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酒钢集团不锈钢分公司炼钢分厂配料广场及垫罐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土建及钢结构施工采购
超低排放改造土建及钢结构施工配料广场安装抑尘射雾器厂房照明动力电缆动力配电柜照明系统视屏监控系统消防设施推车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箱防火封堵电伴热系统接地系统动力配电箱检修电源箱热电偶断路器电力电缆镀锌钢管小型手孔电缆井室外单模光缆照明配电箱泛光灯三防工厂灯电力导线镀锌扁钢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疏散出口标志灯A型单面单向标志灯A型单面双向标志灯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阻燃耐火导线恒功率电热带温度传感器电源接线盒尾端接线盒亚敏胶带监控电脑网络一体化枪型摄像机网线单模光纤固定式风送远程射雾器加压泵无缝钢管法兰伸缩涡轮蝶阀法兰球阀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圆形阀门井室外消火栓井配套井圈井盖井盖高压喷雾喷嘴单极立式离心泵泵前加管道过滤器不锈钢水箱电动球阀混凝土雨水检查井防坠保护网单篦雨水口II型球墨铸铁篦子安全保卫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三级配电箱电源线动力能源介质防雷接地事故救援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治理安全教育与培训电焊机皮带设备检修起重吊装大型设备未进行试吊警戒线手拉葫芦生态环境检查与隐患治理平安建设防护口罩防疫用品喷雾消毒浸湿抹布次氯酸钠消毒剂消毒液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xgfgs-gkzb-202201-0012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不锈钢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安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26
公告正文
酒钢集团不锈钢分公司炼钢分厂配料广场及垫罐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土建及钢结构施工采购
酒钢集团不锈钢分公司炼钢分厂配料广场及垫罐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土建及钢结构施工标段
技术协议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不锈钢分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
目 录
一、施工及供货内容
二、施工工期
三、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要求
四、施工及技术要求
五、安全保卫
六 资料交付管理
七、其它特别要求
施工及供货内容:
1建设配料广场料棚及周边地坪硬化,并配套供配电、照明、视频监控、消防、供水管线、保温及排水官网等设施。
2抑尘射雾器的供货和安装
3新建渣罐垫渣间,并配套供配电、照明、消防、供水管线、保温及排水管网等设施。
4.高压水雾抑尘装置的供货和安装
5.垫罐区域地面拆除和重新铺设。
6保护性拆除区域北侧及南侧现有树沟,并对现有树木进行移植。
7拆除区域北侧现有路灯;同时在该区域布置临时照明。
8拆除还建区域东北侧现有围墙。
9拆除配料广场西侧地上局部料格;部分原有料格隔墙恢复。
10拆除还建区域休息室,并配套照明及采暖。
11区域地下消防水管线需局部改线(渣罐垫渣间东侧基础下方有1跟DN150消防管道和配料广场料棚南侧基础基础下方有1跟DN150消防管道与动力电缆,乙方要考虑到对管道的加固与移位)。
12另有区域地下不明管线需局部改线。
13配料广场料棚北侧备件库房外窗(14个)砌块封堵,外门改为甲级防火门(宽4米、高5米)
14拆除还建配料广场北侧现有自行车棚。(配料广场料棚北侧自行车棚围墙拆除30m,自行车棚20m*3m)。
15消防设施的采购和安装。
16新建配料广场区域内现有地下电缆重新敷设。
17、配料广场料棚与渣罐垫渣间制作独立接地极各一处,接地电阻4欧姆。接地电阻委托第三方检测。
18、介质管道供货、安装、吹扫、打压、探伤、保温、涂色、挂牌等,包括冷却水管道、生活水管道、排水管道等。
19、所有预留孔所需地脚螺栓及非预留孔的膨胀螺栓的供货与安装。
20、设备安装所需垫铁、焊条等施工辅材的供货。
21、设备基础一次灌浆、二次灌浆等设备基础填充施工。
22、由乙方供货设备所带仪表和电机的首次检验以及调试、培训。
23、承担所有设备、材料(包括甲方供货的设备和材料)到货的卸货、保管、开箱检验。由于在卸货、倒运、吊装设备设施时厂房内(或外)起重和运输设备不满足,由乙方提供吊装和运输设备。
24、配合设备调试的设备调整、消缺及操作等。
(特别提示:1.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没有制作场地;乙方在投标前需要进行现场勘查并结合现场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施工方案。
本工程项目施工与生产交叉性较大,存在因生产原因施工无法连续进行的情况出现。
本工程土建工程和配料间料棚初期的钢结构安装必须确保在技术协议中要求的节点完成,否则,因生产原因后续将无法进行施工)
施工及供货内容以上述24条为准,具体的施工量以施工图和安装图为准。
二、施工工期:
计划总工期:25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02月20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2年10月31日。
竣工计划日期: 2022年11月31日
关键施工工期接点:
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配料广场料棚基础、地梁及矮墙的施工。
2022年5月16日至6月15日前利用设备项修期间完成配料广场料棚5个料格上方钢结构的施工(从东向西)。
2022年8月30日前新建渣罐垫渣间的施工。
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
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要求
1、选派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且有安全管理B证。资格证原件扫描件及近一年当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
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原件扫描件及近一年当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
3、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管理C证,资格证原件扫描件及近一年当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
4、四大员(材料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具有上岗证,对应人员资格证原件扫描件及近一年当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
5、以上所有管理技术人员必须是施工单位的在职职工,严禁挂靠,在施工期间管理人员必须全程在场,离开现场2天以上必须提前向不锈钢分公司工程管理事务部请假报备,同时有人替换,擅自不来现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如果管理技术人员累计超过30人次天不在现场,甲方有权直接同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是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擅自不来现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如果管理技术人员累计超过30人次天不在现场,甲方有权直接同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作业人员上岗时应穿符合规定的阻燃、防静电工作服和符合规定的防静电鞋。工作服宜上、下身分开,容易脱卸。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域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电子设备进入爆炸危险区域。
8、施工防护用品穿戴符合要求。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防止明火和其他激发能源进入禁火区域。
施工及技术要求:
1 、基坑及柱要求:
施工应遵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基坑开挖完毕后应及时施工基础,当基础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及时回填土,不允许基坑开挖后长期不施工,基础周围回填土均要求分层夯实,压实系数不小于0.94,若不满足压实度的要求,可用C15素混凝土填充。
1.2渣罐垫渣间和配料广场料棚有300厚钢筋砼地坪,开挖时需要拆除地坪,拆除的地坪垃圾运送至垃圾厂,钢筋切割至1m一下倒进不锈钢废钢池。地基开挖遇超深部分需要用C15素砼填充,遇到混凝土基础全部拆除,素砼填充量及地下障碍物拆除工程量由乙方自行踏勘现场给予充分的考虑,甲方概不签证,
1.3基坑开挖后必须通知甲方、监理方、地勘、质量监督站、设计院共同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1.4所有的工程隐蔽前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隐蔽施工。
1.5配料间北侧基坑施工与现有炼钢作业区设备库房房屋基础间距较近(约4.5米),在基坑的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优化作业。
2、公辅系统给排水要求:
2.1采购的设备、材料
主要包含管道类材料、阀门;消防栓设施设备、排水设施设备、保温材料;安装辅材等。并必须保证所配套设备的完整性, 必须是符合国家和/或行业有关标准及规范的全新产品。
2.2公辅管道安装施工
2.2.1按施工图纸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每项施工应符合施工图纸、材料表及/或规格说明,每项工程的装置都配套完整。
2.2.2施工中材料设备到货的验收、安装、测试、试验;报验及资料的交付。
2.2.3公辅管道的管托及管卡的制作与安装,负责能源介质外网管道的管沟施工及检查井、阀门井、消防井、下水井的砌筑。
2.2.4设计变更整改等内容,对于由于现场实际变化或图纸变更等造成的变更或工作量变化,以及整改消缺的内容,应进行该部分的施工工作,且不再增加施工费用。
2.2.5管道沿程的低点排水设施、操作安全平台制作、管道标识、涂色、消防井(涂色)标识;管道除绣、除油、防腐、刷漆、冲洗吹扫打压、碰点。
2.3配合系统功能调试;调试期间的维护、保养、设备运行监护、故障的处理。
2.4交工资料移交、竣工等全过程。
2.5交工前的设备设施保管保卫;工程质保期内的维保。
3、钢结构要求:
3.1 钢结构的制作,运输,安装必须遵守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结构焊接规程》,《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等国家及行业标准,一、二级焊缝应进行探伤检查,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3.2钢结构图纸的转化。
4.电气部分
4.1概述
本工程电气供电采用取电制,电源取自不锈钢一期除尘配电室,新建配料广场电源取自PC02.02柜,新增一台400A断路器,原原料库的供电电缆进行更换,更换路由见图纸。本工程新增一套视频监控系统,具体配置见设备表。厂房照明两套,具体配置见设备表。按要求配置消防灭火器及应急照明。
4.2施工范围
4.2.1、供电系统的供货、施工及调试
4.2.1.1动力电缆的供货及敷设:施工单位提供以下型号的动力电缆,并敷设电缆。电缆型号YJV-1KV-4*95+50mm2,长度250米;YJV-1KV-4*50+25mm2,长度200米;YJV-1KV-5*16mm2,长度250米;敷设过程中所需的电缆端子等辅材由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内容包括电缆敷设、旧电缆拆除、打开原电缆沟水泥盖板、还原原电缆沟水泥盖板、电缆敷设接线完成后的绝缘测试及调试、送电等内容。
4.2.1.2动力配电柜的供货及施工
动力配电柜5台,型号XL-21宽×高×深=600*1800*400,柜内原件按图纸配置,400A断路器一只(安装在一期除尘电气室低压供电柜),要求施工单位对动力配电柜供货并按图纸所示位置进行安装。配电柜的连接电缆及材料见设备材料表,安装过程中所需的辅材由安装单位提供。
供电系统的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主要材料有SC65镀锌钢管200米、SC40镀锌钢管500米、SC100镀锌钢管250米,其它材料见材料表,以上材料的配管施工包括配管路由的土建开挖及恢复均由施工单位负责,费用计算在招标费用中。
4.2.1.3检修电源箱的供货及施工
本项目要求配置3套检修电源箱,检修电源箱的配置见设备表,检修电源箱的供货、安装、电缆和其它材料的供货及敷设均由乙方负责。
柜内原件厂家:ABB、西门子、施耐德
4.2.2照明系统的供货及施工
照明系统的施工包括两个新建厂房照明灯具的供货、安装、调试;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电源箱的供货、安装、调试、送电;应急照明灯具及应急疏散标志的供货、安装、调试。照明电缆的供货、敷设、配管的施工。具体供货的设备和材料见设备表。
照明系统的施工还包括:原料库南侧的旧路灯的拆除,路灯拆除后在原料库外屋顶安装和拆除数量相同的临时照明灯,供生产方夜间使用。
4.2.3视屏监控系统的供货及施工
视屏监控系统的供货见设备表,设备表中的设备和材料均由乙方供货。
视屏监控系统的施工包括旧摄像机、电缆及摄像机立柱的拆除;新摄像机的安装、电缆敷设、调试、验收等内容均由乙方负责。
摄像机的厂家为海康威视。
4.2.4消防设施的供货和施工
4.2.4.1灭火器供货:推车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MF/ABC50 4具,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MF/ABC8 18具,灭火器箱9只,施工完成后,在灭火器箱放置位置粘贴灭火器使用方法的图片(每箱灭火器一张图片,共11张)。
4.2.4.2防火封堵:电缆引至电气柜或控制箱的开孔部位及电缆贯穿隔墙、楼板的孔洞处均实施阻火封堵,明敷时钢管外壁刷防火涂料两遍。防火封堵的材料由乙方提供。
4.2.4.3防火封堵要求:电缆沟出入口用防火板进行封堵,防火板固定在墙面上,且固定牢固,防火板之间填充阻火包,防火板厚度不小于8mm;电气柜电缆出入口用防火板进行双层封堵,防火板之间填充阻火包,防火板厚度不小于8mm,防火板和电气柜接触位置用柔性防火堵料进行封堵,柔性防火堵料表面要求平整厚度不小于10mm。
4.2.5电伴热系统供货和施工
按设计材料表的要求提供电伴热系统的设备、材料,并进行安装、调试。
4.3低压电气施工要求
4.3.1、本工程均按设计院的图纸要求进行设备和材料的供货和施工,需要进行变更的在甲方、乙方、监理共同确认后,由设计院进行变更。
4.3.2、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进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安装、接线、调试、送电、单体调试、联动及热负荷试车。
4.3.3、本工程接地系统采用嘉峪关市接地极施工标准(电标01、电标02),乙方需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制作安装的接地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电气系统接地网与仪表和计算机接地、防雷系统接地网必须彻底分开,保护接地和工作接地与防雷、构筑物接地系统不能互连。
4.3.4、电气柜基础和接地体连接(用16mm圆钢焊接),操作台、配电箱、端子箱外壳需用黄绿软线接地,接地线两端用端子连接,连接牢固。并粘贴标识牌,低压柜前后两端1米范围及电气室裸露的电缆盖板均铺设绝缘熟胶皮(由乙方供货),厚度不小于5mm,所有电缆制作标识牌,标识牌、电缆号套管字符需打印;所有电机均需制作安装明显接地线,接地线使用不小于4mm的黄绿相间软电缆,(根据电机功率大小选择接地线,15KW以上的电机选用10mm以上的黄绿软电缆接地)电缆用端子连接,不允许用电缆直接连接,所有连接螺栓不能缺少垫片,垫片和螺栓配套,室外所有电气设备制作安装防雨罩。
4.3.5、配电箱、柜体应选用优质钢板,柜子厚度≥2.0mm;箱子厚度≥1.5mm;柜(箱)体的颜色色标号RAL7032;柜(箱)表面处理工艺为高压静电喷涂;热聚合的聚脂环氧树脂粉。吊装环位置合理,符合相关标准。
柜体编号及回路编号(包括所带设备编号及中文名称)采用不锈钢标牌,用黑色仿宋体字,字体大小依据国家标准。柜体前后开门,门的开启角度在组列安装时应大于120°。
电气柜、操作箱、端子箱内端子接线时,选用合适的针形端子,端子长度(不包括绝缘体长度)不小于10mm,针形端子和电缆连接时,用专用压线钳压接,不允许使用克丝钳压接,端子和电缆连接牢固(接地电缆、端子、螺栓、电缆套管均由乙方供货)。
4.3.6本工程乙方所供货的电缆均为铜芯电缆,低压电缆供货厂家:金川集团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白银有色长通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科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徽宁电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动力配电箱、检修电源箱、照明配电箱内电气原件选用ABB、西门子、施耐德三个厂家中的一家。
4.3.7仪表施工要求
4.3.7.1现场盘柜、仪表外壳、电缆桥架、保护管、接线箱必须做保护接地。仪表信号电缆的屏蔽应采用总屏蔽加分屏蔽的形式,仪表电缆敷设时应避开热源、潮湿、振动源及电磁场干扰;信号电缆和供电电缆必须分别采用各自的保护管、槽盒单独供货、敷设。
4.3.7.2露天安装的仪表和测量管路必须配有仪表保温箱/保护箱,测量容易上冻介质的室外仪表设备取压取样装置、导压管路要设有保温伴热及安装仪表保温箱。保温箱使用的电源由乙方提供供电设备、材料、安装,调试,甲方负责指定电源位置。
4.3.7.3随主机设备自带的仪表设备必须根据《酒钢(集团)自动化仪表配置及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选型,与其他仪表设备的选型保持一致,须有应急备件和详细的技术资料。所有随工艺设备成套供货的自动化仪表信号不允许独立子系统(设备制造必须要求设立子系统的除外 ),所有检测仪表信号必须统一纳入主控DCS系统监控、联锁保护。
4.3.7.4根据《仪表供电设计规范HG/T20509-201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及《酒钢(集团)自动化仪表配置及验收标准》的要求对仪表供电电源进行设置:单台仪表设备电源必须配置独立的自动空气开关,开关容量与负载负荷匹配,自控、仪表、计量设备的供电系统配电方式按需要采取三级或二级配电方式,不允许多台仪表共用一根仪表信号控制电缆。
4.3.7.5仪表设备采购必须根据《酒钢(集团)自动化仪表配置及验收标准》的要求,选用符合规范要求以及酒钢合格供货方清单中的仪表设备,所选仪表设备的整体装备水平要相当或高于目前酒钢本部仪表设备的装备水平。
4.3.7.6根据热电偶的支数,分度号和使用环境条件,应选用符合要求的补偿型补偿导线,补偿型补偿电缆或延伸型补偿导线或延伸型补偿电缆.一般应选用补偿型补偿导线或补偿型补偿电缆,当补偿型补偿导线或补偿型补偿电缆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选用延伸型补偿导线,延伸型补偿电缆。
4.3.7.7所有仪表设备设施在安装高度≥2米时,由乙方负责制作安装检修作业平台,安装在井、坑、洞等处的仪表设备,应安装检修爬梯及设置安全围栏,同时应充分考虑其可维护性,要预留充分的拆、装维护空间。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3.7.8项目施工过程中,由工艺安装施工方采购的主体设备附属仪表、电动阀门及阀门操作箱、各类执行机构等设备由工艺安装施工方安装,乙方负责所有的电缆供货、敷设包括操作箱至电动阀门和执行机构之间的电缆供货、敷设、接引、送电并配合调试。
4.3.7.9项目施工过程中,由甲方采购的与工艺管道连接的各类流量计和调节阀(包括流量计和调节阀与工艺管线连接的配对法兰、螺栓、垫片),由甲方将设备交付工艺安装施工方进行安装,乙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工艺安装施工方只负责主体管道上的仪表设备安装)。
4.3.7.10本工程所涉及的仪表,均由乙方负责在酒钢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4.4其他施工要求
4.4.1.项目施工所用水、电等能源介质,由甲方指定位置,乙方负责接引。按照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定,与酒钢签订用能合同,安装计量仪表(计量仪表需校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时交费。
4.4.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兰州长虹公司焊材产品,优先使用酒钢钢材产品,优先使用金川公司电缆产品。
4.4.3.所有室外露天电气、仪表、检测装置均按规范要求制作安装防雨装置,仪表保温箱/保护箱图纸中为基本要求,如环境确实需要增加,由乙方负责购买安装。
4.4.4.建设及供货要求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可靠的、完整的设备,设备的技术性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协议书各章节所述的技术要求。乙方与设备厂家签订的设备采购技术协议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采购。
4.4.4.1供货到现场的设备和材料接受监理、甲方的检查和验收。对于存在缺陷的设备和材料乙方应无偿进行修理或更换。
4.4.4.2所有进厂设备必须具备质量检测证书及合格证。
4.4.4.3在质保期内发现供货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材料存在缺陷,应由乙方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新的设备、材料。
4.4.4.4为保证装置的维护性,项目所用电气、自控、仪表、电信设备等必须使用酒钢合格供应商的产品。
4.5供货设备要求
4.5.1所有设备应为环保节能产品,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产品系列。
4.5.2电缆、仪器仪表的选型必须按照“酒钢集团设备前期管理要求”22个文件进行选型。
4.6临时用电:
4.6.1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2012(JGJ59-2011)》,《GBT 13955-2017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标准配置一级、二级、三级配电箱。。
4.6.2电工及用电人员: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电工作业必须两人一起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4.6.3配电箱、开关箱钢板厚度在1.2-2.0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室外配电箱应有防雨帽,施工电源根据负荷用5芯铜缆接引,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置施工现场用电设备。
4.6.4配电箱采用三级设置,各级配电箱都要配置漏电保护器,一级配电箱需配计量电表,用电量大时需配互感器,该电表必须经酒钢检验检测中心校验。各配电箱配置接地排、零排。一级、二级配电箱应配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装置。配电箱配电按三相五线制配线。各级配电箱需配钢制底座,开关箱安装在底座上,开关箱中心点距离地面1.4-1.6米。配电箱均带锁,且锁具完好。配电箱应无变形、损坏。配电箱配出、配入电缆出入口应带保护套管或电缆锁紧器。配电箱箱门和箱体之间应用软线连接,连接方式采用螺栓固定。二级、三级配电箱输出断路器电流小于50A,漏电保护电流为30mA,三级配电箱输出使用航空插头,配电箱有编号和用电危险的安全标识,输出航空插头和配出断路器的编号一致。
4.6.5临时用电现场走线采用2.5米实木绝缘电杆,电杆埋地0.6米,电缆用绝缘子固定在木杆顶部。
4.6.6临时用电要求配备专业电工2名,电工有低压电工特种作业证(配电箱具体要求见附表)。
5.主要设备材料表
5.1电气部分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电气外线 | ||||||
配电柜 | XL-21宽×高×深=600*1800*400 | 台 | 5 | 乙方供货 | ||
检修电源箱 | 600*700*350 | 台 | 3 | 乙方供货 | ||
断路器 | CM3-400M/3300 | 只 | 1 | 乙方供货 | ||
电力电缆 | YJV-1KV-4*50+25mm2 | 米 | 200 | 乙方供货 | ||
镀锌钢管 | SC65 | 米 | 200 | 乙方供货 | ||
小型手孔电缆井 | 800*1200*1900 | 个 | 3 | 乙方供货 | ||
电力电缆 | YJV-1KV-5*16mm2 | 米 | 250 | 乙方供货 | ||
镀锌钢管 | SC40 | 米 | 250 | 乙方供货 | ||
电力电缆 | YJV-1KV-4*95+50mm2 | 米 | 250 | 乙方供货 | ||
镀锌钢管 | SC100 | 米 | 250 | 乙方供货 | ||
室外单模光缆 | GYSTA-8B | 米 | 250 | 乙方供货 | ||
镀锌钢管 | SC40 | 米 | 250 | 乙方供货 | ||
电缆直埋200米 | ||||||
二、照明 | ||||||
照明配电箱 | IP65 | 套 | 2 | 乙方供货 | ||
三防工厂泛光灯 | 光源为LED,200w | 盏 | 30 | 乙方供货 | ||
三防工厂灯 | 光源为LED,100w | 盏 | 10 | 乙方供货 | ||
照明开关 | 个 | 3 | 乙方供货 | |||
电力电缆 | YJV-1KV-5*4mm2 | 米 | 50 | 乙方供货 | ||
电力导线 | BV-3×4mm2 | 米 | 150 | 乙方供货 | ||
电力导线 | BV-3×2.5mm2 | 米 | 700 | 乙方供货 | ||
镀锌钢管 | SC32 | 米 | 200 | 乙方供货 | ||
镀锌钢管 | SC25 | 米 | 700 | 乙方供货 | ||
镀锌扁钢 | -40×4 | 米 | 300 | 乙方供货 | ||
接地极 | 个 | 2 | 乙方施工 |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 TY-D-1.0kVA | 台 | 1 | 乙方供货 | ||
疏散出口标志灯 | LED,DC36V,1W,A型, | 盏 | 8 | 乙方供货 | ||
A型单面单向标志灯 | LED,DC36V,1W,A型, | 盏 | 50 | 乙方供货 | ||
A型单面双向标志灯 | LED,DC36V,1W,A型, | 盏 | 20 | 乙方供货 |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 LED,DC36V,3W,A型 | 盏 | 30 | 乙方供货 | ||
镀锌钢管 | SC20 | 米 | 500 | 乙方供货 | ||
阻燃耐火导线 | ZN-RVS-2*2.5mm2 | 米 | 450 | 乙方供货 | ||
阻燃耐火导线 | ZN-RVS-2*4mm2 | 米 | 100 | 乙方供货 | ||
恒功率电热带 | RDP2-J3-10,25W/m | 米 | 300 | 乙方供货 | ||
温度传感器 | 电伴热厂家成套 | 个 | 1 | 乙方供货 | ||
电源接线盒 | 电伴热厂家成套 | 个 | 1 | 乙方供货 | ||
电热带尾端接线盒 | 电伴热厂家成套 | 个 | 1 | 乙方供货 | ||
耐热亚敏胶带 | 电伴热厂家成套 | 米 | 30 | 乙方供货 | ||
铝箔胶带 | 电伴热厂家成套 | 米 | 30 | 乙方供货 | ||
三、视频监控 | ||||||
监控电脑 | 配套42寸显示器,内存16G,CPU:i5,主频2.5G以上。 | 套 | 1 | 乙方供货 | ||
键盘、鼠标 | 套 | 1 | 乙方供货 | |||
监控系统管理软件 | 套 | 1 | 乙方供货 | |||
网络一体化枪型摄像机 | 200万像素,型号根据信息中心备件型号提供 | 个 | 10 | 乙方供货 | ||
摄像机专用电源 | 个 | 10 | 乙方供货 | |||
支架 | 个 | 10 | 乙方供货 | |||
核心交换机 | 个 | 1 | 乙方供货 | |||
现场设备保护箱 | 个 | 4 | 乙方供货 | |||
8口接入交换机 | 个 | 4 | 乙方供货 | |||
交联聚氯乙烯铜芯电力电缆 | YJV-1KV 3×2.5mm2 | 米 | 300 | 乙方供货 | ||
网线 | 超六类UTP网线 | 米 | 300 | 乙方供货 | ||
镀锌钢管 | SC25 | 米 | 600 | 乙方供货 | ||
单模光纤 | GYSTA-8B | 米 | 500 | 乙方供货 | ||
工业级百兆光纤收发器 | 套 | 1 | 乙方供货 | |||
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 MF/ABC8 | 具 | 18 | |||
推车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 MF/ABC50 | 具 | 4 |
5.2机械部分:
序号 | 主要设备 | 规格或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固定式风送远程射雾器 | 适用环境:海拔约1630m 适用温度:-31.6℃—38.4℃ 设备为固定式 有效射程 :60m 水平旋转角度:360° 俯仰角度:-10°—45° 耗水量 3.6-6.9m³/h 控制方式:手动、遥控 遥控距离:大于100m 进水口加过滤器 水雾颗粒直径:35μm 有效覆盖面积:大于9000㎡ 总功率 :约30kW 供电电源:380v、50hz、三线四相 连接管路:不锈钢304材质 设备选型见下表: (注:电气元器件选用国内知名品牌) | 套 | 2 | 配套加压泵、风机、控制系统(易损件加10%备件) |
2 | 无缝钢管 | D45×3.5 | 米 | 20 | |
3 | 无缝钢管 | D59×4.5 | 米 | 20 | |
4 | 无缝钢管 | D59×4.5 | 米 | 60 | 埋地敷设1.5m四油三布防腐 |
5 | 无缝钢管 | D108×5 | 米 | 20 | 埋地敷设1.5m四油三布防腐 |
6 | 无缝钢管 | D159×6 | 米 | 120 | 埋地敷设1.6m四油三布防腐 |
7 | 法兰伸缩涡轮蝶阀 | DN150 P=1.6MPa | 个 | 2 | 铸钢 |
8 | 法兰球阀 | DN50 P=1.6MPa | 个 | 2 | 铸钢 |
9 | 法兰球阀 | DN40 P=1.6MPa | 个 | 1 | 铸钢 |
10 | 室外地下式消火栓 | SA100/65 | 套 | 2 | |
11 | 圆形阀门井 | ∅1600 | 座 | 5 | 砖砌 |
12 | 室外消火栓井 | ∅1400 | 座 | 2 | 砖砌 |
13 | 井圈及井盖 | ∅700 | 套 | 7 | 铸铁 |
14 | 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 MF/ABC8 | 具 | 18 | |
15 | 推车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 MF/ABC50 | 具 | 4 | |
16 | 高压喷雾喷嘴 | DN15 喷雾角度大于60° 流量1.1L/min 工作压力0.7MPa 喷孔孔径0.64mm | 个 | 46 | 加10%备件 |
17 | 单极立式离心泵 | Q=4.4m³/h,H=82m,N=7.5kW | 台 | 22 | 泵前加管道过滤器 |
18 | 不锈钢水箱 | 2m³/h | 台 | 11 | |
19 | 电动球阀 | DN25 | 个 | 12 | |
20 | 电动球阀 | DN32 | 个 | 1 | |
21 | 镀锌钢管 | DN40 | 米 | 20 | |
22 | 镀锌钢管 | DN32 | 米 | 20 | |
23 | 镀锌钢管 | DN25 | 米 | 80 | |
24 | 镀锌钢管 | DN20 | 米 | 150 | |
25 | 混凝土雨水检查井 | ∅1800 | 座 | 44 | 配套井圈井盖、防坠保护网 |
26 | 单篦雨水口 | 700×400 | 套 | 88 | II型球墨铸铁篦子 |
27 | 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 | D300 | 米 | 210 |
5.3 配套厂家清单
五、安全保卫
5.4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求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个) | 配置要求 | 箱体尺寸mm |
1 | 一级配电箱 | 1 | 总开关(带快熔)1个,400A总断路器1个,电度表1个,电流互感器3个,带漏电保护装置,断路器全部为三相四线制。 | 1000(高)×800(宽)×400(深) |
2 | 二级配电箱 | 1 | 250A总断路器1个,100A断路器4个,40A微型断路器4个,每个断路器带漏电保护装置,断路器全部为三相四线制。 | 1000(高)×800(宽)×400(深) |
3 | 三级配电箱 | 4 | 160A断路器1个,63A微型断路器3个,25A微型断路器4个,每个断路器带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电流30mA),断路器全部为三相四线制,三级配电箱要求带雨棚。 | 可移动,尺寸根据箱体内元件确定。 |
4 | 箱体要求 | 箱体材料要求使用1.0-1.2mm的钢板,每个箱体要求接地排、接零排,箱门和柜体之间要用铜软线连接,每个箱体带明锁和锁扣,箱体喷涂“带电危险”警示标识。 | ||
5 | 箱体现场布置要求 | 一级配电箱和二级配电箱要有1m高的支架架高,保证柜体中心高在1.5m高度,固定钢制支架上,支架和箱体之间要用铜软线连接,支架放置在绝缘胶皮上;一级和二级配电箱要搭设隔离棚,隔离棚要求四周和顶部防雨,隔离棚挂“带电危险”和“防止触电”警示牌。 | ||
6 | 电源线 | 总电源线3*70+2*35,约50米(根据实际位置确定长度),带保护套管;其它电源线要求5芯线,现场临时电源线架高不低于2.5m,电源线不得搭设在金属结构上,如需搭设在金属结构上,电源线与金属结构之间需做绝缘措施。 |
5.1、 不锈钢分公司不提供临时办公场所,所有办公房屋都由乙方自行建设。
5.2、 在现场设置智能考勤系统(现场刷脸或指纹打卡),所有民工工资按照智能考勤系统考勤及劳务用工合同实际发放在现场设置智能考勤系统(现场刷脸或指纹打卡),所有民工工资按照智能考勤系统考勤及劳务用工合同实际发放。现场设置2个摄像头、对现场施工进行全程监控,信号要求无线上网,现场有一台电脑及32吋显示器,录像内容要存盘30天以上,不锈钢工程管理事务部要随时上网可以看到现场施工情况。
六、资料交付管理:
6.1、施工期间资料员必须全程在场,及时跟踪施工,同步作施工资料。
6..2、开工资料一式5份,施工过程资料一式4份。
6.3、混凝土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试块标养室,混凝土试块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现场取样,编号后放在试块标养室保养。
6.4、实验的钢筋必须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现场取样送样检验。
6.5、所有现场使用的钢材、彩钢板、油漆、螺栓、等材料必须到场后同步给监理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6.6、所有实验、检验的材料、仪表、仪器都由不锈钢分公司协助办理到第三方进行检验手续,由施工方办理送样、取样工作,费用用施工方结算。
七、其它特别要求:
7.1乙方必须执行酒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不锈钢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文件》。
7.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管理、技术人员与普通工人在着装上要有明显标志,以便项目部管理,否则项目部有权停工或对着装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清理出厂。
7.3施工单位的管理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必须全部是本单位职工,且持证上岗,不得挂靠。
7.4施工人员自行车按项目部指定的位置统一停放,否则项目部有权清理出厂。
7.5根据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酒钢厂区相关规定,入厂时需办理人员及车辆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7.6乙方应承担所有设备、材料到货的卸货、保管、开箱检验。在卸货和二次倒运设备时厂房内(或外)起重和运输设备不满足,由乙方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7乙方在现场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施工时产生的垃圾、土方全部运至酒钢润源垃圾场,不锈钢不提供土方堆放场地)及废钢铁等由乙方负责外运至招标方指定地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含:垃圾处理费约8元/T与运输费(运距22Km)),拆除及施工剩余的废钢铁切割成1000mm以下长度运输倒进不锈钢废钢池。危险化学品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处理单位具有国家要求相应资质(包括废旧填料的清理、装车、运输及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8施工大临设施费(施工用电、用水、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办公场所等)及各类施工工地安全环保标志牌和公示牌(十牌一图、环境保护监督公示牌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9项目施工使用的动力能源介质,由甲方指定接引点接引(100m内),按照酒钢公司动力能源管理制度办理动力能源使用审批手续,安装检验合格的计量设备。招标人按计量值与动力介质外销价核算,并由投标人负责按照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结算费用。
7.10所有本项目相关仪表(包括电气盘、箱、柜上表计)均在施工方设计、供货、首检、调试、试运行范围内。仪表首检由不锈钢分公司办理委托到第三方进行检验,费用由施工方承担。仪表检验:如果酒钢集团计量检定中心能够检定的仪表,必须提供酒钢计量检定中心出具的鉴定证书和合格证,并将合格证标签贴在仪表表面;如果酒钢集团计量检定中心不能检定的仪表,必须提供酒钢认可的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检定中心出具的鉴定证书和合格证,并将合格证标签贴在仪表表面。
7.11项目内所包含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必须进行安装前的告知,并提交检测部门报审、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其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要求提供完整、齐全的资料、图纸。
7.12施工中开具一级(165元/票)、特级动火票,其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13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钢材,只要是酒钢能生产的优先采购酒钢的产品,商品砼优先使用酒钢冶建公司的砼,价格与同期市场价格相同。
7.14所有门的填充材料必须是难燃材料。
7.15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即“施工工地 100%围挡、物料堆放 100%覆盖、出入车辆 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 100%硬化、拆迁工地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加强施工场地的日常监管,开挖土方或拆除时必须湿法作业,特别是出现沙尘天气时要停止土方作业,实施洒水降尘,杜绝发生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废水设置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不得外排。项目竣工后,必须及时对施工场地遗留的垃圾进行清理,严禁焚烧,并对场地进行平整和恢复。
7.16在不锈钢公司生产车间施工必须充分考虑优先为生产让路,充分考虑正常生产对建设影响造成的人工降效,成本增加。
7.17防雷接地要委托专业机构出具《防雷、接地设施合格检测报告》。
7.18在现场设置智能考勤系统(现场刷脸或指纹打卡),所有民工工资按照智能考勤系统实际发放。现场设置2个摄像头对现场施工进行全程监控,信号要求无线上网,录像内容要存盘30天,不锈钢工程管理事务部要随时上网可以看到现场施工情况。
7.19施工大临设施费(施工用电、用水、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等)全部由施工方承担。
7.20施工所使用的各类工器具、车辆、设备等均由施工方自行提供,在施工开始前向监理、建设方提供台账及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21施工现场按照6S管理,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现场整洁有序、地面平整、活完地净。
7.21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液、废油、废油漆等由投标人负责收集后,按酒钢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7.22结合嘉峪关市天气,要有冬季不停工的施工方案、雨季不停工的施工方案和重要节假日不停工的施工方案,要明确具体的措施,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7.23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封闭管理,设置施工界区内硬质围挡,按要求对区域和道路进行提前规划,对现场办公区、物料存放区、加工制作区、集中消防区、主体作业区域等实行分区管理,道路规划应满足消防、运输、起重吊装等车辆行进或作业时对高度和宽度的要求,设置集中饮水点及吸烟点,按规定施工大门、安全警示及企业标识。
7.24施工单位要做好新冠防疫工作,遵守国家及酒钢集团的相关新冠防疫管理文件,在工作场所设置隔离室、配齐测温枪、消毒器具,为作业人员定期发放防护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废旧口罩收集点(粘贴标识图1),安排专人进行测温,每日不少于2次消毒。
7.25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甘肃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建筑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及酒钢集团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制度》(酒制〔2020〕12号)《关于全面推行工程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五项制度的通知(试行)》(酒建发〔2019〕140号)、《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酒钢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学习宣传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酒工程发〔2020〕3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五项制度的通知》(酒工程〔2020〕21号)、《关于下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信息及相关管理规定的通知(酒预财发〔2020〕47号)》和招标人相关规定的要求:7.26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必须包含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具体包括管理制度、劳资专管员设置、劳动用工合同签订、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和考勤、工资支付等。(2)投标人必须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必要的硬件设施;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3)投标人必须设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安排劳资专管员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4)投标人需按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通过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农民工个人账户。
7.27、临时用电:
7.27.1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执行。
7.27.2电工及用电人员: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电工作业必须两人一起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7.27.2配电箱、开关箱钢板厚度在1.2-2.0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室外配电箱应有防雨帽。
7.27.3配电箱采用三级设置,各级配电箱都要配置漏电保护器,一级配电箱需配计量电表,用电量大时需配互感器,该电表必须经酒钢检验检测中心效验。各配电箱配置接地排、零排。一级、二级配电箱应配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装置。配电箱配电按三相五线制配线。各级配电箱需配钢制底座,开关箱安装在底座上,开关箱中心点距离地面1.4-1.6米。配电箱均带锁,且锁具完好。配电箱应无变形、损坏。配电箱配出、配入电缆出入口应带保护套管或电缆锁紧器。配电箱箱门和箱体之间应用软线连接,连接方式采用螺栓固定。
7.27.4临时用电现场走线采用2.5米实木绝缘电杆,电杆埋地0.6米,电缆用绝缘子固定在木杆顶部。
7.28中标单位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之内与甲方签订如下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环保管理协议》、《宏兴股份公司不锈钢分公司相关方平安建设管理责任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充协议》
7.29 附件1:《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协 议》;
附件2:《环 保 管 理 协 议》;
附加3:《宏兴股份公司不锈钢分公司相关方平安建设管理责任书》;
附件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
甲方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协 议
甲方: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 133 号)、《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5 年修订)》(原安监总局令 62 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管理责任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合同或协议的编号为:)
(二)工程(项目)地点与范围:
*************************************
*************************************
(三)工程主要内容:
****************************
****************************
****************************
(四)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双方安全生产职责
(一)甲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1.甲方依据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向乙方就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进行安全告知和交底。
2.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甲方现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文件及应急预案等供乙方进行学习参考。
3.甲方有责任就乙方对甲方的现场环境、作业条件、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文件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建议应予整改。
4.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检修施工基础条件,指导或协助乙方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5.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对乙方的安全监管责任;敦促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乙方备案的资质、资料进行查验;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监督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安全职责。
6.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7.******(根据承揽业务不同,由主管科室会同分厂该项目负责人续写个性化的职责内容)
(二)乙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对所属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负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知识。
4.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6.应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动火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安全用电制度、安全互保联保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调查处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互联保制度、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和管理制度以及与业务承保活动相关联的安全管理制度等,并负责所属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同时制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操作规程,针对业务开展危险辨识并制定安全控制措施。
8.乙方要确保提供和备案的企业资质证照、从业人员的信息、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资质信息、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保险信息等资料的合法、真实、有效。并对因上述资料不真实、不可靠造成的后果负法律责任。
9.乙方应将甲方安全告知、安全管理协议的考核条款及主要内容传达至你方从业人员并严格执行。
10.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检修、施工现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11.乙方必须为进入甲方现场的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生事故后处理相关善后事宜,及时将相关信息向甲方进行报告。
1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13.乙方在现场作业时,除遵守甲方告知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制度外,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与行业规范,并按规定执行。
14.严格遵守工程设计,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主要针对工程建设项目)。
15.******(根据承揽业务不同,由主管科室会同分厂该项目负责人续写个性化的职责内容)
第三条 双方管理的区域及作业范围(主管科室会同各分厂该业务负责人与相关方负责人进行完善)
(一)甲方
1.******
2.******
(二)乙方
1.******
2.******
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入甲方其他区域。
第四条 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
1.甲方:
1)监督检查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作业许可票。
2)监督乙方对施工机械、器具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3)甲方监督检查作业现场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的设置情况等,对达不到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求的检修施工项目,要求乙方整改到位后方可从事作业活动。
4)甲方就现场区域存在的主要危险源、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防控制措施向乙方进行安全告知,乙方如需要现有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书面或电子版)则由甲方提供。如在合同履行期作业现场新增危险源及新的管理要求及时向乙方告知。
5)甲方应主动接受乙方就甲方的现场安全环境、作业条件、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的建议,且主动配合进行整改。
6)与第三方存在交叉作业的,由甲方(分厂项目负责人)牵头,组织乙方和第三方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控制措施,由三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并且三方均派安全人员进行现场作业监护。
7)****(主管科室会同各分厂该业务负责人进行补充完善)
2.乙方:
1)乙方进入甲方生产现场作业场所或需进入生产运转设备区域、危险介质等存在显著危险的区域,必须及时到涉及区域的操作室(主控室)进行登记,并接受班组安全告知工作。
2)乙方合同业务不与甲方生产区域、设备相接触,不涉及危险区域,常规、正常作业应该严格遵守其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如业务作业活动涉及到甲方区域时,乙方必须依据作业内容和范围,开展危险源辨识,并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告知。并在作业前与甲方有关现场负责人取得联系,严禁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员同意,擅自从事项目施工、检修等相关作业,乙方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点所属作业人数且撤离甲方作业现场。乙方要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保证操作设备人员满足要求。
3)乙方进入甲方重点危险场所、重大危险源、重点防火区域等关键要害岗位进行检修等作业前,必须接受现场班组的安全告知,并依据作业计划内容和安措开展现场安全确认(含现场环境、设备设施、工器具、相关方、物料及个人防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和要害岗位以及其它非计划作业的区域。
4)乙方临时使用检修电源、电气焊作业等需接引风、水、电、气等动力能源介质,必须由甲方人员指定点阀箱或接点,严禁乱接乱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5)属于乙方所承包业务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检修作业,由乙方按照自定的有关管理制度、标准或规定执行。与甲方有业务联系的检修、事故及维保单位,对正在检修的设备需临时动作时,由甲方设备点检员协调检修方摘取检修牌,协调办理送电手续,经设备点检员和操作员进行安全确认后,岗位操作人员持操作牌后方可操作设备,临时动作后需继续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停送电手续,严禁检修方在未挂检修牌前进入设备运转区域。
6)与甲方存在交叉作业时,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加强联系沟通及确认工作,明确双方现场管理职责且制定有效管控措施后方可作业,且由双方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现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7)乙方在甲方重点防火区域从事动火作业,在受限空间进行检修施工作业时,由甲方办理申请票,乙方开具作业票,作业前按要求进行检测,由甲乙双方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作业,否则严禁进行危险作业活动。
8)存在与甲方有设备检修、设施安装、维护保养等业务关联的相关方,乙方的作业区域联系工作票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不得从事任何作业活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不涉及停电、挂牌及无需登记的作业活动,作业前须由甲乙双方作业负责人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且对所有参与作业人员交底告知后方可组织检修或施工作业。
9)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工器具的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有
效,并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性能良好,同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并建立台账。
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防护器具及装置,防护器具必须进行校检。
11)****(主管科室会同各分厂该业务负责人进行补充完善)
第五条 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
(一)甲方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对乙方的安全监管责任,监督乙方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乙方作业人员现场遵章守纪情况,对现场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对于乙方的违章人员,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或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监督乙方作业人员遵守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器具、工器具。
3.依据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向乙方进行安全告知交底。
4.监督、指导乙方对所承包业务内容的执行情况。
5.对于乙方不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服务态度消极,致使所承包的业务受到影响时,甲方具有警告、处罚及上报上级部门纳入“黑名单”的权利。
6.对乙方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监管职责,保证乙方遵守双方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落实情况。
7.对乙方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整改、危险源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制定进行监督检查。
8)****(主管科室会同各分厂该业务负责人进行补充完善)
(二)乙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及从业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所属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责。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事故并组织事故抢救。
2.开展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纠正和杜绝“三违”现象,要求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器具、工器具,遵守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证件,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向甲方变更备案;乙方作业人员应穿着乙方配发统一的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4.乙方进驻甲方危险区域和要害岗位时,必须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接受甲方岗位人员的安全告知,同时在甲方区域的岗位交接班记录或相关登记记录上做好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出入现场时间、检修施工内容、检修施工人数及其他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甲方危险区域和要害岗位。
5.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现场不允许吸烟、打闹及干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事,并对施工作业现场的环境卫生负责。施工期间严禁高空向下抛掷杂物,高空作业须系好安全带,复杂作业环境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护。施工结束后按要求将垃圾分类清理,施工残留的旧备件材料按甲方要求回收到指定地点,要做到工完料尽现场清。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准备铺垫用的胶皮、塑料布等,防止作业期间现场跑、冒、滴、漏现象的环境污染,检修后设备设施卫生、油污清理、擦拭干净,油布回收。承担作业过程中因违反有关环保法规造成的损失。
6.乙方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走安全通道;必须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其他区域,不得触碰、动用与作业无关的设备设施。
7.从事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时,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落实相关的安全措施。
8.乙方负责乙方人员的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整改、危险源辨识及防范措施落实。
9.按照承包合同和本协议的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10.对因承包业务未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造成的后果负责。
11.现场检修施工接引电源时必须联系并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指定电源位置,作业完毕必须告知甲方,由甲方专业人员进行确认。严禁私自接引设备电源作为检修电源使用。
12.负责所使用、维护设备、设施、工机具和车辆的维护检查及油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管理。
1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等。
14.****(主管科室会同各分厂该业务负责人进行补充完善)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对乙方的安全监管责任,监督并督促乙方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甲方依据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向乙方进行安全告知交底,告知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场所、所从事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有害因素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电子版),并做好交底记录签字确认。
3.甲方监督乙方制定合同周期内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督促其按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甲方不定期对计划落实情况和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甲方监督乙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联系协调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5.甲方负责审核乙方安全备案资料并实施动态管理,乙方或其从业人员相关资质、证件不符合管理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入厂进行施工、生产保供、检维修作业。
6.甲方定期对乙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每季度对乙方执行合同或协议的情况和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安全符合性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其整改,留痕迹,并提出改进措施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接受乙方就现场环境、作业条件、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如果建议合理、条件允许,甲方进行治理或改进。
8.甲方监督检查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作业许可票;生产或检维修及施工作业所需的防护器具要定期检测检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的设置符合现场要求等,对无法满足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开工或停止其继续施工作业。
9.甲方对乙方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隐患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提出考核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重复性的不符合问题将严肃考核或纳入“黑名单”管理。
10.乙方发生生产性人身伤害事故时,甲方配合乙方进行事故抢救和事故调查,督促乙方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相关工作。乙方应根据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完善管理制度。
11.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和落实以下检维修管理规定
(1)无安全措施、无安全交底不得作业。
(2)设备本体未实现、未确认停机不得作业。
(3)无停电挂牌手续不得作业。
(4)危险作业未经审批和措施制定及交底不得作业。
(5)危险作业安全监护人(监火人)未现场履职不得作业。
(6)未确认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有效切断或隔离不得作业。
(7)进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无有效措施不得作业。
(8)电气作业不验电不得作业。
(9)交叉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不得作业。
12.严格执行“六有”相关管理要求。
13.******(主管科室结合主管业务,补充完善,分厂配合)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对所属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责。乙方应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满足安全生产、应急需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乙方应当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作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并建立台账,做好相关记录。乙方在所管区域内发现事故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3.乙方要切实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宏兴股份公司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所属从业人员贯彻实施。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上述第11款之规定;乙方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后,必须认真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确认,未经设备管理方或甲方有关人员允许,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或冒险进入危险区域(场所)、设备运行区域和要害岗位、部位等。
5.应当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乙方对进入甲方区域的从业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作业,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知识。乙方应根据同周期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教育内容和考试成绩应备案存档。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全生产法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自救互救常识、消防安全常识、道路交通安全常识、职业危害因素防治常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甲方安全告知交底内容等。
6.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具体的安全负责人,负责与甲方协调有关安全及现场管理方面的事宜,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其从业人员的作业安全。
7.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依法为进入甲方作业现场的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保证从业人员受到伤害时,能得到及时治疗和救助。
8.乙方从业人员进入甲方作业现场前,必须做好安全资料的登记备案,审核通过后,乙方方可按规定办理入厂手续。人员发生变化时,乙方及时对备案资料进行变更,安全备案资料主要包括:乙方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及资格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保险缴纳情况等。
9.乙方应每天对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的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规范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道路交通违章、火灾等事件时由乙方承担责任。
10.乙方应为从业人员配备统一工装,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个体防护器具。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时要随身携带合格、有效的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
11.乙方对检维修、生产保供及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负全责,作业前必须制定具体、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动火作业时按照防火管理要求制定详细的防火措施,从业人员从事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有毒有害气体环境等危险作业活动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作业票,制定具体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2.乙方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工器具(防护器具)的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有效,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性能良好同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13.当发生合同约定以外的临时性的工作任务时,乙方应及时签订临时性合同,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在作业现场严格落实。
14.乙方从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后,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确认,未经设甲方允许,从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和要害
岗位,乙方临时使用风、水、电、气等动力能源介质时,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并由甲方指定接点位置。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一切设备和设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5.乙方从业人员在施工检修作业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指挥、专人联系,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有关生产、设备检修、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各类书面票据并按规定留存。
1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对作业现场的环境卫生负责,并按要求将垃圾分类清理;作业过程中严格按定置要求摆放备件、材料、工具,保证作业现场清洁、整齐,防止污染环境。
17.乙方有权利就作业现场环境、作业条件、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要求。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乙方可拒绝进行作业。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解决,待安全作业条件具备以后,方可进行检修、生产保供及施工作业。
18.因乙方管理不善、联系确认不清、安全教育不到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隐患拒不整改、严重非法违法等导致的从业人员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管理责任和事故损失。
19.乙方应依据法规要求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并向作业人员告知职业危害因素,识别确定职业危害岗位,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做好职业危害岗位人员体检工作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业卫生健康档案等工作。
20.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不得使用童工,检维修、生产保供及施工人员不得有所从事的职业禁忌症。
2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不得将所承担的业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
22.乙方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3.******(主管科室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补充完善,各分厂做好配合)
第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报告、配合调查处理的约定。
(一)应急准备
1.乙方应当针对其承包业务活动组织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急救)措施。
2.甲乙双方有责任对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或应急(急救)措施进行经常性的演练、评估及修订,并应与对方的应急预案或共同上级管理机构的应急预案形成有效衔接。
3.乙方有责任掌握甲方应急联系电话或相关联的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措施),且甲方有责任在安全告知中对应急联络、应急处置等内容向乙方进行告知。
(二)事故报告
1.乙方作业人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险情时,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甲方调度室汇报。简要报告险情或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事故发生后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受伤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等。
1.乙方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乙方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 15 分钟内及时向属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甲方负责人或甲方调度室(6713962)报告。甲方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乙方事故救援报告后,立即组织救援且汇报股份公司总调度室及不锈钢分公司领导及主管科室,
2.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及伤势情况;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事故救援
1.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险情时,乙方应当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方案立即开展事故救援。在需要甲方给予应急资源和人力的援助时,应及时向甲方负责人、甲方调度室等进行报告。
2.甲方在接到乙方事故汇报和援助申请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处置程序,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开展应急救援,负责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工作,充分调动甲乙双方的应急资源,积极协调组织人力物力帮助乙方开展现场施救。
3.双方有责任学习并掌握对方应急联系电话及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甲方有责任在安全告知中对应急联络、应急预案等内容向乙方进行告知,并提共相关电子版或纸质版文件。
4.甲乙双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按计划进行演练、评估及修订,并应与对方的应急预案或共同上级管理机构的应急预案形成有效衔接。
5.甲乙双方在发生事故和险情时,应对周边受影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告知。
6.*****(主管科室根据业务情况进行补充,分厂配合)
(四)事故处理
1.乙方发生生产性人身伤害事故时,甲方配合乙方进行事故事故调查,督促乙方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相关工作。乙方应根据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完善管理制度。
2.事故发生后甲、乙双方应派专人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公司相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和调查。
3.甲乙双方关联的事故,由公司相关部门主持开展调查处理。
4.事故调查结案后,甲乙双方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5.甲乙双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要求,对履职不到位或对现场管理存在失职失责的有关管理人员依规追究责任。
6.需要甲乙双方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的,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和协调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八条 防火管理
1.甲方应监督检查乙方防火管理工作,以及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维护、使用等。
2.乙方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配备与现场工作环境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并建立和完善各项消防工作台账,定期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第九条 安全投入和资金保障
(一)甲方
1.甲方作为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有义务及时足额向乙方提供保障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用于乙方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工程建设项目)
2.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二)乙方
1.乙方有义务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断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将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总包单位有义务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3.本协议未明确的安全投入,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必须投入的,或因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变化产生的安全生产费用,乙方有义务增加投入。
第十条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治理
1.乙方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乙方应当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作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并建立台账,做好相关记录。
3.乙方在作业范围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一条 安全教育与培训
(一)甲方
1.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告知和交底,告知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并做好交底记录。
2.负责监督乙方对所属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岗位技能培训、紧急救护)、安全基本知识等方面的开展情况。
4.负责监督乙方制定合同周期内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教育内容和考试成绩应备案待查,且由专人进行监督和指导。
5.按照股份公司要求由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短期业务(半年以内)在进入作业现场前进行三天安全教育;对长期业务(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外协单位在进场前和年中分别做好三天安全教育。生产性业务外包和设备检维修单位掌握灵活多样的培训;对项目施工单位在进厂和年中分别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具体见相关要求。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7.***(主管业务科室及分厂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要求,但要做好落实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法律法规、乙方安全管理制度、适用的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知识等相关安全知识。
2.乙方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培训教育。
3.乙方应组织开展事故案例、应急处置方案、危险作业等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4.各单位要监督外协单位对进入各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 24 学时的安全教育,教育结束后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各单位对进入本单位的外协人员在进入现场作业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作业。对第一款第5条规定的内容,你方要做好人员配合。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6.*****(主管科室和分厂根据业务需求,做好相关的补充完善工作)
第十二条 道路交通安全规定
乙方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要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1.各单位及时利用书面方式告知本单位及相关方人员,不锈钢分公司南大门内机动车“三秒停车”标识己设置及提醒,请及时进行告知本单位及外协单位所有人员自觉遵“三秒停车”规定(只限于机动车)。
2.各单位(包括所有外协单位)在不锈钢分公司内外行驶路段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交叉口及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务必对路面安全环境状况确认,尤其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必须遵循“一停、二看、三通行”原则,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件事故。
3.各单位(包括所有外协单位)必须严格遵循“不锈钢分公司南大门只限于小型汽车,摩托车及本厂送样车辆等出入,除小型车辆以外的所有重型车辆严禁从不锈钢分公司南大门进出(只能从不锈钢分公司北大门出入)”之规定,以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4.各单位(包括所有外协单位)在不锈钢分公司范围内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 30km/h、非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 25km/h 规定,部分路段己设监控及测速仪,请教育所属人员严格执行规定,以防考核通报或列为黑名单清退等。
5.各单位(包括所有外协单位)教育所有人员道路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循“靠右行驶”原则,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确认自身前后左右通行环境安全,防止发生刮蹭、碰撞同向骑行人员等意外道路交通事件事故。
十三条 职业健康管理要求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织对相关方单位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2.定期开展施工方现场职业健康专项检查,协助解决问题。
3.督促和检查相关方单位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向相关方单位反馈信息。
5.如实告知相关方不锈钢分公司各区域的职业危害因素及监测结果,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及时督促相关方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临时控制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完成整改。
6.****(主管业务科室根据具体业务补充完善,分厂配合)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相关方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相关方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2.乙方必须按照计划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3.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个体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用品使用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5.监督检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工作。
6.****(主管业务科室根据具体业务补充完善,分厂配合)
第十四条 责任追究
(一)甲方
1.承担对设备、设施不完善,或者由于对乙方监管不到位、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按照宏兴钢铁股份公司安全管理专业考核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资质的单位、个人,或者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承担直接责任,按照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管理专业考核规定承担责任。
3.xxxxx(引进科室根据业务范围与分厂相关人员制定针对性的责任追究要求,但必须符合法规要求)
(二)乙方
1.乙方属于酒钢内部单位的,考核执行酒钢集团公司、宏兴钢铁股份公司安全专业管理考核规定。
2.乙方属于酒钢集团公司以外的,由于乙方或其从业人员违反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规定或导致事故发生,甲方将依据合同条款或有关考核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及通报。
3、乙方不得违法分包、转包业务;若乙方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按相关法律执行。
4、乙方应对所属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安全防护器具设施、安全作业措施等负责。现场作业期间,由于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培训教育不好、作业人员联系确认不清、违章作业等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及其他意外事故,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法规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
5、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乙方应承主要管理责任及赔偿责任;因乙方现场维护管理不善导致甲方被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6.xxxxx(引进科室根据业务范围与分厂相关人员制定针对性的责任追究要求,但必须符合法规要求)
第十五条考核要求
(一)发生事故后的考核
1.发生一般险肇事故的,考核5000元/人.次。
2.发生轻伤事故的,考核15000元/人.次。
3.发生重大险肇事故的,考核20000元/人.次。
4.发生重伤事故的,考核35000元/人.次,并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对甲方的罚款。
5.发生工亡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考核55000元/人.次,将乙方列入黑名单,不再纳入合格供方。
6.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人身伤害事故、超标排放、环保事件或受到政府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罚款,赔偿不锈钢分公司所有损失。
(二)违章和隐患考核
1.违反甲方安全“红线”清单行为的,考核不少于10000元/人.次。违反甲方安全“底线”的考核1000元/人.次。
不锈钢分公司安全“红线”行为清单:
1)酒后上岗或酒后驾车。
2)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未正确使用(全程必须系安全带)。
3)有限空间作业未通风和检测合格,未落实安全措施。
4)易燃、易爆和禁火区域未落实安全措施进行明火作业或吸烟者。
5)未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不佩戴报警仪和防护器具进入有毒有害气体超标区域。
6)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雪、暴雨、大雾天气从事室外露天的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和高压试验。
7)未停机进入运行设备的运动范围,移动(旋转)设备、工程机械等运动过程中在回转范围和后方5米范围内停留。
8)设备检维修作业不停电或无可靠安全措施,不办理作业许可,不执行挂牌制度。
9)高压电气检修、操作不执行高压电气检修工作票、电气倒闸操作票的;高压线路保护区内作业未经供电单位同意擅自作业的;一级、二级燃气操控阀门操作不执行燃气阀门操作票的。
10)在吊物坠落范围停留或行走、天车工不确认吊运路线途径将吊具或起吊物悬于地面人员头顶;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时就指挥起吊;起重作业未严格按照规定借助工器具扶持吊物,直接用手扶持吊物。
11)正常生产状态下,边操作设备,边接打手机。
12)未经煤气爆发试验或爆发试验不合格就进行点炉。
2、不锈钢分公司安全“底线”行为清单:
1)特种作业未取得资格证。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外协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2)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擅自拆除、停止使用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擅自解除安全联锁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失效未及时恢复或未采取可靠防范措施。
4)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5)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进行悬挂、挖掘、大型设备(构件)吊装、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危险场所动火、建(构)筑物拆除以及重大危险源、气体(介质)管道、受限空间、有毒有害、临近高压输电线路、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以及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8)生产作业场所和员工休息区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进出通道(出口)。
9)违章指挥和强令或者放任作业人员进行冒险作业。
10)首次作业,未开展风险辨识、未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组织培训或告知交底。
11)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
12)未按照《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六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黑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
2.对于成员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在甲方实施管理过程中,外协单位不服从或抗拒甲方现场各级人员管理且实施暴力行为的。
3.由于管理不力导致责任性工亡事故的。
4.由于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混乱,导致发生发生工亡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伤害事故的;一年内发生两起及以上重伤事故且事故单位负有主要责任的;或严重火灾事故的。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防护设施违反“三同时”规定,且未按政府部门或集团公司要求按时改正的;
7.安全教育培训不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管理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安排不具备相关能力的人员进行作业的。
8.谎报、瞒报事故的;
9.不落实甲方重点工作安排的;
10.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又无正当理由且无控制措施的。
11.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不及时督促整改的;
12.在安全生产领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3.行政许可证件到期后,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延续、注销,被行政机关公告注销的;
14.一个季度内发生 2 起及以上违反安全“红线”行为的。
15.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16.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或资质证照过期,未及时换证的。
17.未定期校验大型机具或使用检验不合格大型机具的。
18.违反合同约定,对供方管理单位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等造成重大影响的;
其他考核条款
注:除上述考核要求外,还可按照下方要求进行追责
号 | 以下不规范行为或隐患每项每次每人考核200-500元 | ||
1 | 进入现场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不规范;进入粉尘区域场所作业未戴防尘口罩。 | ||
2 | 搬运气瓶过程中附件不齐全或拉运气瓶绑扎不牢固。 | ||
3 | 用铜、铅、木及塑料等韧性物品磨削作业。 | ||
4 | 放置滚动式备件、材料、工具等未采取支护措施。 | ||
5 | 作业现场照明昏暗,未拉设照明。 | ||
6 | 安全通道不畅通,现场设备、构件、材料、机具未定置摆放。 | ||
7 | 工具箱物品摆放不规范。 | ||
8 | 现场乱扔饮料瓶、饭盒等垃圾杂物,设备设施检修完未按标准进行清理。 | ||
9 | 作业现场警戒线拉设不规范。 | ||
10 | 施工、检修及现场定置摆放与文明施工检查不合格 | ||
11 | 驾驶有缺陷的电动三轮车(灯光、制动系统、转向)。 | ||
12 | 电焊、气焊作业时佩戴的手套有油污 | ||
13 | 作业前未对现场环境、安全设施进行安全确认。 | ||
14 | 作业前未对所使用的工器具进行检查确认。 | ||
15 | 擅自进入危险区域,未登记签字等。 | ||
16 | 液压站检修地面油污或未做防滑设施。 | ||
17 | 高处作业工器具、备品、备件未集中存放。 | ||
18 | 职业危害因素未进行告知交底。 | ||
19 | 违反综合治理类、现场文明生产类、定制管理类每次考核300元。 | ||
20 | 因乙方相关资质、人员变化等未及时向甲方备案,备案资质不符合安全管 理规定的。 | ||
21 | 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 ||
22 | 不在固定场所吸烟,车内吸烟等 | ||
23 | 现场安全、环保、基础管理检查中,存在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环境、基础管理等死角区域 | ||
24 | 电动自行车无限速器或限速器用开关控制、拔除 | ||
25 | 电动车、摩托车超速驾驶的 | ||
26 | 行驶过程中接打手机、违规停放的或其他不规范的行为 | ||
27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 ||
序号 | 一般违章行为、以下不规范的作业行为或隐患:每项每次每人考核500-2000元 | ||
1 | 电焊机二次线破裂、裸露、接头松动。 | ||
2 | 填写的危险作业票据字迹模糊看不清;各种作业票据未按规定填写、代签字或涂改。 | ||
3 | 起重工作业未佩带标识警示。 | ||
4 | 特种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资格证或其复印件。 | ||
5 | 使用的检修牌标识不清楚或信息错误。 | ||
6 | 临时布设的电源线不规范或夜间未布设红色警示灯(标识)。 | ||
7 | 使用人字梯无限开互拉装置。 | ||
8 |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在烈日下暴晒未采取防护措施。 | ||
9 | 电焊机作业中断,作业人员未切断电源离开作业区域。 | ||
10 | 机动车辆现场作业对周围环境确认不够。 | ||
11 | 使用有缺陷的钢丝绳。 | ||
12 | 使用凳梯梯子底部和顶部未设防滑及固定。 | ||
13 | 使用焊(割)炬的火焰进行照明。 | ||
14 | 在水泥地板上焊割物件未采取防护措施。 | ||
15 | 动火作业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 | ||
16 | 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粘油脂的,戴油手套开启氧气瓶阀的;氧气瓶、乙炔瓶放置不符合要求。 | ||
17 | 危险化学品存放不规范。 | ||
18 | 电焊机接零、接地线、工作线拉设不规范。 | ||
19 | 作业场所的孔洞未封堵的。 | ||
20 | 使用有缺陷的工机具或操作不当。 | ||
21 | 车辆停放后未拔钥匙、未锁门、未落叉、未熄火。 | ||
22 | 皮带设备检修前事故开关未拉开。 | ||
23 | 使用凳梯无专人扶梯,载人移动,携带重物上下。 | ||
24 | 密闭、易燃、易爆、潮湿区域未拉设安全行灯照明。 | ||
25 | 起重吊装大型设备未进行试吊。 | ||
26 | 使用的氧气、乙炔表鉴定标签过期,附件存在缺陷 | ||
27 | 使用钢管、扳手等物件代替手锤、铜棒敲击物件的;用手代替工具作业 | ||
28 | 使用撬杠时人站到撬杠上橇物。 | ||
29 | 拆卸、安装、搬抬重物应该使用专用工器具、设备设施而未使用的。 | ||
30 | 各类检修作业找正时用手指探孔。 | ||
31 | 轮式车辆检修时轨道上加装的阻车器不规范。 | ||
32 | 使用固定式吊装设施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斜拉歪拽。 | ||
33 | 动火作业前未清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未覆盖隔离。 | ||
34 | 人员与运转中的设备设施未保持安全距离。 | ||
35 | 打锤时锤把油污未及时清理。 | ||
36 |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上脚手板不全或未按要求搭设或搭设不规范,脚手板弯曲变形;使用不规范跳板或搭设跳板时绑扎不牢固。 | ||
37 | 使用的安全防护器具未开启或功能失效。 | ||
38 | 液压(气动)扳手连接管、接头连接处未采取防护措施。 | ||
39 | 吊运大型物件未设置缆风绳。 | ||
40 | 吊物未落在安全距离用手扶、拉拽。 | ||
41 | 拆卸部件无有效的防掉落措施。 | ||
42 | 高处临边作业下方未拉设警戒区域,未设置专人监护、高处临边作业行走移动时未使用双挂点安全带或安全绳;高处登高作业工器具无栓系;高处抛掷物体。 | ||
43 | 起重作业吊物时,未在棱角快口处设衬垫保护就将物件捆扎吊运;起重指挥人员未跟随吊物行进 ;起重作业戴手套指挥或多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确;起重指挥作业前,未对周围环境和人员进行确认;未对吊装点检查确认或吊装点设置不满足作业要求的。 | ||
44 | 现场作业随意钻越警戒线。 | ||
45 | 超负荷使用手拉葫芦。 | ||
46 | 敲击各类易碎、脆性材料、焊工打渣、气焊工气割时未戴防护眼镜。 | ||
47 | 使用砂轮切割机磨削工件。 | ||
48 | 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或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 ||
49 | 进入作业现场翻越安全栏杆。 | ||
50 | 危险作业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或擅离岗位,现场互保、联保失效 。 | ||
51 | 车辆拉运易倾倒货物时未封车。 | ||
52 | 吊车作业支腿未支设平稳或与地沟、铁道未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 ||
53 | 抡锤时戴手套或抡锤前未确认周围环境和人员。 | ||
54 | 操作有安全隐患的普通设备设施。 | ||
55 | 电气作业存在一闸多机的情况或其他不规范的用电行为。 | ||
56 |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不予执行或整改不彻底 | ||
57 | 乙方作业人员进入酒钢厂区后,必须严格遵守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严禁一切道路交通违章行为,如有人员违章并被公司交通执法人员在酒钢内网通报的,每发生一次甲方将扣除违章人员所属乙方单位维保费用 2000 元。 | ||
58 |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不予执行或整改不彻底的考核 1000 元/人• 次(项) | ||
59 | 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驾驶厂内机动车辆的 | ||
60 | 工程车辆未按指定的道路行驶的 | ||
61 | 驾驶机动车辆撞坏大门及厂房内外其它设备设施的,并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 ||
62 | 货车超载的,机动车未经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 | ||
序号 | 严重违章行为或隐患:每项每次每人考核2000-5000元,环保问题考核1000-10000元/次 | ||
1 | 施工、检修或生产保供期间发生对现场环境污染的 | ||
2 | 操作砂轮切割机工件未使用夹具夹牢用手把持工件切割。 | ||
3 | 叉车叉运较大、不规则货物时未捆牢封车。 | ||
4 | 跨越皮带、辊道等运转设备。 | ||
5 | 在起吊物下检修、施工、逗留等作业。 | ||
6 | 使用腐蚀性酸碱类化学品、酸碱类设备管道、阀门等检修更换时安全防护用品未戴齐全。 | ||
7 | 检修人员私自启动设备试车。 | ||
8 | 作业现场踩踏轻型屋面等强度低的棚顶。 | ||
9 | 桥式起重机检修人员在轨道上行走 | ||
10 | 轮式车辆检修未在轨道加装阻车器 | ||
11 | 焊(割)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后,未关闭瓶阀、清除火种。 | ||
12 | 无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证或伪造虚假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活动。 | ||
13 | 使用大锤、手锤敲击物件、使用角磨机、抛光机或砂轮机、切割机作业时不戴防护眼镜的 | ||
14 | 脚踹滚动运输气瓶。 | ||
15 | 在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聚集的区域休息、逗留。 | ||
16 | 乙方施工、检修或生产保供期间发生对现场环境污染的,由乙方负责消 除污染,并考核 10000 元/次(项) | ||
17 |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交通、消防、安全等险肇事故的,考核 5000 元/次。并承担全部损失。 | ||
18 | 厂区道路交通违章违反冶金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且被集团公司通报的。集团公司通报2次及以上的,从严并加倍考核。 | ||
19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1.考核依据甲方当年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相关条款执行。
2.上述考核条款中没有的,现场检查属一般隐患或违章行为的每次考核相关方单位500-2000元,属重大安全隐患(停产)或严重违章行为的,每次考核5000-10000元。
3、没有具体考核条款,但违反了协议中的相关要求,可根据情种情况每次考核500-5000元。
第十七条 甲方告知乙方的相关制度及规定(清单及电子版文本)
1、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1)不锈钢分公司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的通知
2)不锈钢危险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3)不锈钢分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4)宏兴股份公司不锈钢分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5)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6)不锈钢分公司职工安全守则
7)不锈钢分公司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8)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
9)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0)检修维护、项目施工以及各类清理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1)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管理细则
1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
13)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14)应急物资、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15)不锈钢分公司挂牌制度
16)不锈钢反违章管理规定
17)不锈钢分公司2020年安全工作计划
18)加强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19)全面培育安全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20)不锈钢管理技术人员履职评价实施细则
21)不锈钢分公司职工安全确认及安全互保联保管理细则
22)废钢铁及其它冶炼物料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3)重点危险场所和高度及以上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
24)厂内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规定
25)不锈钢分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6)不锈钢分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
27)不锈钢分公司消防管理实施细则
28)不锈钢分公司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清单
29)不锈钢分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细则
30)不锈钢分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应急处置方案
31)不锈钢分公司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
32)能源使用及安全运行实施细则
33)不锈钢分公司关于印发有限(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34)不锈钢分公司关于印发综合应急预案
操作规程目录
1)常用电动工具、电焊机操作规程
2)常用工具使用规程
3)电、气焊(割)作业操作规程
4)电工工具、仪表使用规程
5)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6)吊索夹具使用标准
7)固定式压力容器(管道)操作规程
8)煤气作业 操作规程
9)起重司索指吊作业操作规程2020
10)钳工操作规程
11)****,主管科室根据具体业务与分厂讨论增加的相关规程(分厂配合)
3、危险源辨识清单目录
1)主管科室根据具体业务与分厂协商列入的危险源辨识清单目录(分厂配合)
4、安全告知。
第十八条 其他应当约定的内容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本协议应由合同签订人签字。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
3.本协议为主体合同或协议的附件,随主体合同或协议生效而生效,主体合同或协议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动失效。因乙方违背本协议,造成主体合同(协议)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4.本协议适用于乙方与不锈钢分公司,本协议由主管科室负责,组织承包单位法人(或法人代表)与不锈钢分公司法人代表签订,且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正本由主管科室保存,相关方提供副本提交安全环保科备案留存。
第十九条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附件2:附件2:《环 保 管 理 协 议》
环 保 管 理 协 议
甲方: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环保责任,确保实现环保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环保管理责任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合同或协议的编号为:)
(二)工程地点与范围:
*************************************
*************************************
(三)工程主要内容:
****************************
****************************
****************************
(四)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双方环保职责
(一)甲方的环保职责
1.甲方依据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向乙方就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及环保管控措施、应急处置等进行告知和交底。
2.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甲方现行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等供乙方进行学习参考。
3.甲方有责任就乙方对甲方的现场环境、作业条件、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建议应予整改。
4.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检修施工基础条件,指导或协助乙方办理各类作业手续。
5.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对乙方的环境监管责任;敦促乙方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对乙方备案的资质、资料进行查验;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监督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环保职责。
6.严格遵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7.******(根据承揽业务不同,由主管科室会同分厂该项目负责人续写个性化的职责内容)
(二)乙方的环境保护管理职责
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环保管理。
1.严格遵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依法设置环保管理机构并配备现场环保管理人员。
3.组织开展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4.组织制定并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6.应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环保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固费(危废)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所属作业人员严格执行。针对业务开展环境辨识并制定环保控制措施。
7.乙方应将甲方环保管理协议的考核条款及主要内容传达至你方从业人员并严格执行。
8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场管理人员对检修、施工现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9.严格遵守工程设计,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10.乙方在现场作业时,除遵守甲方告知的环保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制度外,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与行业规范,并按规定执行。
11.******(根据承揽业务不同,由主管科室会同分厂该项目负责人续写个性化的职责内容)
第三条 双方管理的区域及作业范围(主管科室会同各分厂该业务负责人与相关方负责人进行完善)
(一)甲方
1.******
2.******
(二)乙方
1.******
2.******
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入甲方其他区域。
第四条 作业人员环保管理
(一)甲方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对乙方的环保监管责任,监督乙方建立、健全本单位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监督乙方作业人员现场遵章守纪情况,对现场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2.监督乙方作业人员遵守甲方环保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3.对于乙方不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服务态度消极,致使所承包的业务受到影响时,甲方具有警告、处罚及上报上级部门纳入“黑名单”的权利。
4.对乙方环保管理工作负有监管职责,保证乙方遵守双方环保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落实情况。
7.对乙方环保教育培训、隐患整改、固废(危废)管理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制定进行监督检查。
8)****(主管科室会同各分厂该业务负责人进行补充完善)
(二)乙方
1.对本单位的环保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及现场的环保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依法设置环保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环保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环保事件并组织事故抢救。
2.开展日常环保监督检查工作,遵守甲方环保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3.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现场不允许吸烟、打闹及干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事,并对施工作业现场的环境卫生负责。施工结束后按要求将垃圾分类清理,施工残留的旧备件材料按甲方要求回收到指定地点,要做到工完料尽现场清。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准备铺垫用的胶皮、塑料布等,防止作业期间现场跑、冒、滴、漏现象的环境污染,检修后设备设施卫生、油污清理、擦拭干净,油布回收。承担作业过程中因违反有关环保法规造成的损失。
4.乙方负责乙方人员的教育培训、隐患整改、环保措施落实。
5.按照承包合同和本协议的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环保管理制度。
6.对因承包业务未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造成的后果负责。
7.负责所使用、维护设备、设施、工机具和车辆的维护检查及各类固废危废管理与处置。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等。
9.****(主管科室会同各分厂该业务负责人进行补充完善)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对乙方的环境监管责任,监督并督促乙方建立、健全本单位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2.甲方依据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向乙方进行告知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电子版),并做好交底记录签字确认。
3.甲方监督乙方制定合同周期内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计划,督促其按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考试,甲方不定期对计划落实情况和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甲方监督乙方履行环保管理职责,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5.甲方定期对乙方作业现场进行环境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其整改,留痕迹,并提出改进措施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接受乙方就现场环境、作业条件、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如果建议合理、条件允许,甲方进行治理或改进。
8.甲方监督检查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各类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标识的设置符合现场要求等。
9.甲方对乙方作业现场不符合环保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提出考核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重复性的不符合问题将严肃考核或纳入“黑名单”管理。
10.乙方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甲方配合乙方进行事故抢救和事故调查,督促乙方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相关工作。乙方应根据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完善管理制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本单位的环保管理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环保管理。乙方应保证必要的环保投入,满足环境保护管理、应急需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乙方应当建立健全环保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乙方应当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作业范围内的环境隐患,并建立台账,做好相关记录。乙方在所管区域内发现环境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3.乙方要切实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宏兴股份公司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所属从业人员贯彻实施。
4.应当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乙方对进入甲方区域的从业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作业,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环保知识、技能和应急知识。乙方应根据同周期制定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其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和考试,教育内容和考试成绩应备案存档。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应急救援常识、甲方环保管理制度要求内容等。
5.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置环保管理机构、明确具体岗位的环保职责,负责与甲方协调有关环保及现场管理方面的事宜,同时加强监督检查。
6.乙方应每天对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的作业现场进行环境隐患检查,建立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规范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件时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对检维修、生产保供及施工作业过程的环保管理负全责,必须制定具体、有效的环保管控措施并严格落实。
8.当发生合同约定以外的临时性的工作任务时,乙方应及时签订临时性合同,制定切实可靠的环境保护管控措施并在作业现场严格落实。
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对作业现场的环境卫生负责,并按要求将垃圾分类清理;作业过程中严格按定置要求摆放备件、材料、工具,保证作业现场清洁、整齐,防止污染环境。
10.乙方有权利就作业现场环境、作业条件、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要求。
11.因乙方管理不善、联系确认不清、教育不到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环境隐患拒不整改、严重非法违法等导致的各类环境污染事件,由乙方承担管理责任和事故损失。
第六条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报告、配合调查处理的约定。
(一)应急准备
1.乙方应当针对其承包业务活动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分析,制定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
2.甲乙双方有责任对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进行经常性的演练、评估及修订,并应与对方的应急预案或共同上级管理机构的应急预案形成有效衔接。
3.乙方有责任掌握甲方应急联系电话或相关联的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措施),且甲方有责任对应急联络、应急处置等内容向乙方进行告知。并提共相关电子版或纸质版文件。
(二)事故报告
1.乙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甲方调度室汇报。简要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事故发生后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程度、受伤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等。
2.乙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乙方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 15 分钟内及时向甲方负责人或甲方调度室(6713962)报告。甲方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乙方事故救援报告后,立即组织救援且汇报股份公司总调度室及不锈钢分公司领导及主管科室,
3.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程度、伤亡人数及伤势情况;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事故救援
1.现场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乙方应当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方案立即开展事故救援。在需要甲方给予应急资源和人力的援助时,应及时向甲方负责人、甲方调度室等进行报告。
2.甲方在接到乙方事故汇报和援助申请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处置程序,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开展应急处置,负责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工作,充分调动甲乙双方的应急资源,积极协调组织人力物力帮助乙方开展现场施救。
3.双方有责任学习并掌握对方应急联系电话及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甲方有责任对应急联络、应急预案等内容向乙方进行告知,4.甲乙双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按计划进行演练、评估及修订,并应与对方的应急预案或共同上级管理机构的应急预案形成有效衔接。
4.甲乙双方在发生事故和险情时,应对周边受影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告知。
(四)事故处理
1.乙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甲方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督促乙方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相关工作。乙方应根据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完善管理制度。
2.事故发生后甲、乙双方应派专人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公司相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和调查。
3.甲乙双方关联的事故,由公司相关部门主持开展调查处理。
4.事故调查结案后,甲乙双方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5.甲乙双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要求,对履职不到位或对现场管理存在失职失责的有关管理人员依规追究责任。
6.需要甲乙双方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的,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和协调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七条 生态环境检查与隐患治理
1.乙方应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乙方应当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作业范围内的环境隐患,并建立台账,做好相关记录。
3.乙方在作业范围内发现重大环境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隐患。
第八条 环保管理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要对承包的业务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涉放射性废物进行全面辨识,明确各污染物管理及处置责任方。乙方对承揽业务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及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放标准要求。
2、乙方承包的作业活动或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排放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以及不锈钢相关管理规定要求。乙方对作业活动中可能产生的无组织排放要事先拟定控制措施并与甲方沟通、确认措施可行性,在征得甲方业务主管科室同意后方能进行作业并进行严格控制。相关环保控制措施、制度上墙。
3、乙方承包的作业活动或项目施工期间严禁在甲方任何场地焚烧各类垃圾,所有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固体(危险)废物按照分类在甲方指定位置进行分类存放,于乙方业务承揽范围内的由乙方进行合规处置。
4、乙方承包的作业活动或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必须明确的回收流程,未经许可严禁擅自将废水、废油、废渣等液体和固体废弃物倾倒至下水井、冲渣沟、料堆、垃圾斗等,引起水体、土壤、环境污染。
3.乙方承包项目施工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乙方要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乙方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4.乙方承包的作业活动或项目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抑尘标准加强对作业区域、施工现场抑尘措施的落实,要对现场散状物料进行苫盖,确保苫盖材料结实、固定可靠。进行卸料时要认真落实抑尘措施,通过降低落料高度、布袋导流、间接落料或封闭落料的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
5.乙方拉送物料的车辆必须确保全程密闭或遮盖运输,严禁遗撒物料,装卸物料后要及时清理车帮、车轮,不得带泥上路,叉车、油铲端料必须确保轻、缓、稳、浅,通过铁道、减速带必须减速慢行避免漏料。
6.乙方必须对承包作业所用的各类车辆开展定期故障排查,及时消除漏油隐患,确保各类防护到位,各类管路完好、液压缸无泄漏、泄压现象,最低油位在标尺刻度线以上。定期清理车辆、设备油污,及时发现问题,做好常规保养,确保车辆本体卫生清洁。
7.乙方承包的作业活动期间,要负责作业活动区域的环境卫生、定置摆放及环保隐患整改,定期组织开展卫生清理工作,保持负责区域干净整洁、无死角,备品备件摆放整齐,无环境隐患问题。
8.甲方单位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针对乙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检查期间乙方必须全力配合,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乙方必须积极组织整改,消除环境隐患。
第九条 责任追究
(一)甲方
1.承担由于对乙方监管不到位、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导致的环境事件,按照宏兴钢铁股份公司环保管理专业考核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未与承包单位签订环保管理协议、约定环境保护管理事项,发生环境事件的,承担直接责任,按照股份公司有关环保管理专业考核规定承担责任。
3.xxxxx(引进科室根据业务范围与分厂相关人员制定针对性的责任追究要求,但必须符合法规要求)
(二)乙方
1.乙方属于酒钢内部单位的,考核执行酒钢集团公司、宏兴钢铁股份公司环保专业管理考核规定。
2.乙方属于酒钢集团公司以外的,由于乙方或其从业人员违反甲乙双方环保管理规定或导致事故发生,甲方将依据合同条款或有关考核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及通报。
3、乙方应对承包业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现场作业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培训教育不好、作业人员联系确认不清、违章作业等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法规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
5、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环境污染,乙方应承主要管理责任及赔偿责任;因乙方现场维护管理不善导致甲方被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6.xxxxx(引进科室根据业务范围与分厂相关人员制定针对性的责任追究要求,但必须符合法规要求)
第十条考核要求
发生事故的考核
1.由于乙方在作业过程中造成烟尘外溢将对乙方责任单位考核5000 - 10000元/次,由此导致政府或上级部门对不锈钢分公司进行处罚的,乙方承担处罚金额和由此导致的其他经济损失。
2.乙方将废水、废油、废渣等液体和固体废弃物倾倒到下水井、冲渣沟、料堆、垃圾斗等引起水体、环境污染的,对乙方责任单位考核10000元/次,由此导致上级部门及政府对不锈钢分公司进行处罚的,承担处罚和由此导致的损失。
3.各类建筑施工场地作业未执行“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对责任单位考核5000-10000元/次
4.由以上条款导致上级部门及政府对不锈钢分公司进行处罚的,承担处罚和由此导致的损失。
隐患考核
1.现场检查属一般环境隐患或的每次考核相关方单位1000元,属重大环境隐患或的,每次考核5000-10000元。针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乙方单位若出现推诿扯皮,拒绝整改,致使超期未整改的,每次对乙方责任单位考核2000-5000元/项。
注:除上述考核要求外,还可按照下方要求进行追责
1.考核依据不锈钢分公司当年的环保管理考核细则相关条款执行。
2、没有具体考核条款,但违反了协议中的相关要求,可根据情种情况每次考核500-5000元。
第十一条 甲方告知乙方的相关制度及规定(清单及电子版文本)
1.乙方作业范围内所涉及到的有关的环保工作管理制度及清单。
2.其它。
第十二条 其他应当约定的内容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本协议应由合同签订人签字。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
3.本协议为主体合同或协议的附件,随主体合同或协议生效而生效,主体合同或协议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动失效。因乙方违背本协议,造成主体合同(协议)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4.本协议适用于乙方与不锈钢分公司,本协议由主管科室负责,组织承包单位法人(或法人代表)与不锈钢分公司法人代表签订,且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正本由主管科室保存并制作副本,副本提交安全环保科备案留存。
第十三条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宏兴股份公司不锈钢分公司相关方平安建设管理责任书》;
宏兴股份公司不锈钢分公司相关方平安建设管理责任书
不锈钢分公司为落实社会管理平安建设的工作责任,完成不锈钢分公司和酒钢(集团)公司平安建设目标任务,实现厂区重特大交通、火灾事故为零,职工犯罪为零的目标,保持“无毒企业”称号,确保要害部位安全,维护企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现按照集团公司平安办要求,结合不锈钢分公司实际,由党群工作科负责与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平安建设管理责任书,以此规范相关方的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凡进入不锈钢分公司的相关方人员都要有合法的资质证明,及时签订本责任书,按要求提前办理好外来职工虚拟卡及相关手续,人员发生变动,及时向管理科室、分厂反馈,并将虚拟卡及时注销,违反此规定,处罚相关方1000元/起。
第二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不锈钢分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在不锈钢分公司内的一切活动与工作,均要服从各专业科室及分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必须认真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违反此规定,处罚相关方1000元/次。
第三条 不锈钢分公司业务负责人及分厂要加强对所辖人员的平安建设管理和法制教育,严禁身份不明、精神异常、吸贩毒、“法轮功”、传销等违法乱纪人员进入厂内,一旦发生违法、犯罪、破坏等行为,必须及时向党群工作科汇报,并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同时处罚相关方5000元/人。
第四条 相关方必须指定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按照不锈钢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参加不锈钢分公司组织的安全会议及临时紧急会议,负责向相关方人员及时传达不锈钢分公司相关会议精神及安全要求,并落实执行。
第五条 若由于相关方管理不善,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不锈钢分公司将按下列标准进行考核:(1)发生交通违章,处罚相关方5000元/起;(2)每发生一起治安案件,处罚相关方5000元/起;(3)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处罚相关方10000元/起,并上报酒钢(集团)公司保卫处;(4)每发生一起违反门卫管理规定的行为,处罚相关方5000元/起;(5)每发生一起未根据作业场所及岗位情况进行危险源辩识;没有制定安全规程、安全作业标准及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在工作岗位及现场,不能严格遵守作业现场的安全规定和要求,处罚相关方1000元/起;(6)相关方及其人员不得偷盗酒钢集团公司及不锈钢分公司财物,每发现一次除归还被盗物资外,并处罚相关方5000元/起,并及时上报酒钢(集团)保卫处处理;(7)相关方及其人员不得损毁不锈钢分公司、酒钢集团公司花草树木,每发现一次处罚外相关方1000元/起。
第六条 合同签订后,专业科室立即组织相关方签订本责任书,责任书由不锈钢分公司党群工作科负责组织监督检查。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相关方一份,科室(分厂)一份,党群工作科一份)
相关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科室(分厂)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党群工作科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4宏兴股份公司不锈钢分公司相关方平安建设管理责任书
***********合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充协议
甲方: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
乙方:
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贯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甲乙双方疫情防控的责任,确保甲乙双方所属人员的安全。双方就疫情防控责任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1 项目概况
在不锈钢分公司炼钢配料广场原址新建 1 座螺栓球网架结构厂房(长 87m、宽 69.2m,封闭面积约为 6020.4m2 ),配套建设一套雾炮;在炼钢垫罐区域新建 1 座抑尘挡雨轻型钢结构厂房(长33m、宽 17m,封闭面积约为 561m2 ),配置一套高压水雾抑尘系统;整体修复垫罐区域破损路面,面积约为 4135m2 ;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辅设施。
2 双方职责
2.1 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疫情防控总体组织、监督责任。负责制定项目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组织建立疫情防控管理机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依据合同确定参建各方的管理责任和责任区域,监督、指导参建单位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并实施。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指导、服务,监督乙方规范执行疫情防控制度、方案、措施;
2.2 乙方是疫情防控直接责任单位,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对责任区域及所属人员的疫情防控负责。乙方必须服从疫情防控小组指挥,根据项目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制定本单位方案预案,严格执行、落实疫情防控制度、方案、措施,接受甲方、监理的监督检查。
3 甲方的具体工作
3.1 组织成立疫情防控管理机构,明确项目参建各方管理职责和责任区域。确定现场项目专(兼)职防控、门卫值守、体温检测等人员。确保疫情防控实现网格化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全方位、全过程受控;
3.2 制定项目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组织参建各方制定项目疫情防控“两方案、一预案”,监督乙方建立健全乙方的“两方案、一预案”;
3.3 安排专人进行防疫摸排检查、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个人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指导、服务,确保乙方人员能够按制度文件要求规范进行疫情防控排查、体检、隔离、现场防控等环节的工作。具体包括:
3.3.1 指导乙方进行所属人员信息摸排,审核、整理乙方来嘉人员信息,向集团公司联防联控人员排查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报告,经审核同意后通知乙方安排人员来嘉;
3.3.2 掌握拟来嘉人员的具体行程,包括启程和到达时间,乘坐车次、航班或自驾汽车等交通工具情况,并对返嘉人员沿途防护措施给予提醒指导。到达嘉峪关后,第一时间安排体检、疫情防控知识教育;
3.3.3 指导乙方对所属到嘉人员采集登记建立施工人员健康专项档案,并作动态管理;
3.3.4 为乙方提供疫情防控教育宣传资料,对乙方管理层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3.4 安排专人与乙方进行疫情防控事宜的沟通协调,并及时对乙方传达最新的管理要求。
3.5 按照非必须、不开会,非必要、不参加的原则,尽量减少集中会议频次、压减参会人员,尽可能采用线上视频、电话、微信等非直接接触方式组织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应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场所,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缩减会议时间、并需检测体温,并提示会议前后注意洗手消毒。
3.6 对乙方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及居住地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评价、考核,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
3.7 组织参建单位建立应急防控小组,进行应急演练。在发现疫情或接到乙方的疫情报告时,启动应急预案。
4 乙方的具体工作
4.1 按项目总体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制定本单位的疫情防控两方案一预案。指派专人与甲方进行疫情防控管理事宜的沟通、协调,按甲方要求进行所属人员管理。包括:
4.1.1 全面掌握到嘉用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籍贯、联系方式、停工期间的外出情况、交通方式、外出接触人群情况(严密排查疫区人员接触史)、来往史、隔离观察情况、当前健康状况等信息。按甲方的《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供方单位人员入场防疫信息登记表》的内容,提供所属人员的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确保做到全面覆盖、不漏不缺。
4.1.2 乙方负责监督所属人员出具健康证明及个人承诺,个人承诺主要内容应包含:是否为武汉返嘉人员、是否存在与疫区人员接触史、是否离嘉,是否就医就诊情况,是否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人,是否有发热症状,是否为疑似患者、确诊患者等情况。
4.1.3 施工期间对所属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定时进行体温检测、状态排查,依据排查情况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并按时报项目疫情防控小组。乙方对所属人员健康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严禁瞒报、谎报。
4.1.4 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栏,确保所有人员接受教育、通过考核。由于乙方信息不准确及宣传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疫情防控事件、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4.1.5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人员进行人员摸排、管控等工作,严禁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4.2 乙方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体温计、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涤用品、喷洒设备等必要防疫物资。现场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现场及生活区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按方案在现场设置隔离观察室。
4.3 按标准进行现场责任区域及所属人员居住场所进行消毒和卫生清理工作。监督所属人员规范处置防护口罩、消毒器具,并集中收集后按项目疫情防控小组的要求处理,严禁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处理。
4.4 按疫情防控小组的要求在工地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岗,对进出工地全部人员(包括外来人员及甲方人员)问询排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情况检查并建立登记表,登记出入时间、路线并建档,存在发热(体温达到37.3℃及以上)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未佩戴口罩人员等情况,一律禁止入场。
4.5 加强现场巡查检查,督促所有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对在场所有人员每日定期不定期进行问询、检查、登记,确保动态掌控,及时处置。
4.6 严格管控人员流动和聚集:
4.6.1 已在工地内的人员,应严格控制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和聚集,统一做好生活保障,外出人员应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4.6.2 在施工组织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安排多人在同一封闭空间内长时间作业。对人员密集类施工作业,要安排责任较强的专职人员监督,督促施工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戴好防护用品。
4.6.3 在用餐、休息期间避免人员聚集,采取分餐、错时用餐、配发盒饭、轮岗上班等措施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和直接接触。
4.7 施工单位自设做饭点要确保制度健全、食材安全、炊事人员健康,坚决杜绝疾病通过餐饮渠道集中扩散传播。
4.8 服从项目应急小组的管理,在项目应急防控小组的组织下进行进行演练。在发现疫情时,及时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5 双方管辖区域划分
5.1 甲方管辖区域
************
5.2 乙方管辖区域:
***********
6 双方指定的安全及业务联系人员
6.1 甲方疫情防控管理人:******* 联系方式******
6.2 乙方疫情防控责任人:******* 联系方式******
7 应急管理要求
7.1 对在场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安排隔离观察或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相关接触人员进行应急隔离观察,隔离期满无异常后方可返岗。
7.2 出现体温首测大于37.3℃的人员,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间隔10-15min后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依然大于37.3℃,立即汇报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同时联系医院救护车。
7.3 出现咳嗽、发热、乏力,或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行为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隔离室,并立即汇报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同时联系医院救护车。
7.4 严禁其他人员接近不良症状人员,并立即对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对不良症状人员活动接触的场所立即采取消毒、通风措施。
7.5 对于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现场,配合嘉峪关市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项目经嘉峪关市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8 违约责任
8.1 如乙方违约,出现迟报、瞒报、谎报人员相关信息或因乙方管理原因导致疫情防控事件,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依据公司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直至解除合同。
8.2 乙方人员及乙方现场责任区域人员未正确戴防护口罩,追究违约责任1000元/人次。
8.3 乙方为所属人员配备的防疫用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追究违约责任1000元/件。
8.4 乙方不按制度规定进行现场消毒的,追究违约责任每一处、每次2000元。
8.5 所属人员未接受防疫教育就上岗的,追究违约责任1000元/人次。
8.6 不按方案或甲方规定设置宣传、教育设施的,追究违约责任500元/项。
(以上条款是拟稿人建议,各项目部可根据现场情况及项目管理制度细化增加)
9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为主体合同的补充协议,在协议签订后立即生效,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9.2 本协议是以2月27日以前国家、省市、公司下发的疫情防控文件拟定,协议签订后,如有新的文件要求与协议中条款存在出入,先按新文件执行后变更协议;
9.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9.4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
10 附件
附件1:项目疫情防控小组及职责
附件2:复工后疫情防控方案
附加3: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附件4:现场区域通风及消毒管理规定
附件5:疫情防控专项检查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现场区域通风及消毒管理规定(参考)
一、总要求
凡有人员活动的室内环境(包括工棚、现场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两人以上长时间施工作业的室内环境)及人员活动频繁密集场地(餐饮场地、出入登记大门附近)必须按标准消毒,消毒工作要有作业责任人,有检查监督责任人,有记录台账。
二、消毒及通风管理要求
1.消毒剂为“稀释后的次氯酸钠溶液”和“75%酒精”,工程项目消毒、通风标准见附表1。
3.优先开展会议室、休息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消毒工作。
序号 | 消毒区域及设施 | 消毒方法 | 消毒频次 | 通风频次 | 备注 |
1 | 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地面及门窗 | 地面喷雾、抹布擦拭门窗把手、走梯扶手等物表面 | 2次/天 | 2次/天 | |
2 | 楼道、走梯 | 地面喷雾、抹布擦拭门窗把手、走梯扶手等物表面 | 2次/天 | 2次/天 | |
3 | 卫生间 | 地面喷雾、抹布擦拭门窗把手、走梯扶手等物表面 | 4次/天 | 4次/天 | |
4 | 露天餐饮会议场地 | 喷雾消毒 | 餐饮、会后 | ||
5 | 人员进出大门附近 | 喷雾消毒 | 2次/天 | ||
6 | 室内及密闭施工场所 | 对施工活动区域喷雾消毒 | 每班施工后 | 根据施工时长频次灵活确定 | |
7 | 施工人员经常接触的设备开关、把手 | 浸湿抹布擦拭物表面 | 2次/天 | 注意防触电 |
4.消毒方法包括擦拭、喷洒、拖地等。
5.消毒区域人员必须留守的,采用擦拭的消毒方法,先用清水将物品表面擦拭干净,后用消毒剂对物品表面再次进行擦拭。
6.人员能够离开,可采用擦拭或喷洒消毒方式,消毒工作流程:通风30分钟→清洁→消毒→再通风30分钟,室外使用喷洒的消毒方式时,人员应站在上风向。
7.消毒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使用时应戴手套、使用防护面罩,防止消毒液接触皮肤、溅到眼睛等部位。一旦溅到眼睛等部位,立即用干净的生活水进行清洗,并立即就医。
8.消毒液使用后必须将手洗干净,消毒液使用过程中严禁接触食品、配餐、水杯等物品。
9.次氯酸钠消毒剂现用现配,一次性使用,不得与其他清洁剂混合存放和使用,稀释、喷洒工具、容器必须标明“有毒”字样并单独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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