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抽检检验机构选定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抽检检验机构选定(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611000202402000043 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抽检检验机构选定 预算金额:总 预 算:163.8450万元,其中第一包:38.8606万元;第二包:28.8268万元;第三包:28.732万元;第四包:23.3854万元;第五包:22.0657万元;第六包:21.9745万元。 最高限价:总 预 算:163.8450万元,其中第一包:38.8606万元;第二包:28.8268万元;第三包:28.732万元;第四包:23.3854万元;第五包:22.0657万元;第六包:21.9745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名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抽检检验机构选定 2、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抽检检验机构选定,共分为六个包。第一包:2024年534批次食品抽检检验机构选定;第二包:2024年394批次食品抽检检验机构选定;第三包:2024年389批次食品抽检检验机构选定;第四包:2024年302批次食品抽检检验机构选定;第五包:2024年291批次食品抽检检验机构选定;第六包:2024年290批次食品抽检检验机构选定; 3、采购标的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规范并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合同的规定。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投标人应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的通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含)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CMA)(含证书附表,证书附表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投标人需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查看。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CA 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售价: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且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代表无需到达开标地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投投标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烟财采【2021】8号文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需要投标人通过线上会议观看开标现场视频,对开标现场进行实时直播,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需要各投标人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工具,检测电脑运行环境。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注意事项: (1)直播使用工具:腾讯会议 (2)会议号(房间号):572 108 082 (3)入会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点00分 (4)会议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点00分 (5)退会时间:开标结束时间 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烟台市财政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烟台支行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烟财采﹝2019﹞12号),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与各商业银行接洽了解详情。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函后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函的内容附件,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1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3.2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4.本项目为预采购,投标人应特别注意本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最新公告,因不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 联系方式:0535-2732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联系方式:0535-3975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烨 电 话:0535-3975818 发布人: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