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水泉镇西山温室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904-00005
预算金额89.67万元
招标公司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白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先生0418-399055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水泉镇西山温室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水泉镇西山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太平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01日 02:4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16日至2022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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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9月28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线上获取 | ||
预算金额 | ¥89.67854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8-3990555 | ||
采购单位 | 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阜新市太平区泉东大街西20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00480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阜新市太平区红纬路50号74网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18-3990555 | ||
附件: | |||
附件1 | 西山温室大棚建设项目.doc西山温室大棚建设项目.doc |
文件编号:JH22-210904-00005项目名称:水泉镇西山温室大棚建设项目采购文件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26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8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5采购公告...............................................1目录编制单位: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水泉镇西山温室大棚建设项目采购公告说明: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3.合同范本2.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附件:1.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方法.......................................34
项目名称:水泉镇西山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包组编号:001项目编号:JH22-210904-00005一、项目基本情况水泉镇西山温室大棚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质量目标:合格工程项目地点: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境内采购需求: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最高限价:896,785.43元预算金额:896,785.43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的中小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时间:2022年09月16日至2022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采购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1)需具有营业执照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开标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方式:线上地点:线上获取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七、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名称: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八、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联系方式:0418-3990555地址:阜新市太平区红纬路50号74网名称: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500480020地址:阜新市太平区泉东大街西200米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账号:1200100009903848账户名称: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开户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前支行邮箱地址:294786048@qq.com
注:表格中“þ”项或“■”项为被选中项。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电话:0418-3990555
条款号 | 项目 | 内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地 址:阜新市太平区泉东大街西200米联系人:白女士联系方式:13500480020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阜新市太平区红纬路50号74网联系人:郭先生电 话:0418-3990555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1)需具有营业执照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þ是¨否 |
1.3.6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 þ没有 |
1.3.7 | 所属行业 | 建筑行业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þ否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896,785.43元最高限价:896,785.43元 |
4 | 计量单位 | 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 þ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条款号 | 项目 | 内容 |
11.3 | 样品或演示 | þ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 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þ不需要提供演示 |
12.1 | 磋商报价货币要求 | þ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
15 | 磋商保证金 |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本次采购设立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
15 | 响应有效期 | 90日历日 |
16.1 | 响应文件份数 | 纸质文件一正一副,电子文档2份,其中一份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另一份作为备份文件储存在U盘内在规定时间现场递交。 |
18.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条款号 | 项目 | 内容 |
21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他专家为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
27.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9.2 |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 | 3 |
31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1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35.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3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代理取费标准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计取。代理服务费收取的基数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价格。支付形式:现金、转账支付时间:成交结果公示后5日内。 |
39.3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18-3990555通讯地址:阜新市太平区红纬路50号74网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过程、成交结果) |
磋商会序 | 第一轮由供应商公开报价;第二轮由各供应商单独与磋商小组专家逐一阐述相关问题,并确定最终报价。 |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磋商响应文件的封皮 | 2 |
3 | 磋商响应文件的目录 | 3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 | 4-1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 | 4-2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5 |
7 | 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供应商需提供原件) | |
8 | 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供应商需提供原件)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6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7 |
11 | (1)需具有营业执照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审查内容 | 格式 |
1 | 响应函 | 8 |
2 | 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保函形式递交的保证金,正本应放入保函原件) | |
3 | 报价一览表 | 9 |
4 | 磋商报价明细表 | 10 |
5 | 项目要求及磋商响应表 | 11 |
6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12 |
7 | 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
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在装订响应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响应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四、其他材料
序号 | 其他材料(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 格式 |
1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3 |
3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4 |
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响应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格式2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格式3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响应包号:第001包响应文件
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一、资格性证明材料目录
格式4-1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4-2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电话:工作单位:住址: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格式5电话:日期:邮政编码:传真: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格式6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2)本项目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格式9日期: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注:1、此表中,磋商报价应和磋商报价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包号:001报价单位: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磋商报价 | 质量目标 | 合同履约期限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小写 | |||||
大写 |
说明:(表格自拟)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10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要求及磋商响应表格式11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制作填写表中的工程量报价应与“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包号/序号:001 | ||||
采购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 ||||
项目地点: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境内 | ||||
付款方式及条件:具体事项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 ||||
缺陷责任期:1年 | ||||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验收费用: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项目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法律的相关规定。 | ||||
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
(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2日期: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3
格式14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我公司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一、技术规范与要求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
三、说明二、工程量清单:见附表。项目地点: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境内施工范围: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达到合格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附件1供应商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第四章评审方法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都包括在合同总价(磋商报价)内,包括办理相关手续、有关部门验收等。
水泉镇西山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 ||||||
工程量清单 | ||||||
采 购 人: | (单位盖章) | |||||
年 月 日 | ||||||
封—1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水泉镇西山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 标段: | 第 1 页 共 2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人工费+机械费 | |
大棚主体 | |||||||||
1 | 010606001004 | 钢支撑(钢拉条) 钢管 | t | 21.48 | |||||
2 | 010503001001 | 现浇混凝土梁 基础梁 | 10m3 | 0.864 | |||||
3 | 011702005004 | 现浇混凝土模板 基础梁 复合模板 木支撑 | 100m2 | 1.44 | |||||
4 | 010606001005 | 钢支撑(钢拉条) 圆钢 | t | 9.18 | |||||
5 | 010606002001 | 钢檩条 圆(方)钢管 | t | 2.28 | |||||
6 | 010609007001 | 厂(库)房钢结构安装 钢支撑 | t | 30.66 | |||||
7 | 010609007002 | 厂(库)房钢结构安装 钢檩条 | t | 2.28 | |||||
8 | 010608002001 | 二类金属构件 运距5km | 10t | 3.294 | |||||
9 | 010609009003 | 墙面板 彩钢夹芯板 | 100m2 | 2.8878 | |||||
10 | 01B010 | 后坡被二层 | m2 | 5570.4 | |||||
11 | 01B001 | 前坡棉被 | m2 | 3732.3 | |||||
12 | 01B002 | 后坡大布 | m2 | 2658.6 | |||||
13 | 01B003 | 毡布 | m2 | 2658.6 | |||||
14 | 01B004 | 帘底布 | m2 | 6221.25 | |||||
15 | 01B005 | 压膜绳 | m | 3800.16 | |||||
16 | 01B006 | 风口挂件 | 个 | 600 | |||||
17 | 01B007 | 水泥杆 | 根 | 336 | |||||
18 | 01B008 | 卷帘机 | 台 | 3 | |||||
19 | 01B009 | 测温器 | 台 | 9 | |||||
20 | 030408001033 | 室内敷设电力电缆 铜芯电力电缆敷设 电缆截面≤10mm2 | 10m | 72 | |||||
21 | 030412002006 | 防尘防水灯安装 直杆式 | 套 | 15 | |||||
场地平整 | |||||||||
1 | 010104001001 | 机械场地平整 | 100m2 | 12 | |||||
2 | 012001001011 | 绿地细平整 | 10m2 | 360 | |||||
本页小计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水泉镇西山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 标段: | 第 2 页 共 2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人工费+机械费 | |||||||||||||||||||||||
蓄水池 | |||||||||||||||||||||||||||||||
1 | 010101004001 | 人工挖基坑土方坑深≤2m 一、二类土 | 10m3 | 4.4352 | |||||||||||||||||||||||||||
2 | 010103001007 | 人工回填土 人工夯实 | 10m3 | 1.074 | |||||||||||||||||||||||||||
3 | 010401003009 | 实心混水砖墙 墙厚240mm | 10m3 | 1.58976 | |||||||||||||||||||||||||||
4 | 011201001001 | 一般抹灰 内墙 (14+6mm) | 100m2 | 0.8229 | |||||||||||||||||||||||||||
5 | 010407001001 | 现场搅拌砂浆增加费 | 10m3 | 0.55863 | |||||||||||||||||||||||||||
6 | 010902001020 | 高分子自粘胶膜卷材 两遍 | 100m2 | 0.822912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水泉镇西山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一般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施工措施费) | |||||||||||||||||||||||||||||||
1 | 011707001001 |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 | |||||||||||||||||||||||||||||
2 | 011707005001 | 雨季施工费 | |||||||||||||||||||||||||||||
其他措施项目费 | |||||||||||||||||||||||||||||||
3 | 011707002001 | 夜间施工增加费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 | |||||||||||||||||||||||||||||
4 | 011707004001 | 二次搬运费 | |||||||||||||||||||||||||||||
5 | 011707005002 | 冬季施工费 | |||||||||||||||||||||||||||||
6 | 01170700700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
7 | 041109005001 | 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干扰费 | |||||||||||||||||||||||||||||
合 计 |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水泉镇西山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5 | 工程担保费 | ||||||||||||||||||||||||||||||
合 计 | |||||||||||||||||||||||||||||||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 |||||||||||||||||||||||||||||||
工程名称:水泉镇西山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
1 | 规费 | ||||||||||||||||||||||||||||||
1.1 | 社会保障费 | ||||||||||||||||||||||||||||||
1.2 | 住房公积金 | ||||||||||||||||||||||||||||||
1.3 | 工程排污费 | ||||||||||||||||||||||||||||||
1.4 | 其它 | ||||||||||||||||||||||||||||||
1.5 | 工伤保险 | ||||||||||||||||||||||||||||||
2 | 税金 | ||||||||||||||||||||||||||||||
合 计 |
(二)评标程序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招标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标原则二、评标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详见后附《评审细则》。一、评标方法
3.1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比较及评价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
(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1)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工程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3.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在评标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4条内容执行。
(1)非联合体投标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4.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4、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3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否则不予享受该政策性优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根据财库〔2022〕119号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投标无效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对于非专门面向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响应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响应报价扣除比例为相应产品报价的3%。4.4对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规定(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1)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3%;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加分项评分标准)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报价相同的处理办法如下:★6、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原则
采购单位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单位委托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或“×”资格审查表附件1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7 | 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需具有营业执照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结论 |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响应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报价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磋商报价明细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项目要求及磋商响应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 |||
7 | 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结论 |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附件3日期:年月日审查人签字:
项目 | 分项名称 | 满分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 | 报价 | 30 | 报价得分=(所有有效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价格项满分分值。说明: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专家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技术部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规划 | 9 | 规划全面,质量目标明确、人员配备齐全,工期时间节点明确、操作性强、符合实际,安全目标无事故,得9分;规划有框架,质量目标和工期目标重点不突出,工期时间节点不够优化,可以操作,但无针对性,安全目标可能存在风险,得6分;总体规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评分因素内容不完整,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 | 8 | 施工方法科学、能够指导施工、符合项目需求,技术措施有实践性,对项目重点、关键和难点方面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及解决方法,得8分;施工方法能够指导施工、能满足项目需求,技术措施可以操作,对项目重点、关键和难点方面有相对应的保证措施及解决方法评分因素细分项较完整,内容不充实,得5分;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对项目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评分因素不完整,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工期保证体系及措施 | 8 | 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可行的进度安排横道图、网络图,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措施。按照工期节点完成工作内容,得8分;施工进度安排基本合理,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可行的进度安排横道图、网络图,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措施。按照工期节点完成工作内容,得5分;施工进度安排不合理,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措施,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 | 8 | 保持工地清洁,及时处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与奖惩措施等规章制度,得8分;能做到“工完场清”有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得5分;现场管理不到位,处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及时,现场环境管理规定执行不得力,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8 | 建立完善的项目风险预测及应急预案,施工现场配备应急处理时需警戒带、各类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等专用应急设备和设施工具,得8分;有项目风险预测及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时需配备安全警示标志牌不齐全不及时,得5分;无项目风险预测及应急预案,施工现场配备应急处理无安全警示标志,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施工现场组织机构及劳动力投入计划 | 8 | 具备完善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有序妥善进行,明确各类人员分工明确具体,得8分;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安排计划一般,不具有明确分工,得5分;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设备配备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 8 | 充分考虑本工程的难度及业主对本工程工期及施工要求,保证充足、齐全的机械设备,以满足施工要求及施工过程中的需要设备配备计划,机械设备、车辆等设备,按超负荷所需数量配备,保证在使用高峰时不会因为某部分设备损坏而造成停工,得8分;针对工程及施工要求,计划配备的机械设备、车辆等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措施内容不够完整,内容不明确,得5分;设备配备计划及其保证措不能满足工程和施工要求、偏离实际,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季节性施工预案 | 8 | 1.充分考虑季节施工,施工方案科学、完整、准确、切合实际,得8 分;2.季节施工方案较完整、较切合实际得5分;3.方案不完整、偏离实际,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经营业绩 | 5 | 2019年至今所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证明资料得1分,满分5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合计 | 100分 |
2.1“采购代理机构”:指代理本项目的具体采购代理机构名称。2.定义: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一、总则供应商须知采购文件附件1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6“供应商”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取得采购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的供应商。2.5“采购文件收受人”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取得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3“采购工程”指采购文件中所述所有工程。2.2“采购单位”指采购文件中所述所有项目的需方。
6.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语言文字不论成交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磋商费用3.2满足采购文件、“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
7.1采购公告7.采购文件的构成二、采购文件6.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义要求澄清的,应在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答复。答复将以公告的方式公布。6.2现场踏勘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
7.7附件2.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7.6附件1.供应商须知7.5评审方法7.4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7.3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7.2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三、磋商响应文件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8.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9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正文部分”与“采购文件附件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采购文件正文部分”为准。7.8附件3.工程政府采购合同
磋商响应文件由符合性证明材料、资格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第二章。10.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9.3磋商响应文件语言。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9.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供应商可对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2.3报价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2供应商要按报价一览表和磋商价格价格明细表的内容填写磋商报价及其它事项,并按照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2.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12.磋商报价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磋商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3.3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报价明细表,说明所提供的工程基本情况、来源、数量和价格。13.2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报价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不得自行增减内容。报价一览表的“磋商报价”必须与磋商报价明细表中的“总价金额”保持一致。13.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响应函。13.响应函格式、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12.5对于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和磋商响应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开标时不予唱标,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成交的条件。12.4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予以注明,未宣读的磋商报格、价格折扣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审时不予承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澄清。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5.磋商保证金14.2供应商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14.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质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质证明材料13.5项目要求及磋商响应表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投标的工程与采购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供应商都必须一一对应填报,如无偏离,应在偏离程度栏中填写“无”。13.4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磋商响应表,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应与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逐项对应填列,并将偏离情况在偏离栏中列出。
15.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于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15.4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出示已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或虽已交纳磋商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15.3磋商保证金汇出人、磋商响应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法人,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时,必须准确填写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只按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退还磋商保证金。15.2磋商保证金采用电子汇款、银行转账交纳方式。对于超过规定时间汇入或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将视为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磋商保证金。15.1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并书面形式进行协商确认,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其它内容。18.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文件处理。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16.投标有效期15.6.3将参加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5.6.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15.6.1在响应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17.5所有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4每份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3磋商响应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手书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17.2磋商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7.1磋商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除了磋商响应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磋商响应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以保证磋商小组的评审和磋商响应文件存档需要。17.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3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印鉴。18.2磋商响应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的格式进行封装。18.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个包封中。18.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7.6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无法辨认、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20.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9.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19.1供应商按“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正、副本数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9.投标截止时间18.4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21.5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除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21.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1.3“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供应商。21.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1.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书面通知,并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21.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4供应商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磋商响应文件:22.3开标时未宣读的磋商报价、价格折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2.2开标时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通知、磋商报价、价格折扣、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以及报价一览表要求的其它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报价一览表并在开标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2.1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单位、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开标仪式。22.开标五、开标与评标
23.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23.磋商小组的组成22.4.4未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2.4.3未领取采购文件参加投标的;22.4.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22.4.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招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
24.2.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4.2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4.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资质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性。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23.3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按“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人数组成。磋商小组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磋商小组职责。23.2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磋商小组。
24.3.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4.3磋商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4.2.5磋商小组审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4.2.4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4.2.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须知第24.4条的规定,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24.2.2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的技术指标、项目周期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4.3.5.2两家以上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24.3.5.1两家以上(含两家,下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同错误在3处以上(含3处);24.3.5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4.3.4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4.3.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规定到开标现场并签字确认唱标结果的;24.3.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4.4.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的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4.4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24.3.6采购文件规定投标时属于无效投标或者废标的其它情形;24.3.5.4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它情形;24.3.5.3两家以上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同;
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6.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24.4.4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24.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2采购单位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1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7.2评标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27.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评标价及技术指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除供应商须知第31条规定的情况外,采购单位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结果,将政府采购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并有良好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的成交供应商。30.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标准六、政府采购合同授予29.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磋商小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1公开开标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它人透露。29.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3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3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将按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进行资格后审。如果排序最先的候选成交供应商通过审查,则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没有通过审查,将按排序依次对其它候选成交供应商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相同的审查。31.2审查将采取实地考察、抽样检验、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原件(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原件,经营业绩合同原件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方式和内容。31.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有权通过资格后审采取寻求外部证据的方式对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即供应商的财务和技术状况、资格、信誉等)以及其它有必要了解的方面做进一步的审查。31.资格后审
33.1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成交通知书32.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审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均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3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2.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32.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4.4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付款方式。34.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量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政府采购合同,但所有补充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金额的10%。34.2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4.1采购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2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36.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36.询问和质疑35.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取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方式提交。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单位订立政府采购合同之前或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5.履约保证金七、其他
采购文件附件238.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磋商报价不得超出“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最高限价的规定,超出最高限价的磋商报价均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直接宣布为投标无效。37.最高限价36.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6.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36.3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4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六、不与其它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协议书工程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附件3(仅供参考)日期:供应商(加盖公章):
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竣工日期:年月日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为准)二、合同工期承包范围: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四、合同价款合格工程。三、质量标准
(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四)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三)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和竞标文件;(二)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一)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九、合同生效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六)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一)甲方权利和义务十、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专用条款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合同订立地点:;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书面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计算工期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计算工期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计算工期前负责公共道路的畅通。2、将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提供施工所需的红线内场地,并在计算工期前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其他料场、办公等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约定。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二)乙方权利和义务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商处理。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现场另行确定。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手续,费用由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置。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方和监理方分别提供不少于平方米的办公及生活用房。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每月15日、30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和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甲供材料清单、乙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
十二、履约保证金(二)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意见提交至市采购中心。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天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中心。(一)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十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十一、工程验收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订协议。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
本工程保修期为年。十四、工程保修期(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施工期间的各类建材市场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及图纸深化设计已包括在竞标报价中,合同结算时不作调整;若工程量或施工方案调整,工程结算按原投标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取;竞标文件规定的独立费、暂定价不下浮,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计入。十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委托____代为保管)。
5、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甲方除扣留其履约保证金外,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4、甲方不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等),并相应顺延工期。3、非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3‰支付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延期超过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十五、违约责任
通用条款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各一份。(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中心审核后实施,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能超出谈判文件和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十六、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五)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三)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四)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二)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十九、词语涵义
(十二)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十一)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十)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经甲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九)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八)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七)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二)乙方负责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及财物安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一)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由乙方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竞标报价中。二十一、安全施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其它现行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二十、质量标准(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一)工程竣工验收按照乙方自评、甲方验收的流程进行。工程完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认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按国家和宿迁市关于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满足竣工验收的资料。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在约定时间七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验收,如乙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竣工条件不具备,则验收期顺延,责任由乙方承担。二十三、竣工验收(一)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二)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二十二、检查和返工(四)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三)乙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二十五、不可抗力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二十四、付款(三)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七天内不予批准,也不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二)甲方组织验收后三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果初次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甲方所提修改意见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
二十六、专利权(四)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三)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二)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一)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方式向甲方索赔:二十八、索赔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二十七、工程保修承包人方应保障发包人免于受到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承包人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侵犯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索赔和诉讼,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三十、适用法律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二十九、合同争议(三)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二)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一)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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