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如皋市府西路南延(圃园路~丞相大道)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D3206820342000042 | 项目名称 | 如皋市府西路南延(圃园路~丞相大道)绿化工程 | ||
标段编号 | D3206820342000042001001 | 标段名称 | 如皋市府西路南延(圃园路~丞相大道)绿化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2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3月9日 | ||
工程类型 | 园林绿化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如皋市府西路南延(圃园路~丞相大道)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府西路南延(圃园路~丞相大道)绿化工程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府西路南延(圃园路~丞相大道)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府西路南延(圃园路?丞相大道)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府西路南延(圃园路~丞相大道)绿化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乌桕、三角枫、独干桂花、红叶石楠、海桐、红花继木、金森女贞、毛鹃、四季草花、日本麦冬等,绿化面积为10000m2,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451万元;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府西路南延(圃园路~丞相大道)绿化工程乌桕、三角枫、独干桂花、红叶石楠、海桐、红花继木、金森女贞、毛鹃、四季草花、日本麦冬等,绿化面积为10000m2等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三选一:(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乡镇级职称除外。(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5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2月24日至2023年3月9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9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市园林管理处 招标代理: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14楼 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 邮编:226500 邮编:226500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人:张晓艳 电话:0513-87518874 电话:13773843255
2023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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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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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府西路南延(圃园路~丞相大道)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府西路南延(圃园路~丞相大道)绿化工程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府西路南延(圃园路~丞相大道)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府西路南延(圃园路?丞相大道)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府西路南延(圃园路~丞相大道)绿化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乌桕、三角枫、独干桂花、红叶石楠、海桐、红花继木、金森女贞、毛鹃、四季草花、日本麦冬等,绿化面积为10000m2,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451万元;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府西路南延(圃园路~丞相大道)绿化工程乌桕、三角枫、独干桂花、红叶石楠、海桐、红花继木、金森女贞、毛鹃、四季草花、日本麦冬等,绿化面积为10000m2等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三选一:(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乡镇级职称除外。(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5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2月24日至2023年3月9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9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市园林管理处 招标代理: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14楼 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 邮编:226500 邮编:226500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人:张晓艳 电话:0513-87518874 电话:13773843255
2023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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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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