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国道丹阿公路萝嘉界至保兴段路面改造工程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租赁采购公告
金额
161.6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品类:其他类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
国道丹阿公路萝嘉界至保兴段路面改造工程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租赁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国道丹阿公路萝嘉界至保兴段路面改造工程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租赁采购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国道丹阿公路萝嘉界至保兴段路面改造工程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租赁采购
1.3项目编号:GG-ZC-20230531-0041
1.4采购需求
1.5付款方式:支付前供货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供货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货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货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先货后款。意向供应商需先进行垫付资金,办理结算且采购方收到建设单位计量款后,30天内支付结算金额的70%,项目施工结束后支付上限为不高于应付账款总额的80%,余款2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采购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满后,如供应商供应材料无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返还采购方质保金后,采购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供货商。所有货款已包括资金成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不再计算利息。
以完成的工程(作)量结算租金,具体结算方法为:工程(作)量×单价。工程量以实际拌合站产量数量为准,基准单价为:不含税单价17.44元/吨 。具体结算方法为: 实际拌合站产量×17.44元(以年产量9万吨为基准,每减少一万吨单价增加0.5元,每增加一万吨单价减少0.5元)。
1.6供 货 期:供应商负责组织机械设备,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1.8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机械租赁费用1616850.00元,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1)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3%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6月5日8时00分至2023年6月8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在“睿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2竞价采购文件不收费。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3年6月8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睿采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水岸华府B8号楼正房3号车库
联 系 人:吴鑫钰
电 话:18346751103
2023年6月4日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
国道丹阿公路萝嘉界至保兴段路面改造工程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租赁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国道丹阿公路萝嘉界至保兴段路面改造工程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租赁采购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国道丹阿公路萝嘉界至保兴段路面改造工程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租赁采购
1.3项目编号:GG-ZC-20230531-0041
1.4采购需求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t) | 上限不含税单价 | 发票 | 税率 | 含税合计 |
沥青混凝土拌合站 | HB-4000 | 沥青混合料 | 90000 | 17.44 | 专用发票 | 3% | 1616850 |
1.5付款方式:支付前供货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供货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货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货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先货后款。意向供应商需先进行垫付资金,办理结算且采购方收到建设单位计量款后,30天内支付结算金额的70%,项目施工结束后支付上限为不高于应付账款总额的80%,余款2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采购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满后,如供应商供应材料无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返还采购方质保金后,采购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供货商。所有货款已包括资金成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不再计算利息。
以完成的工程(作)量结算租金,具体结算方法为:工程(作)量×单价。工程量以实际拌合站产量数量为准,基准单价为:不含税单价17.44元/吨 。具体结算方法为: 实际拌合站产量×17.44元(以年产量9万吨为基准,每减少一万吨单价增加0.5元,每增加一万吨单价减少0.5元)。
1.6供 货 期:供应商负责组织机械设备,按照采购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1.8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机械租赁费用1616850.00元,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1)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3%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6月5日8时00分至2023年6月8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在“睿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2竞价采购文件不收费。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3年6月8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睿采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嘉荫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水岸华府B8号楼正房3号车库
联 系 人:吴鑫钰
电 话:18346751103
202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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