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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王卫片区城市更新总承包工程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望江路交口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包河区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 项目审批单位: |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3-08 11:46:21 |
王卫片区城市更新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2205-340111-04-01-279669、合肥市包河区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王卫片区城市更新总承包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BGZ00389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BGZ00389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路与合巢路交口东南角。
2.6 建设规模:1#地块位于包河区太湖路与合巢路交口东南角,项目占地面积约53.56亩,总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容积率2.0。建设内容为13栋住宅楼及配套商业。15#地块位于徽州大道与殷汇路交口东北角,项目占地面积约16.32亩,总建筑面积约29508平方米,容积率1.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5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44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3栋住宅楼(其中一栋建筑高度约52米)、1栋开闭所、1栋配套商业和附属公园绿地。本项目均为装配式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装配率不低于30%(装配率认证需符合合肥市现行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80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820天。
2.9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装配式方案设计以及图纸深化设计与报批流程办理。
施工范围:场地清表、土石方工程、基础及支护(含降排水)、主体结构、墙体砌筑及二次结构、内外墙粉刷、保温、真石漆、防水、门窗、幕墙、电梯、强弱电、给排水、三网、有线电视、智能化、标识标牌、消防、暖通工程等。本工程含深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一级)。
2.10 项目类别: 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此业绩中须含有装配式施工内容;
(2)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此业绩中须含有装配式施工内容。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其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需承担施工任务,且承担的施工任务规模需不低于上述(1)或(2)中的对应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6要求。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09日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831;0551-66223935。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9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1)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
(2)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王帅
电 话:0551-6345779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 230000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551-66223935,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5751463010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187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0天0小时12分1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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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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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3-080天0小时12分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