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2-440606-04-01-906114
预算金额1531.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0757-2283227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工程
标段(包)名称 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工程电力线路迁改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02-440606-04-01-906114

投资项目名称

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工程

标段(包)名称

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工程电力线路迁改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工程电力线路迁改,范围包括一期迁改、二期迁改、市政部分。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包括10kV海凌线、10kV杏昌线、10kV聚胜线/备用线、10kV西登线、10kV高西线的电力线路迁改。含10kV拆除工程、10kV新建工程、低压线路、智能V3.0、通信部分。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招标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10kV海凌线、10kV杏昌线、10kV聚胜线/备用线、10kV西登线、10kV高西线的电力线路迁改。含10kV拆除工程、10kV新建工程、低压线路、智能V3.0、通信部分。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10kV拆除部分:按设计图拆除架空线、铁塔、电杆、断路器、隔离开关、电缆等内容;
(2)10kV新建工程:新建1座SCB14-800kVA成套预装式箱式变电站、1座户外开关箱、新建2台杆上变压器SBH21-500kVA、1台杆上变压器SBH21-500kVA利旧安装、1台SBH21-400kVA利旧安装、2台变压器配电箱、设备基础(现浇)、地网、围栏、操作踏板、安健环。沉底十二线电缆沟约1098m、水平导向牵引管、电缆排管埋地敷设、电缆线路、架空线路、过河桥架、架空线路附件 、保供电、带电作业等内容;
(3)低压线路:拆除低压架空线路、电缆、电杆。新建电缆敷设、架空导线、铁塔、排管等内容;
(4)智能V3.0:含箱变、开关箱、台架智能V3.0系统;
(5)通信部分:含48芯光缆敷设、光缆保护管、接头盒、标识牌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工期(交货期)

165

最高投标限价(元)

15318016.2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2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页面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注:(1)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广东省内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或扫描件)及当地落实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相关政策文件扫描件或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6.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 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 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即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单个合同金额为≥1200万元的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或建设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②施工合同关键页扫描件,①②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即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单个合同金额为≥1200万元的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或建设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②施工合同关键页扫描件,①②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9-24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15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15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0-15 09:30:00
开标地点:顺德区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机械装备产业园1栋8楼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57-2636284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社区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806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57-22228717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

发布责任人

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如参加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 )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 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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