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御景龙城小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高新区御景龙城小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新区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GX-GC-20220831-01
第一标段项目编号: GX-GC-20220831-01-01
第二标段项目编号: GX-GC-20220831-01-02
2.2建设地点:泰安高新区御景龙城小区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泰安高新区御景龙城小区,主要施工内容为室外管网、换热站设备安装及楼内立管、室内管道安装,项目总面积约16万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4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5质量目标: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泰安高新区御景龙城小区室外管网及换热站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标段:泰安高新区御景龙城小区楼内立管及部分室内管道安装工程。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一个或者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当同一单位同时在本项目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时,由招标人确定该单位所中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总招标控制价为 741.076971 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495.15794万元;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45.919031 万元。
2.9评标办法:本工程施工采用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2019年6月前核发或更新的证需含PE专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公告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9日。
4.2获取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投标人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下载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投标人)下载查看。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新区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高新区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0538-8932788
招标代理机构:上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九州装饰精品城C1座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吴燕琳
电 话:0538-5338205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燕琳
邮箱:shanglizhaobiao@163.com
联系电话:0538-5338205
8.4 监督单位:泰安市高新区管委会财政财务管理部
监督电话:0538-893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