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医疗卫生信息化提升工程(第一期)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4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zb-2302034
预算金额47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麒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朝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浩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2
公告正文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的 医疗卫生信息化提升工程(第一期)监理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卫生信息化提升工程(第一期)监理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3、委托代理编号: ZHZB-230203
4、采购项目预算:470000.00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监理服务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完成项目建设,具体随主体项目进度。
8、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单位:元)
最高限价
(单位:元)
整包
医疗卫生信息化提升工程(第一期)监理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
470000.00
4700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
5.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至中介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5、中介代理机构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湖南朝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湘潭金桥支行
账 号:88280309000019050
5.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公告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5.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6.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于2024年3月1日9:00时~2024年3月7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朝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179号云盘华厦佳园15栋12316室)。
6.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携带以下资料领取磋商文件:①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②企业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或银行开户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携带U盘到湖南朝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领取购买磋商文件等同于报名,不再有其它报名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6.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3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及开标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179号云盘华厦佳园15栋12317室湖南朝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可不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八、公告期限
8.1、本次磋商邀请公告在(https:///index.html)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询问及质疑:
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9.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湘潭市岳塘区霞光中路28号
联 系 人:郭麒
联系电话:0731-585552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朝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179号云盘华厦佳园15栋12316室
联 系 人:陈浩 周勇 联系电话:0731-58561206 1800732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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