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省厅机关3号楼7楼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CL-CS-215001.1B1
项目名称:省厅机关3号楼7楼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3,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
合同包预算金额:353,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3,300.00 | 353,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 符且不得担任其他尚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5日至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不得担任其他尚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指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前三年至磋商时,以下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7.供应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没有较大金额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近三年指网站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当天在三年内) 8.供应商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如有)、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及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 9.如供应商需本项目附件的其他格式可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注:如核实潜在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11.本次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内容与我公司无关,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12.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不符,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13.如果供应商没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账号需要提前注册,没有电子签章CA的需要提前办理,CA用于制作标书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 具体操作步骤,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14.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15.本项目公告期:5个工作日,如公告内容和本条不一致,以本条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财政厅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
联系方式:0451-5364393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方式:0451-82364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继龙、李禹辰
电 话:0451-82364797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