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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宁乡市金州新城发展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初步设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宁乡市金洲新城发展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初步设计以及项目建设中与设计相关的配合、服务工作: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验收、工程结算等配合工作,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等。
2、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边坡挡墙、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强弱电工程、相关配套设施等,必须符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海绵城市、BIM等设计要求。
二、相关标准:
1、宁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
2、 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
3、 现状地形图;
4、 国家、地区相关规范、标准及政府部门要求
5、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标准名录、规程名录
三、技术规格:
项目控制指标
宁乡市金洲新城发展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包含发展路二期(岳宁大道-李家冲)道路工程,该段总长约1200米,宽36米,道路长约900米,跨曾家河桥梁长30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未按时提交按1000元/天扣款,在结算中体现。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 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
五、服务标准:
一、技术要求
1、依据审定的总体规划、规划条件书已确定道路的等级、宽度、平面线形、排水走向、控制点标高等,再结合周边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地形、地质、水文等因素,确定道路平纵横图。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道路和排水标高,做好与已实施道路、管线的衔接及保护。道路和相关管线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2、 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注意平面线型,做好平、纵组合以及与环境相结合,确保行车舒适、安全、美观。
3、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根据控规及相关规范,并结合实际情况核算汇水面积,确定排水管渠设计参数。
4、道路路基设计应保证路基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采用保证路基稳定和控制工后沉降的双控指标确保路基工程质量。一般路段通过提出路基填料、压实度控制指标,采取边坡防护和排水等措施确保路基强度和路基稳定;对于工后沉降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路段,需进行地基处理。根据路基干湿类型、地下水位埋深进行路基填料的选择。对于处于潮湿和过湿状态的路基换填粒料或采用固化处理等方法进行处理。同时可设置纵横向盲沟排水,并确保盲沟自流排水通畅。对于软土路基处理设计应从技术经济合理、质量工期可控等方面进行方案比选,以确定最佳处理方案。施工图还应包括软基处理平面布置、动态监测设计等内容。
5、 沥青路面结构及材料设计应针对道路性质、交通轴载组成及交通量、材料供应、施工期气候等进行多方案比选,根据湖南省、长沙市相关要求采取再生骨料。
6、需做好道路平面、横断面、纵断面与片区已建成或已设计道路工程的衔接,确保连接平顺。
7、交通疏解、施工措施方案应精确、合理,具有可行性。
8、本工程的设计须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办法,以及长沙市下发的有关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 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规范或法规,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规范或法规进行设计。
二、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设计说明、图纸、概算及相应电子文件等
2、成果文件的深度: 符合国家关于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标准及其他行业规范,达到国家规定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应充分表达设计任务、设计技术规范要求,并能够作为开展下一步工作依据。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8套设计方案文件(A3 尺寸,包含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8套初步设计(A3尺寸,文本扉页要求加盖设计文件编制专用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以及设计负责人和相应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签字或盖章。图纸包括现状分析图,总平面图,效果图、必要的分析图、能说明设计方案的其他图纸等。
如增加文本数量,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提供,采购人不另行增加支付费用。
三、技术服务与配合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按评审审查意见修改,按时间及份数向采购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负责各阶段的设计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验收、工程结算等配合工作,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等。)。
2、协助采购人考察材料供应单位,并向采购人提出相关建议。
3、协助采购人在施工期间定期施工现场指导,施工期间原则每月不低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采购人。
4、协助采购人解决项目出现的各类技术性问题。
六、验收标准:
⑴国家对项目验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⑵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未按时提交按1000元/天扣款,在结算中体现。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2 服务地点: 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
2、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2.1付款人: 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
2.2付款方式:⑴最终设计费以工程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折合设计费中标优惠率及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计费规则进行结算,最终设计费以集团公司法务审计部或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金额为准。
⑵采购人按进度节点支付设计进度款,提交正式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60%,办理结算可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0%,设计费余款结算金额的20%作为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费,待工程结算初审审定后结合项目后评价情况三个月内付清余款,在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当开具合法有效、符合财政支付局要求的票据,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⑶如果行业主管部门不要求审查设计成果,则设计费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成果作为支付依据(未办理结算的,只支付到合同金额的60%)。
3、不论是否中标,本项目无任何投标费用补偿。项目采用全费用包干,供应商应充分了解上级政策要求、实地踏勘现场实际情况,根据项目需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周边实地调查、协调配合、人工工资、管理、培训、安全、保险、利润、所有税金、财务成本、各阶段评审、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4、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1、宁乡市金洲新城发展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初步设计以及项目建设中与设计相关的配合、服务工作: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验收、工程结算等配合工作,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等。
2、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边坡挡墙、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强弱电工程、相关配套设施等,必须符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海绵城市、BIM等设计要求。
二、相关标准:
1、宁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
2、 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
3、 现状地形图;
4、 国家、地区相关规范、标准及政府部门要求
5、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标准名录、规程名录
三、技术规格:
项目控制指标
宁乡市金洲新城发展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包含发展路二期(岳宁大道-李家冲)道路工程,该段总长约1200米,宽36米,道路长约900米,跨曾家河桥梁长30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未按时提交按1000元/天扣款,在结算中体现。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 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
五、服务标准:
一、技术要求
1、依据审定的总体规划、规划条件书已确定道路的等级、宽度、平面线形、排水走向、控制点标高等,再结合周边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地形、地质、水文等因素,确定道路平纵横图。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道路和排水标高,做好与已实施道路、管线的衔接及保护。道路和相关管线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2、 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注意平面线型,做好平、纵组合以及与环境相结合,确保行车舒适、安全、美观。
3、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根据控规及相关规范,并结合实际情况核算汇水面积,确定排水管渠设计参数。
4、道路路基设计应保证路基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采用保证路基稳定和控制工后沉降的双控指标确保路基工程质量。一般路段通过提出路基填料、压实度控制指标,采取边坡防护和排水等措施确保路基强度和路基稳定;对于工后沉降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路段,需进行地基处理。根据路基干湿类型、地下水位埋深进行路基填料的选择。对于处于潮湿和过湿状态的路基换填粒料或采用固化处理等方法进行处理。同时可设置纵横向盲沟排水,并确保盲沟自流排水通畅。对于软土路基处理设计应从技术经济合理、质量工期可控等方面进行方案比选,以确定最佳处理方案。施工图还应包括软基处理平面布置、动态监测设计等内容。
5、 沥青路面结构及材料设计应针对道路性质、交通轴载组成及交通量、材料供应、施工期气候等进行多方案比选,根据湖南省、长沙市相关要求采取再生骨料。
6、需做好道路平面、横断面、纵断面与片区已建成或已设计道路工程的衔接,确保连接平顺。
7、交通疏解、施工措施方案应精确、合理,具有可行性。
8、本工程的设计须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办法,以及长沙市下发的有关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 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规范或法规,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规范或法规进行设计。
二、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设计说明、图纸、概算及相应电子文件等
2、成果文件的深度: 符合国家关于工程初步设计的相关标准及其他行业规范,达到国家规定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应充分表达设计任务、设计技术规范要求,并能够作为开展下一步工作依据。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8套设计方案文件(A3 尺寸,包含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8套初步设计(A3尺寸,文本扉页要求加盖设计文件编制专用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以及设计负责人和相应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签字或盖章。图纸包括现状分析图,总平面图,效果图、必要的分析图、能说明设计方案的其他图纸等。
如增加文本数量,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提供,采购人不另行增加支付费用。
三、技术服务与配合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按评审审查意见修改,按时间及份数向采购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负责各阶段的设计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验收、工程结算等配合工作,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等。)。
2、协助采购人考察材料供应单位,并向采购人提出相关建议。
3、协助采购人在施工期间定期施工现场指导,施工期间原则每月不低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采购人。
4、协助采购人解决项目出现的各类技术性问题。
六、验收标准:
⑴国家对项目验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⑵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未按时提交按1000元/天扣款,在结算中体现。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2 服务地点: 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
2、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2.1付款人: 宁乡龙溪投资有限公司。
2.2付款方式:⑴最终设计费以工程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折合设计费中标优惠率及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计费规则进行结算,最终设计费以集团公司法务审计部或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金额为准。
⑵采购人按进度节点支付设计进度款,提交正式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60%,办理结算可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0%,设计费余款结算金额的20%作为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费,待工程结算初审审定后结合项目后评价情况三个月内付清余款,在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当开具合法有效、符合财政支付局要求的票据,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⑶如果行业主管部门不要求审查设计成果,则设计费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成果作为支付依据(未办理结算的,只支付到合同金额的60%)。
3、不论是否中标,本项目无任何投标费用补偿。项目采用全费用包干,供应商应充分了解上级政策要求、实地踏勘现场实际情况,根据项目需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周边实地调查、协调配合、人工工资、管理、培训、安全、保险、利润、所有税金、财务成本、各阶段评审、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4、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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