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肺结核患者智能管理系统及电子药盒比价采购公告
金额
4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16040100Z20241751215
项目名称: 肺结核患者智能管理系统及电子药盒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4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40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30000.0000
需求详情:
(一)肺结核患者管理系统软件参数
1、基础功能要求
(1)系统应支持管理机构通过电脑端登录,支持医生、患者使用微信端操作。系统PC端应支持IE11以上版本、火狐、谷歌等通用的浏览器。(2)系统应具备权限管理、角色管理和账号管理等模块,设定1个市级管理员,可针对市、县区、乡镇(社区)及患者等不同级别的用户和角色设定相应的数据访问和操作权限。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及定点医院需有更改现住址的权限。(3)系统安全性:系统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要求。(4)电脑端微信端电子药盒之间数据互通等。
2、其他功能
(1)应支持患者的新增和批量导入,支持对数据有效性进行校验。支持根据患者现住址将患者分配到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管理机构。(2)应支持管理医生对患者开展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复诊管理、定期访视、定期评估、结案等功能。(3)应支持定点医院医生调整治疗方案。(4)系统功能应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支持自动生成《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反馈单》、《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等文件。(5)应支持密切接触者的增加、删除、修改、录入规范要求的筛查结果信息查询筛查结果导出等功能等。
(二)电子药盒参数
1、产品功能指标
(1)外壳采用食品级材料(PP)
(2)应支持存储1个月量的带包装的抗结核药品;
(3)应自带服药数据自动实时上传后台服务器功能;
(4)应具备语音提醒功能;
(5)控制单元应采用独立封装,便于拆卸和重复利用。
(6)密封防潮设计
(7)产品防滑设计
(8)与后台服务器数据交互认证符合标准:RFC6749网络协议;
(9)具备锂电池充电功能
2、技术参数
电源适配器:输入电压110-240V;输出电压电流DC5V/2A;
篇幅有限无法填写所有技术规格,详细参数见比价通知书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东路文华街16号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名开始时间:2024-07-11 18:33
报名结束时间:2024-07-16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15******177
联系座机: 0459-4687317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C16040100Z20241751215
项目名称: 肺结核患者智能管理系统及电子药盒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4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40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30000.0000
需求详情:
(一)肺结核患者管理系统软件参数
1、基础功能要求
(1)系统应支持管理机构通过电脑端登录,支持医生、患者使用微信端操作。系统PC端应支持IE11以上版本、火狐、谷歌等通用的浏览器。(2)系统应具备权限管理、角色管理和账号管理等模块,设定1个市级管理员,可针对市、县区、乡镇(社区)及患者等不同级别的用户和角色设定相应的数据访问和操作权限。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及定点医院需有更改现住址的权限。(3)系统安全性:系统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要求。(4)电脑端微信端电子药盒之间数据互通等。
2、其他功能
(1)应支持患者的新增和批量导入,支持对数据有效性进行校验。支持根据患者现住址将患者分配到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管理机构。(2)应支持管理医生对患者开展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复诊管理、定期访视、定期评估、结案等功能。(3)应支持定点医院医生调整治疗方案。(4)系统功能应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支持自动生成《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通知单》、《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反馈单》、《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等文件。(5)应支持密切接触者的增加、删除、修改、录入规范要求的筛查结果信息查询筛查结果导出等功能等。
(二)电子药盒参数
1、产品功能指标
(1)外壳采用食品级材料(PP)
(2)应支持存储1个月量的带包装的抗结核药品;
(3)应自带服药数据自动实时上传后台服务器功能;
(4)应具备语音提醒功能;
(5)控制单元应采用独立封装,便于拆卸和重复利用。
(6)密封防潮设计
(7)产品防滑设计
(8)与后台服务器数据交互认证符合标准:RFC6749网络协议;
(9)具备锂电池充电功能
2、技术参数
电源适配器:输入电压110-240V;输出电压电流DC5V/2A;
篇幅有限无法填写所有技术规格,详细参数见比价通知书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东路文华街16号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名开始时间:2024-07-11 18:33
报名结束时间:2024-07-16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15******177
联系座机: 0459-4687317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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