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颅经皮关联电刺激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44.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34-244xz1zh0390
预算金额144.4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招标联系人-0991-43623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振远1869088019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颅经皮关联电刺激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线上 (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44XZ1ZH0390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颅经皮关联电刺激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444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颅经皮关联电刺激等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4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经颅经皮关联电刺激,数量5台,最高限价:225000元;S-S儿童语言发育迟缓评估软件工具,数量4台,最高限价:10000;Griffiths格里菲斯发育评估工具(中文版),数量1台,最高限价:11000;视觉-运动整合发育评估工具,数量1台,最高限价:15000元;儿童运动能力评估工具,数量1台,最高限价:30000元;韦氏儿童智力评估工具,数量1台,最高限价:17000元;儿童语言训练及评测移动工作站,数量1台,最高限价:15000;经颅直流电刺激仪,数量1台,最高限价:430000;自闭症筛查、评估、训练系统,数量1台,最高限价:230000;全身运动(超早期筛查小儿脑瘫等发育障碍)评估系统,数量1台,最高限价:360000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②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提供经颅经皮关联电刺激及经颅直流电刺激仪)。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线上 (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线上 (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37号
联系方式:0991-4362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凯迪大厦2号楼金融大厦11楼招标一部
联系方式:186908801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振远
电 话:18690880192
附件信息:
经颅经皮关联电刺激等.pdf
420K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颅经皮关联电刺激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线上 (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44XZ1ZH0390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颅经皮关联电刺激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444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颅经皮关联电刺激等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4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经颅经皮关联电刺激,数量5台,最高限价:225000元;S-S儿童语言发育迟缓评估软件工具,数量4台,最高限价:10000;Griffiths格里菲斯发育评估工具(中文版),数量1台,最高限价:11000;视觉-运动整合发育评估工具,数量1台,最高限价:15000元;儿童运动能力评估工具,数量1台,最高限价:30000元;韦氏儿童智力评估工具,数量1台,最高限价:17000元;儿童语言训练及评测移动工作站,数量1台,最高限价:15000;经颅直流电刺激仪,数量1台,最高限价:430000;自闭症筛查、评估、训练系统,数量1台,最高限价:230000;全身运动(超早期筛查小儿脑瘫等发育障碍)评估系统,数量1台,最高限价:360000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②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提供经颅经皮关联电刺激及经颅直流电刺激仪)。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线上 (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线上 (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37号
联系方式:0991-4362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凯迪大厦2号楼金融大厦11楼招标一部
联系方式:186908801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振远
电 话:18690880192
附件信息:
经颅经皮关联电刺激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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