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工程]昌吉州昌吉市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昌吉市北外环北侧规划路(西一路西侧规划路-西一路)道路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昌吉州昌吉市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昌吉市北外环北侧规划路(西一路西侧规划路-西一路)道路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昌吉州昌吉市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昌吉市北外环北侧规划路(西一路西侧规划路-西一路)道路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经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21]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州昌吉市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昌吉市北外环北侧规划路(西一路西侧规划路-西一路)道路及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规模:道路总长:166.16米,城市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3、建设地点:昌吉市
4、工程总投资额:195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
6、工期要求:2022年8月2开工,2022年09月30日竣工,工期60天(日历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
5、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2020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 、 投 标 人 所 报 项 目 负 责 人 必 须 为 在 昌 吉 州 公 共 交 易 平 台 ( 新 )(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企业须在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 监 管 和 诚 信 信 息 一 体 化 平 台 ( 简 称 新 疆 工 程 建 设 云 , 网 址 : (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0、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1、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投标单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从 2022年7月6日10时00分-2022年7月15日1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新疆博诚浩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屯河路新天地商务港1817号)领取招标文件;①投标人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建造师近半年(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投标保证金金额:39000元(叁万玖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2年7月6日上午10:00至2022年7月27日下午1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博诚浩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新疆博诚浩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昌吉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505 0162 8600 0000 1219
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25)
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博诚浩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换取缴纳凭证。
4、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工程保函、保兑汇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多种形式,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若投标人选择以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时。其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投标企业必须使用单位基本账户办理电子保函(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交易主体,进入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线上办理投保手续,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2)投保人可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看《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4)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5)咨询方式:①银行电子保函 95533 18690868970;②保险电子保函;③担保电子保函。(二)电汇或网银转帐: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2022年7月2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新疆博诚浩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绿洲路街道屯河路新天地商务港1817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徐翔
电话:180948480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博诚浩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建霞 电话:0994-2327585 15894795269
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
监督电话:
0994-2381722(昌吉州建设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
0994-2525612(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