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目前甬舟铁路主墩、边辅墩防撞设施及临时钢围堰制造施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该项目所属范围内的主墩、边辅墩防撞设施及临时钢围堰制造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甬舟铁路西起宁波东站,终点设在舟山本岛(白泉),线路全长约71km,西堠门公铁两用大桥为甬舟铁路跨越西堠门水道的共用跨海桥梁,连接金塘岛和册子岛。桥位位于既有西堠门公路大桥以北2.8km处。大桥从西向东桥式布置为:1-32m简支梁+(40+64+40)m连续梁+(70+112+406+1488+406+112+70)m斜拉-悬索协作体系桥+(40+64+40)m连续梁+3-40m简支梁,全桥总长3118.226m,五分公司范围为主桥5-8#墩下部结构、钢梁制造1/2和全桥钢梁架设、上部结构及册子锚碇施工,引桥C01-C06#墩全部工程。
本项目为5#至7#墩围堰制造安装及5#至8#墩防撞设施施工工程,其中5#、6#、7#桥墩的防撞设施,该类防撞设施经改造可兼做承台施工用的挡水围堰,永临结合。8#墩的防撞设施,该类防撞设施仅具防撞功能,不兼做施工围堰。兼作围堰使用的防撞设施,与其它施工临时结构,如底龙骨、底板、悬吊系统、内支撑等相配合用于承台施工。
3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项目为5#至7#墩围堰制造安装及5#至8#墩防撞设施施工工程。
本次拟选择1家实力强、施工经验丰富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施工,各投标单位实际施工任务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及工程总工期合理分配,投标人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不得随意停工或以此向招标人进行无合理索赔,若因投标人原因擅自停工等导致招标人工程延期或损费用失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2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工程数量如下:
主要工程数量表

序号

细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1

防撞结构制造拼装

t

3909.4

2

临时结构制造拼装(含简单涂装)

t

3621

3

防撞结构防腐涂装

m2

81620.97

4

牺牲阳极安装


562


以上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完成按计量规则计算的为准
3.3工期要求:
工程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工程结束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分包合同工期暂定 9个月。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9 个月内完成。以上工期为计划工期,期间招标人根据施组要求及招标人业主要求设定阶段性节点目标,或根据实际情况对工期进行调整,并以书面计划形式下达投标人,投标人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投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招标人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3.3招标人根据发包人(业主)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要求下达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
3.3.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发包人(业主)、不可抗力等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调整,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因工期调整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考虑。
3.3.5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单载明的时间为准,完工日期以招标人具体要求为准。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与主合同缺陷责任期一致。
3.4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围堰钢结构、防撞设施及其附属结构厂房、拼装场地改造,甲供钢材料的卸车、进场、下料(除锈、油污、打磨、开坡口)、单元件的工厂加工制造、分块单元件工厂内存放、各类辅助设施的制作,底龙骨单元件的调直、组拼、焊接,隔板单元片的制作,面板单元片的调平、放样、焊接,防撞设施及其附属结构喷砂除锈、涂装,防撞设施牺牲阳极安装,配合防撞软体材料厂内安装,防撞设施、临时钢围堰拼装(含预拼装),防撞设施整体吊装出海(或墩位拼装),运输至桥位处;试验检测(含焊缝检测、焊接工艺评定、探伤、密封实验等),焊接工艺评定及相关人员的培训;为便于安全保卫工作,在自行区域内搭设隔离栅设施;当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认为应做必要检查时,提供必要的仪表、工具、设备以及操作人员,缺陷修复以及本合同未明示但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进行的其他附属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步骤
(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为4006010100),注册成功并须通过审核,并在中铁劳务管理系统办理大桥局准入流程。
(2)响应:经注册、审核并准入申请完善所有资料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点击“供应商首页”---在“最新公告”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展开包件”---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响应”。
(3)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为中铁大桥局办理准入注册单位)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盖公章)、满足招标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大桥局准入证明、来人身份证原件。请于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9日8:00-11:30,下午14:30-17:30到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甬舟铁路YZSG-4工区项目经理部(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册子岛)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不可退回的标书费1500元后即可获得以下招标文件资料(各一册):(1)招标文件;(2)招标图纸及相关参考资料(电子版)。
注:潜在投标人完成上述程序后,方可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4.2提出疑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须在2023年5月30日17:30前上传。
4.3答复、补遗确认:对2023年5月30日17:30前提交的所有问题,统一答复将于2023年5月31日17:30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公布(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各位潜在投标人,并视为潜在投标人已知悉澄清内容。
潜在投标人须于2023年5月31日18:30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完成确认。未确认者,视为已知悉澄清补遗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请于2023年6月5日下午17时前汇至以下账号,汇款时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未按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
开户名称: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甬舟铁路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0101931007010001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甬舟铁路YZSG-4工区项目经理部(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册子岛)。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66下午15:00 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册子岛 邮 编:332000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18970574434
网 址:http:// www.crecgec.com/(“公告通知”栏公示)
8、上述时间安排若有改变,将另行书面或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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