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永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茶叶品牌宣传打造策划方案采购(SJC19-042)成交公告
金额
14.8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jc19-042
预算金额14.83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春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永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晓薇0772-311811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永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茶叶品牌宣传打造策划方案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JC19-04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JC19-042

项目名称:茶叶品牌宣传打造策划方案采购

项目联系人:龚晓薇

联系方式:0772-311811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江峰街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春群、联系电话:0772-8615679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永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6号九洲国际2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龚晓薇、0772-3118118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SJC19-04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7月08日

成交日期:2019年07月18日

总成交金额:14.83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项目名称:茶叶品牌宣传打造策划方案采购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新影响华文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高新区滨河路28号中国—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三期综合楼南宁广告产业园A栋306室

3.竞标报价: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叁佰元整(¥148300.00)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22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招标类型)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新春、梁夏晓、罗汉林(业主评委)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茶叶品牌宣传打造策划方案采购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新影响华文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高新区滨河路28号中国—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三期综合楼南宁广告产业园A栋306室

3.竞标报价: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叁佰元整(¥148300.00)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永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7月18日就茶叶品牌宣传打造策划方案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茶叶品牌宣传打造策划方案采购(SJC19-04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茶叶品牌宣传打造策划方案采购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 2019年7月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磋商公告。

、评标信息:

1.磋商时间:2019年7月18日

2.磋商地点:广西永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韦新春、梁夏晓、罗汉林(业主评委)

成交信息:

项目名称:茶叶品牌宣传打造策划方案采购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新影响华文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高新区滨河路28号中国—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三期综合楼南宁广告产业园A栋306室

3.竞标报价: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叁佰元整(¥148300.00)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六、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收费信息:

1.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招标类型)向中标人收取。

2.项目收费总金额:人民币贰仟贰佰贰拾肆元整(¥2224.00元)

、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江峰街39号

联系人:吴春群 联系电话:0772-861567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永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联系人:龚晓薇 电话/传真:0772-3118118

3.监督部门: 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8612196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三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永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人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文)的规定和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来进行质疑,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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