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334线龙井至东乌珠穆沁旗公路保康至七棵树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86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6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洪福1504857777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晓鹏1854812664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8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34线龙井至东乌珠穆沁旗公路保康至七棵树段公路工程已经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34线保康至七棵树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内交规划函[2024]10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道334线保康至七棵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00元,政府投资865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国道334线龙井至东乌珠穆沁旗公路保康至七棵树段公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境内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工期(天)
合同估算价
是否允许联合体
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H4200004366003786001001
国道334线龙井至东乌珠穆沁旗公路保康至七棵树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40
8650000.00元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发布媒体
    (一)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tongliao.gov.cn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网址:http://jtyst.nmg.gov.cn/、通辽市交通运输局网 网址:http://jtj.tongliao.gov.cn/。
四、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8日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地点: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2024年09月27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tongliao.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镇东,保康综合加工制造产业园振兴路与现有G334交叉处,路线向西北在东潘家窝堡村接既有国道334线,经图布信苏木、大七棵树村,终点连接吉林省境内国道231线。路线整体走向呈东南至西北方向,全长约68.932公里(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约67.97公里,吉林省境内约0.96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起点至K6+800段路基宽18米,K6+800段-终点路基宽12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分离立交(公铁立交)1座,设置养护工区1处。 (二)招标范围 全线范围内路基、路面、排水防护、桥涵、交叉工程(含公铁立交桥)、交通安全设施、房建工程等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分标段招标图纸、参考资料、工程量清单、标段预算编制、技术规范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监督机构及招标代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组织开标。 (五)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TLTF)及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扩展名为TLTF)上传至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系统。 (六)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8万元,若投标人在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AA”级的,则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 (八)没有入库的企业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进行投标:没有入库的企业需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诚信库注册,在诚信库注册后,按要求录入并提交基本信息的,系统将自动通过,无须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比对,用户务必保证在诚信库中录入的信息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九)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十)监督单位:通辽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475-8230107。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道334线保康至七棵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代理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10楼1002室
招标人邮编:
028000
代理邮编:
010052
招标人联系人:
陈洪福
代理联系人:
杨晓鹏
招标人电子邮箱:
309287293@qq.com
代理邮箱:
495401710@qq.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15048577770
代理联系电话:
18548126644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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