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连市中山区公共舆宣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545.1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16279
预算金额545.3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姜海霞
中标联系人周磊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施工][大连市·中山区]大连市中山区公共舆宣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大连市中山区公共舆宣升级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16279 工程名称 大连市中山区公共舆宣升级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16279001002 标段名称 大连市中山区公共舆宣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建设单位 大连市中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填报单位 大连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2年08月29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2年09月02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建设地点 中山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大连花卉苗木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周磊 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 00203435 5451880.180000元 521天 合格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工程 86.25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大连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花卉苗木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景园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姜海霞 周磊 章英梅
注册资格 园林绿化工程师 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 园林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183074109 00203435 12055889
投标报价 5453542.890000元 5451880.180000元 5449372.250000元
工程工期 521天 521天 521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工程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工程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工程
评审得分 86.53 86.25 85.2
企业业绩
1.旅顺红星美凯龙国际广场-展示区室外景观工程
2.革镇堡街道张前路沿线地铁站周边区域绿化改造项目
1.2019年立体花卉景观建设工程项目
2.铁岭万达广场C区一期工程(A-4)
1.鹤壁市南山大道两侧生态建设项目(淇县国储林项目、淇滨区南太行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2.米易县视野区生态修复建设二期造林项目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大连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花卉苗木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景园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四名
单位名称 大连嘉林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刘华
注册资格 园林绿化工程师
证书编号 183134112
投标报价 5458750.230000元
工程工期 521天
质量要求 合格
企业资质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工程
评审得分 84.56
企业业绩
1.山林补植工程
2.2020年中山区城市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大连嘉林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由于大连亿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两个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四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按节省财政资金的原则定标。”经计算本标段将定标大连花卉苗木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节省财政资金。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大连桐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2.其他;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山东阳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2.其他;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大连龙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2.其他;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沈阳荣达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2.其他;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大连宏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其他;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大连华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2.其他;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安徽天得建设有限公司 22.其他;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其他;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辽宁晟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其他;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万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2.其他;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华赣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其他;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大连星沣集团有限公司 22.其他;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大连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2/08/29 10:10:59
大连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2/08/29 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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