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中医文化墙项目(项目编号:PYGP-2018-C-0152)成交公告
金额
193.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8/04/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ygp-2018-c-0152
预算金额193.1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2-8839112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津中医药大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中医文化墙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18-C-0152)成交公告

天津中医药大学 委托,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中医文化墙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中医文化墙项目
2.项目编号:PYGP-2018-C-0152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第1包 193.1 天津天工匠谷科技有限公司 华苑产业园海泰西路18好6-102工业孵化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新校区中医文化墙服务 制作大厅形象墙:金属字喷漆(银色、环保)/石材背景/射灯照明(照明24W、4000K)7000*3000、制作大厅中医文化墙:铜浮雕锻铜材质3500*3000、制作大厅铜雕塑:铸铜材质;铜像1600mm高、制作一楼旁厅中医文化墙:金属不锈钢/摘取《本草经》片段/激光雕刻字体3500*7000、制作二楼中西医结合弧型文化墙:金属不锈钢/亚克力结合4000*2500、制作二楼中国草药展示墙:展柜+展示墙(实木+玻璃)13000*2800、制作二楼文化墙:灯箱(内置LED灯带、灯箱片、6mm钢化玻璃)1800*1000、制作三楼休息区文化墙:竹简造型 不锈钢板,烤漆工艺(含结构)7200*3200、制作四楼文化墙:砂岩浮雕7200*3200、制作大厅整体导视(含中心简介):金属喷漆机身触摸电子展示一体机65寸、制作分流吊牌:金属喷漆1300*240、制作墙面导视牌:金属喷漆1800*800、制作科室牌(双面):金属喷漆300*160、制作电子科室牌:画面色彩真实,兼容性强,金属外壳15寸、制作温馨提示牌(禁止吸烟,保持安静等):亚克力8mm+3mm厚双层叠加、蓝色+白色 150*150、制作护士站立体字:10mm亚克力+2mm不锈钢拉丝1400*160、制作护士站文化墙:实木造型5000*3000、制作超白玻璃书写墙:10mm;4000*3200、制作书写墙logo字:亚克力 10mm;1200*400、制作走廊通顶灯箱:内置LED灯带、灯箱片、6mm钢化玻璃3050*1200、制作室内展板:亚克力3+5;800*1200、制作卷帘:高密度遮光1200*1800、制作隔断帘(含轨道):医疗用5000*3000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2018年04月30之前全部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提供非人为破坏的免费维修服务,质保一年。提供专职技术人员,技术响应时间为7×24小时,上门维修响应时间为8小时。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提供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操作试验,直至运行正常,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并免费上门对采购方相关人员进行产品使用、维护等方面技术培训,使受训人员学会产品的操作使用及简单维护保养。设备所有技术参数经检验应符合技术文件的具体指标,并且按合同规定进行验收。 5.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1.0 193.1 193.1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吴宝齐,陈秀君 蒋茹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老师
2.联系电话:022-88391127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老师:59596158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191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391127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我司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22448.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 0152修改版20180328.pdf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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