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50010520230508013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50010520230508013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5-18 14:12
递交时间:2023-05-18 14:12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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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73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江北区医疗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 (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招标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江北区医疗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初设及施工图设计)项目答疑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其他要求: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动力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BIM专业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而在招标文件第47页——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2)”中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和BIM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历要求跳过高级职称变成:正高或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招标文件中负责人职称要求越级被提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怀疑存在潜在中标人?严重怀疑存在串夺投标,私下勾结等违法行为。严重怀疑本项目招标投标公平性。如该招标文件继续以不符合《招投标法》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将反映至纪检单位。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对“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和“BIM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设置为资格审查条件,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款中对“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和“BIM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设置为商务部分的加分条件,并非投标限制条款,旨在好中选优,且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的要求。为提高潜在投标人的积极性,鼓励更多有实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对招标文件中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和职称的商务加分条款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二:我看到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6条-其他要求”中提到: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只需具有动力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而我看到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2)”中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历要求直接变成:具备动力专业正高或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对负责人资历要求从中级职称跳过高级职称直接变成正高或教授级职称,我认为是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因此我严重怀疑存在潜在中标人与项目代理公司有所勾结的违法情况。如果贵单位继续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招标,我将上告至纪委。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对“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设置为资格审查条件,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款中对“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设置为商务部分的加分条件,并非投标限制条款,旨在好中选优,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的要求。为提高潜在投标人的积极性,鼓励更多有实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对招标文件中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和职称的商务加分条款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三:我看到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6条-其他要求”中提到:BIM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只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BIM技术相关技能或岗位证书。” 而我看到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2)”中BIM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历要求直接变成:建筑工程类专业正高或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所以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负责人资历要求从中级职称跳过高级职称直接变成正高或教授级职称,是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以我严重怀疑存在潜在中标人与项目代理公司有所勾结的违法情况。如果贵单位继续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招标,我将上告至纪委。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对“BIM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设置为资格审查条件,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款中对“BIM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设置为商务部分的加分条件,并非投标限制条款,旨在好中选优,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的要求。为提高潜在投标人的积极性,鼓励更多有实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对招标文件中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和职称的商务加分条款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四: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6条-其他要求”中提到: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需具有动力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而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2)”中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历要求变为:具备动力专业正高或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负责人资历要求从中级职称跳过高级职称直接变成正高或教授级职称,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怀疑有违法行为。如果继续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招标,将进行上诉。 答:同问题二的回答。 问题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6条-其他要求”中提到:BIM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BIM技术相关技能或岗位证书。而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2)”中BIM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历要求直接变成:建筑工程类专业正高或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负责人资历要求从中级职称跳过高级职称直接变成正高或教授级职称,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怀疑存在违法情况,如果继续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招标,将进行上访。 答:同问题三的回答。 问题六: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2)”中BIM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历要求建筑工程类专业正高或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负责人资历要求变成正高或教授级职称,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存在潜在中标人与项目代理公司有所勾结的违法情况。如果继续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招标,将予以检举。 答:同问题三的回答。 问题七: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2)”中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历要求直接变成:具备动力专业正高或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负责人资历要求从中级职称变成正高或教授级职称,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潜在中标人与项目代理公司有所勾结的违法情况。如果继续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招标,将予以检举。 答:同问题二的回答。 问题八:招标文件中提到: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动力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 而评标办法中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历要求变成具备动力专业正高或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直接越过高级职称,是否有悖《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设置特殊门槛条件? 答:同问题二的回答。 问题九:投标函格式中的“设计费用清单”填写哪些内容 答:本项目:投标函格式中的“设计费用清单”可不用填写。 问题十: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6条-其他要求”中提到: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需具有动力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而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2)”中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历要求直接变成:具备动力专业正高或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负责人资历要求从中级职称跳过高级职称直接变成正高或教授级职称,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重怀疑存在潜在中标人与项目代理公司有所勾结的违法情况。如果继续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招标,将上告至纪委。 答:同问题二的回答。 问题十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历”中提到“在满足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每增加 1 个满足下列要求的业绩得 3 分,最多得 9分。”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并未提及到项目负责人业绩相关要求。 请问单位业绩是否可以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重合? 答:单位业绩可以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重合。 问题十二:请问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单位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共用?! 答:单位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共用。 问题十三: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中提到的时间要求均为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获奖情况要求中所提到的时间却变为“投标截止日前5年”前后时间要求不一致,请问该奖项要求是否为某单位定制门槛要求? 答:业绩要求的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获奖情况的要求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5年均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的要求。 问题十四: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6条-其他要求”中提到:BIM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BIM技术相关技能或岗位证书。” 而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2)”中BIM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历要求直接变成:建筑工程类专业正高或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负责人资历要求从中级职称跳过高级职称直接变成正高或教授级职称,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重怀疑存在潜在中标人与项目代理公司有所勾结的违法情况。如果继续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招标,将上告至纪委。 答:同问题三的回答。 问题十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6条-其他要求”中提到:BIM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BIM技术相关技能或岗位证书。” 而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2)”中BIM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历要求直接变成:建筑工程类专业正高或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负责人资历要求从中级职称跳过高级职称直接变成正高或教授级职称,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重怀疑存在潜在中标人与项目代理公司有所勾结的违法情况。如果继续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招标,将上告至纪委。 答:同问题三的回答。 问题十六: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6条-其他要求”中提到:BIM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BIM技术相关技能或岗位证书。” 而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2)”中BIM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历要求直接变成:建筑工程类专业正高或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负责人资历要求从中级职称跳过高级职称直接变成正高或教授级职称,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重怀疑存在潜在中标人与项目代理公司有所勾结的违法情况。如果继续以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招标,将上告至纪委。 答:同问题三的回答。 问题十七:本项目招标为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招标,但投标文件中(三、技术部分),出现了设计方案与效果图目录,且目录内容与2.2.4(2)整体设计大纲成果不符。是否应删除(一)设计方案(二)效果图,技术部分目录应根据评分标准中的整体设计大纲成果自行编制,请回复。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设计方案和(二)效果图”为格式性条款,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款“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未要求的内容可不提供。技术部分目录可以根据评分标准中的整体设计大纲成果自行编制。 问题十八:招标文件11页资格审查要求:BIM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BIM技术相关技能或岗位证书。但在商务部分却要求BIM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正高或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才能得分,这是编制招标文件时的编制错误吗?还是一个质的飞越?从中级技术职称直接上升至正高级或教授级?具备高级职称且具备BIM技术相关技能或岗位证书已经完全能够满足此次招标项目要求,所以请招标人将招标文件47页商务部分④BIM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更改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 答:同问题三的回答。 问题十九:该项目地上建筑面积为2.6平米,地下1.2万平米。业绩要求2.8万平米卫生建筑项目,请业主调整业绩规模,还是说总建筑面积2.8万平米(含车库)即满足 答: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卫生建筑施工图设计业绩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二十: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结构或工民建专业正高或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2 分 工民建是否也包含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是否满足条件? 答:工民建类似于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满足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职称专业要求。 问题二十一:医疗气体专业是什么专业?国家哪个领域或文件有该专业?请代理和业主回答并出具文件?取消该专业。 答: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职称专业要求为动力专业,是根据本项目热能动力工程、医疗专项设计(含实验室专项设计《给排水(含废水处理)、装饰、暖通(净化、通排风及废气处理)、供气、智能化控制》)设计需要进行设置的,符合相关规定。 问题二十二:按商务要求:提供动力正高职称,建筑电气专业是否也符合条件 答:建筑电气专业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款中“具备动力专业职称”的职称专业要求。 问题二十三:在荣昌高新区南拓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重庆市万州三峡移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投标业绩资料造假,然而,重庆鸿屹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荣昌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机构),在明知其投标资料造假的情况下,不对其进行认真核实查证处理,不但不作为反而庇护其弄虚作假,有勾结投标人,操控项目招标,存在利益交换的重大腐败行为,并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利益损失。 2023年3月3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官网公示,重庆市万州三峡移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投标工程业绩为“金发中试车间工程建设项目”,其建筑面积为316123.5m2,竣工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而: 1、官网(http://www.hp.gov.cn/zwgk/gsgb/pqgs/content/post_8649458.html)显示,其在2022年11月1日——10日,为该投标业绩项目的G#办公楼仍在方案调整批前公示期(见后附件1)。 2、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fcj.gz.gov.cn/zfcj/gczlaq/completionAcceptance)显示,该投标业绩项目的ABCDEF栋(不含地下室)(建面158820M2)部分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地下室车库部分(建面93314M2)竣工验收时间为2022年7月5日,G#办公楼部分(建面92035M2)竣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一个2022年1月仍在方案调整公示的项目能在2021年8月就竣工验收吗?一个总面积为344169m2的项目怎么就变成了316123.5m2?三次分阶段验收的项目,变成了一次性验收,且验收时间还能提前近两年? 铁证表明:其投标所用的业绩竣工验收资料完全虚假,纯属伪造,在竣工验收时间、验收面积、验收次数等,均与官方的权威资料有重大出入,且完全不符合逻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弄虚作假,伪造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应一次性记12分拉黑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100万元。 对重庆鸿屹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荣昌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机构)的勾结、庇护该投标人弄虚作假,有着不可告人的重大腐败案,并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利益损失的行为,请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近年来,荣昌区但凡较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都是招标人、发改委、区主要领导勾结投标人的操控项目,操作评标专家,拿捏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执法权,徇私枉法,撑控项目的中标人选,其不是重新招标,就是重新评标,不是投诉,就是举报,不是弃标、就是勾结商量高价中标……,反复更改中标结果,其行业中就是一个个笑话,并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现在的荣昌,是一个官商勾结、贪腐横行的荣昌,是一个举报无果,投诉无门的荣昌。如果该区领导是不是蛇鼠一窝,不是一丘之貉,就应对腐败份子进行查处纠正。 答: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二十四:我院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上为热能动力专业,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答:热能动力专业满足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职称专业要求。 问题二十五: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 投标人拟派的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同时具备动力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请问:满足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职称证非动力专业,应该也满足要求,因为注册师已经能充分佐证设计师的能力,只是有些职称并非本专业而已。请招标人明确。 答:职称证非动力专业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第6(1)⑥条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款中“具备动力专业职称”的职称专业要求。对招标文件中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和职称的商务加分条款修改详见补遗。 问题二十六: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 投标人拟派的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同时具备动力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请问:满足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职称证非动力专业,请问是否满足要求? 答:同问题二十五的回答。 问题二十七:商务部分中人员要求全部为正高级才能加分,这样的要求太高了,为大院创造中标条件,刻意排斥我们这些中小型的设计单位,试问哪个中小型设计企业能汇聚所有的专业设计师同时具备注册和正高级职称?只满足资格根本就不能参加投标。请招标人重新设置合理的,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的人员要求,不要刻意设高,给所有单位一些公平竞争的机会。 答:商务部分的加分条件,并非投标限制条款,旨在好中选优,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的要求。 问题二十八:商务加分中③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动力专业正高或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2分; 提问:请问贵单位是有理想单位吗,这个专业的人员本就很少有单位满足,现在还要正高级,是想直接让参与的单位与你们理想的单位陪跑吗?而且就这个项目而言,加分设置为正高不是要求太高了吗?又有几家单位满足?特此建议取消这一条加分。 答:已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款中对“医疗气体专业设计负责人”和“BIM专业设计负责人”的商务部分加分条件作出调整。对招标文件中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和职称的商务加分条款修改详见补遗。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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