到情况及成功交纳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名单。
29.2当众宣布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9.3请响应授权代表按签到顺序解密响应文件。
29.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采购人代表和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
七、询价及评审过程
30.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进行。
八、成交事项
31.确定成交供应商
31.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31.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32.成交通知书
32.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3.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成交候选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3.2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合同事项
34.签订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34.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4.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4.5 询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3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5.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35.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5.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7.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8.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9.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40.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1.履行合同
41.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4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2.验收
42.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资阳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资财采〔2019〕39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也可视项目情况邀请集中采购机构或引入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履约验收工作。
42.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到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十、询价纪律要求
43.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44.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45. 响应人应认真阅读本询价采购文件,完全理解本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若对资格、商务、服务内容等方面的意见、质疑,由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质疑答复,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质疑答复。若同时涉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事项分别提交质疑书,不能一文同时质疑两个单位,否则不予受理(不清楚质疑对象的,可在提出质疑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询问清楚)。
十二、其 他
46.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47.(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询价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
48.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49.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5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情况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无
注:上述1-6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属采购单位根据本次采购项目需求提出。
二、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依据)
响应人参加本次响应,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①可提供2020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0或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扫描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8.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请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本公司在递交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结果并提供网页截图。(注:以上两个网站自取其一。)
10.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情况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代表时提供)。
12.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无需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为贯彻落实《资阳市财政局、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报送采购批量集中采购需求的通知》(资财采〔2021〕9号)的精神,规范市级机关资产配置标准,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简化采购流程,经与市财政局研究,在审核汇总市级机关近期申报采购复印纸需求情况的基础上,参照省级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经验,实施本次批量集中采购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清单及要求
(一)产品质量满足正常使用需求及国家(行业)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全木浆纸或全竹浆纸(注明全竹浆的除外),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质量、规格、性能,并按照国家(行业)专业检验的合格产品。同一供应商响应本项目的货物品牌不超过2个。
供应商须承诺在交货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由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加盖鲜章。
(二)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和数量
(三)供应商所投产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安全措施、检测检验、人工、管理、税金等全部费用,均含在成交价内。
(四)履约时间和履约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7*24小时上门服务。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合同,并与实际使用人(有关市级机关)签订合同约定具体送货批次。送货上门,即:运送至采购人或实际使用人(有关市级机关)指定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城区内)。采购人或实际使用人(有关市级机关)通知供应商一批次送货10件以内的,应在30分钟内送货上门;一批次送货超过10件的,不超过24小时内送货上门。
(五)验收方式: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有关市级机关)按照《资阳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资财采〔2019〕39号)文件执行验收。
(六)验收标准:执行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如,GB/T 24988-2010、GB/T 9704-2012)。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验收报告,并承担国家质量、安全等部门的检测和验收费用。
为确保产品质量,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产品进行质监复检,如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如出现产品受潮、破损或使用中出现卡纸、卷曲等,采购人或实际使用人(有关市级机关)将拒绝付款,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售后服务要求
1 | 定量规格 | A3 | A4 | A5 | B4 | ||||
1 | 定量规格 | 70g | 全竹浆70g | 80g | 70g | 全竹浆70g | 80g | 70g | 70g |
2 | 包装 | 500张/包 4包/件 | 500张/包 4包/件 | 500张/包 4包/件 | 500张/包 8包/件 | 500张/包 8包/件 | 500张/包 8包/件 | 500张/包 8包/件 | 500张/包 4包/件 |
3 | 尺寸mm | 297*420 | 297*420 | 297*420 | 210*297 | 210*297 | 210*297 | 148*210 | 257*364 |
4 | 亮度(白度) | 80%~90% | ≥80% | 80%~90% | 80%~90% | ≥80% | 80%~90% | 80%~90% | 80%~90% |
5 | 不透明度 | ≥85% | ≥90% | ≥85% | ≥85% | ≥90% | ≥85% | ≥85% | ≥85% |
6 | 平滑度 | 正/反面 ≥15s | 正/反面 ≥15s | 正/反面 ≥15s | 正/反面 ≥15s | 正/反面 ≥15s | 正/反面 ≥15s | 正/反面 ≥15s | 正/反面 ≥15s |
7 | 水分含量 | 4%~7% | 4%~7% | 4%~7% | 4%~7% | 4%~7% | 4%~7% | 4%~7% | 4%~7% |
8 | 采购数量(件) | 393 | 160 | 90 | 4371 | 80 | 402 | 18 | 150 |
9 | 采购限价(元/件) | 180元/件 | 180元/件 | 195元/件 | 180元/件 | 180元/件 | 195元/件 | 150元/件 | 150元/件 |
1.售后服务标准必须与该产品出厂市场标准服务一致。
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参与询价,须承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售后服务书。
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时限做出明确承诺。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0.5小时内响应,不晚于第二个自然日上门服务;响应后24小时内解决问题。
3.服务考核和责任承担:供应商需响应服务要求,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完善的工作规范、服务管理流程、日常运维管理流程,故障处理流程、应急处理流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等,并于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递交以上资料。
4.因产品质量问题或未兑现承诺而为采购人带来负面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八)付款方式:本项目初步验收合格15日内,实际使用人(有关市级机关)按签订合同约定比例(≥95%)转账支付当批次价款;全部验收合格30日内,按合同约定比例(≤5%)转账支付当批次剩余价款。全部验收可在复印纸使用达到50%进行。
(九)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
注:以上(一)至(八)项均不能负偏离。
第六章 评审方法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7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询价程序
1.1开启响应文件。
1.2资格审查。
1.3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4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
1.5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6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询价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1.7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8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9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2.1熟悉和理解询价采购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询价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采购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采购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询价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由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2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
2.2.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3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其他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的,询价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3.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一)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询价小组评判的;
(三)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询价小组评判的;
(四)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五)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六)相关法律、法规、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4一次性报价。
2.4.1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4.2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复核。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报价相同且都为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7现场复核
2.7.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询价小组采纳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8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等;
(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9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采购文件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2.10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2.1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 供应商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必须按照报价表格式完整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密封递交现场监督人员或集中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13 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1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评审纪律
3.1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3.2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过程和结果。
3.3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七章 响应人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响应承诺函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中心针对资阳市市级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办公用品项目(项目编号:ZYZFCG(2021)034-2号【资采备137号】)的询价邀请,我公司决定参加贵中心组织的本次询价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的有关事宜。并慎重承诺如下:
1.我方已认真、详细阅读,并予以全面理解贵方发出的询价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若有)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询价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2.我方保证遵守询价采购文件的全部规定,我方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我方所提供的资质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是不可拆卸的。如发现所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责任由我方自负。
3.我方将按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的响应保证金。并承诺:发生本询价采购文件第二章第7.5条下的情况,我方将不要求退还响应保证金。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询价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6.我方承诺本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天
7.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响应人全称(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响应人名称(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二、响应人资格承诺书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人,根据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响应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有( )没有( )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和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
六、我单位不是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七、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 )没有( )行贿犯罪记录。
八、我公司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与本次投标中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没有超过15%。
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十、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一、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响应人名称(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兹委托我单位 为法人授权代表,参加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资阳市市级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办公用品项目(项目编号:ZYZFCG(2021)034-2号【资采备137号】, 第 包(若有分包))询价采购活动,并代为承认、变更响应文件以及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书我单位均予认可。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职务: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响应人名称(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四、技术规格应答及偏离表
项目编号:ZYZFCG(2021)034-2号【资采备137号】 包号(若有分包):
注:1.响应文件有负偏离响应询价采购文件的,必须在表中填写;响应文件中技术响应与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响应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响应人名称(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技术规格 | 响应技术规格 | 负偏离 情况 | 说 明 |
项目编号:ZYZFCG(2021)034-2号【资采备137号】 包号(若有分包):
注:1.响应文件有负偏离响应询价采购文件的,必须在表中填写;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响应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响应人名称(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六、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要求 | 响应情况 | 负偏离及其影响 |
项目编号:ZYZFCG(2021)034-2号【资采备137号】 包号(若有分包):
响应人名称(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报价表
(不得编辑至网上响应文件,应单独密封待审查完成后提交)
项目编号:ZYZFCG(2021)034-2号【资采备137号】 包号(若有分包):
响应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响应人名称(盖公司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 备注 |
合计 |
(不得编辑至网上响应文件,应单独密封待审查完成后提交)
项目编号:ZYZFCG(2021)034-2号【资采备137号】 包号(若有分包):
货币单位:元
按采购文件第五章二(二)“货物主要配置参数和数量”表中的项目对应填写。
响应人名称(盖公司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品目序号 | 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 总价 | 产地 |
合计:(大写) (小写) |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电子签章)
日期:XXXX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电子签章):
日 期: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作参考)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资阳市市级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办公用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ZFCG(2021)034-2号【资采备137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货物品名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资阳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资财采〔2019〕39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评标报告
项目编号,ZC51200020210004400]
项目名称: 资阳市市级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办公用品项目(三次)
开标时间: 2021年7月9日10:28
招标方式: 询价采购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地点: 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地点: 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资阳市)
评标委员会组成:专家3名
评标过程描述:
1、资格评审情况
6家投标文件形式评审均为合格。
0家投标文件形式评审不合格。
2、符合性评审情况
5家投标文件资格评审均为合格。
1家投标文件资格评审不合格。
3、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一致推荐如下中标候选人
定标内容:
中标候选人排序 供应商
中标价(元)
关二称落装 阳市诚席实业自责任公司 801636.00
评标报告
2 | |
3 | |
4 | |
5 | |
813570.00815448.00877125.00967680.00 |
口异常情况说明:
4、评标资料附件
5、中标供应商,品牌,参数
6、建议及意见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组长:
吴三助些藏菜 值
评标报告
资阳市公共交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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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名单
序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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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阳市诚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801636.0000
2 资阳市飞绮商贸有限公司 813570.0000
3 四川华夏智文科技有限公司 8154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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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联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核心产品与四川华夏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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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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