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高科红叶城二期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3-05-15 16: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兰州高科红叶城二期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高科红叶城二期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兰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兰高新管经备【2021】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兰州高科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兰州高新区雁滩园区S625#规划路以南,S610#规划路以西,S615#规划路以北范围。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50879m?;总建筑面积259178.81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4721.85m?,地下建筑面积约74456.96m?;项目容积率为3.81,建筑密度为26.63%,绿地率为31.47%,公共绿地面积7656.38m?,室内外停车泊位数量1560辆(其中地上40辆,地下1520辆)。本期建设项目性质为商业、住宅建筑;主要内容为住宅、办公、商业、地下车库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2.3 施工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监理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 计划工期:914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17470.77万元 。
2.8 工程类别及等级等: 建筑工程,一级 。
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
3.1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安装等全部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施工、保修阶段)。
3.2 本项目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竣工交付、配合结算审核、保修阶段期间的质量监督、设计变更管理、进度控制、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以及施工各方关系协调及协助委托人进行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内容。
3.3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伴随本项目全过程,自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质量保修期满为止,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委托人的指令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9-2021 或 2020-2022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4 根据相关文件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基本要求,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少于11人,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4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5人,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5 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投标截止日前五日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 ://wenshu.court.gov.cn/ 查询证明),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8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18时00分至2023年05月20日18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兰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注:1、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1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等后续工作。(详见兰州市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数字CA证书办理指南)。
2、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分中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3、网上获取标书、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在线下载标书。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兰州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中“兰州高新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操作说明”)。网上下载标书的网站: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址: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为(下载时间为n×24小时,n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n≧5)。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递交截止:2023年06月05日10时30分
递交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第一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258号高新区科技孵化大厦6楼);(线上开标)
2.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3.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陆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与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它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5.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投诉对应的行政监督部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6.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兰州高科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81号供热附属楼二楼;
联系人: 王恒治 ;联系电话:151********5215;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孟阳阳 ;联系电话:153********2582;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486-2-1号B区4号楼2层商铺。
(3)投诉对应的行政监督部门: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276714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高科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81号供热附属楼二楼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王恒治
电 话:151********521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486-2-1号B区4号楼2层商铺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孟阳阳
电 话:153********2582
电子邮件:2747793483@qq.com
9.监督部门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