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采购编号:LAZCFW-2023-0310)。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
1.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常村煤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项目位于常村煤矿整个井田范围。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以下称“常村煤矿”)位于沁水煤田东部中段,太行山脉中段西侧、上党盆地西部,北距太原市约200km,南距长治市约24km,行政区划属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管辖。工业场地位于208国道西侧,北渔泽、南渔泽、北浒庄三个村庄之间,核定生产能力约800万吨/年。常村煤矿与古城煤矿井田范围调整于1月5日取得变更后的采矿许可证,常村煤矿井田面积由约78.7942km2变更为约81.6939km2,因矿区范围发生变化,需重新编制《常村煤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评审备案。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工作日。
2.3 服务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勘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甲级)。
(2)财务要求:具有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年终审计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项目(包括三合
一、四合一)业绩(提供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