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江门生态环境监测站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6000.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249387
预算金额6000.00元
招标联系人林艺群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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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江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生态环境监测站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49387

(三)预算金额:6,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1、为采购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审查及完善采购人法律事务文书; 3、审查及完善采购人草拟的经济合同; 4、协助采购人设计、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运作程序; 5、应采购人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 6、接受采购人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7、应采购人请求,协助清理债权债务; 8、为采购人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 9、参与采购人重大业务活动,拟定谈判方案、制定法律对策、出具法律意见书; 10、为采购人重大业务活动提供法律见证,出具律师见证书; 11、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以供应商特有资格进行资信调查,出具资信调查报告。 1、为采购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审查及完善采购人法律事务文书; 3、审查及完善采购人草拟的经济合同; 4、协助采购人设计、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运作程序; 5、应采购人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 6、接受采购人授权,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7、应采购人请求,协助清理债权债务; 8、为采购人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 9、参与采购人重大业务活动,拟定谈判方案、制定法律对策、出具法律意见书; 10、为采购人重大业务活动提供法律见证,出具律师见证书; 11、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以供应商特有资格进行资信调查,出具资信调查报告。 1 6,000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1、供应商律师应尽职尽责,以专业精神,办理采购人委托的法律事务,并对在工作期间所接触、了解、掌握的采购人信息保密; 2、供应商律师担任采购人法律顾问期间,不得接受第三方委托对采购人展开调查活动以及提起诉讼或仲裁; 3、供应商需持有由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证件考核日期在有效期内; 4、服务期为9个月(2024年8月22日-2025年5月21日)。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16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法律服务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林艺群 13702207300

采购单位:广东省江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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