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岗区坪地街道交通安全劝导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kj(2023)055-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755-333963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龙岗区坪地街道交通安全劝导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一、项目概况 龙岗区坪地街道交通安全劝导物资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ZBKJ(2023)055-0510 2.2 项目名称:龙岗区坪地街道交通安全劝导物资采购项目 2.3 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元整(¥733,000.00) 2.4 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元整(¥733,000.00) 2.5 采购需求:
2.6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15天内送货到指定位置。 2.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以下“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3.3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9 本项目不接受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备注:中标单位的信用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四、报名所需资料 4.1 《投标报名申请表》(提供电子文档)(在www.cobo91.com下载;首页底部-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报名申请表);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按以上第三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逐条准备; 4.4 上述报名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且必须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五、获取招标文件 5.1 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0楼; 5.3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详情请咨询:0755-33396389); 5.4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标书售后不退。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时间:2023年6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6.2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0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8.2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3年6月1日17:3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的,须提供书面文件至代理机构。 8.3 招标文件澄清回复时间:2023年6月3日17:30(北京时间)时前。 8.4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http://www.szzfcg.cn)、中邦国际招标网(www.cobo91.com)和(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埔仔路9号 联系方式:0755-89947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0楼 联系方式:0755-33396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5-33396389 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4日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