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采购深汕特别合作区工贸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采购深汕特别合作区工贸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深汕特别合作区工贸企业数量不大,但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特别是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还不牢固,部分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档案资料混乱,现场脏、乱、差等安全隐患问题长期存在。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深圳市工贸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工贸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其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素质,我局现拟采购深汕特别合作区工贸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服务项目。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①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资料要求,创建一套企业(约25家企业)的安全管理档案,并辅导企业的2名人员基本掌握整理相应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能力,同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
②提升工贸企业(约25家,具体已我局选定的企业名单为准)安全生产可视化管理,做到现场整洁有序、划线清晰,物品定制分类摆放、各类安全标识清晰、醒目,电气线路牢固、采取接地、漏电、过载等保护措施,设备设施完好、安全防护装置运行良好,危化品储存规范。四色图、安全管理制度、风险点、危险源公告、安全标识上墙。
③协助指导企业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④开展现场可视化提升过程中,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周转仓的工贸企业,要现场审核关于危险化学品周转仓的安全评价报告。对涉及新建的工贸企业,要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方面的检查,确保安全设施达到法规、标准要求。
2.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至少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并提供相应的服务经历证明。项目组至少3人以上,项目负责人至少持有副高级以上注册工程师,其中组员至少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人员,同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服务成果:
提交1份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资料模板、每家企业可视化管理证明资料(含四色图、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车间划线、仓库物品规范摆放等图片)、指导企业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的佐证资料,每次开展服务指导的照片和其他履职材料。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
2.付款方式:按照履约合同进度比例,银行转账支付。(付款方式以正式合同为准)
3.服务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组织人员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的机构,没有因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培训考试不规范等,被应急管理部门处罚的。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深汕发财函〔2021〕223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并将相应的佐证资料以附件的形式一并上传。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询价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单(详看附件)及服务方案(供应商自行制定方案)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aqsczhjgk@szss.gov.cn;
4.采购单位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18138890129
2.投诉单位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德路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3楼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深汕特别合作区工贸企业数量不大,但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特别是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还不牢固,部分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档案资料混乱,现场脏、乱、差等安全隐患问题长期存在。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深圳市工贸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工贸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其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素质,我局现拟采购深汕特别合作区工贸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服务项目。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①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资料要求,创建一套企业(约25家企业)的安全管理档案,并辅导企业的2名人员基本掌握整理相应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能力,同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
②提升工贸企业(约25家,具体已我局选定的企业名单为准)安全生产可视化管理,做到现场整洁有序、划线清晰,物品定制分类摆放、各类安全标识清晰、醒目,电气线路牢固、采取接地、漏电、过载等保护措施,设备设施完好、安全防护装置运行良好,危化品储存规范。四色图、安全管理制度、风险点、危险源公告、安全标识上墙。
③协助指导企业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④开展现场可视化提升过程中,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周转仓的工贸企业,要现场审核关于危险化学品周转仓的安全评价报告。对涉及新建的工贸企业,要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方面的检查,确保安全设施达到法规、标准要求。
2.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至少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并提供相应的服务经历证明。项目组至少3人以上,项目负责人至少持有副高级以上注册工程师,其中组员至少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人员,同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服务成果:
提交1份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资料模板、每家企业可视化管理证明资料(含四色图、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车间划线、仓库物品规范摆放等图片)、指导企业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的佐证资料,每次开展服务指导的照片和其他履职材料。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
2.付款方式:按照履约合同进度比例,银行转账支付。(付款方式以正式合同为准)
3.服务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组织人员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的机构,没有因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培训考试不规范等,被应急管理部门处罚的。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深汕发财函〔2021〕223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并将相应的佐证资料以附件的形式一并上传。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询价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单(详看附件)及服务方案(供应商自行制定方案)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aqsczhjgk@szss.gov.cn;
4.采购单位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18138890129
2.投诉单位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德路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3楼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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