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外聘财务中介库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1/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iec-2021-zm02-038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先生010-52200362
标书截止时间2021/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14
公告正文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外聘财务中介库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23 19:29:58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外聘财务中介库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21年9月23日

招标编号:CEIEC-2021-ZM02-0385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外聘财务中介库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项目概述:

为了优化、规范国开金融集团(简称国开金融)外聘财务中介管理,更好地满足各种外聘财务中介服务需求,拟按照公开招投标程序实施采购,建立外聘财务中介库,为国开金融及其所管理的基金提供审计、评估、税务、财务尽职调查等服务。

本项目有四个分包,具体如下:

包号

分包名称

分包内容

1

财务尽调库

拟招标10家会计师事务所入库,主要提供对拟投资企业的财务尽调等服务。

2

审计师库

拟招标10家会计师事务所入库,主要提供企业年度审计、专项审计、账务处理咨询等服务。

3

评估师库

拟招标10家资产评估机构公司入库,主要提供资产评估等服务。

4

税务师库

拟招标3家税务师事务所,主要提供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鉴证、税务咨询等服务。

注:投标人须按分包分别制作、密封投标文件。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开标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投标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投标人被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具有为基金、投资机构、资管机构等提供审计、评估、税务咨询、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鉴证、财务尽调服务的经验,需提供项目实施团队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上述任意一个领域合作的成功案例;

(8)能够保守国开金融及相关方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目前具备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或近2年内曾具备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

(9)分包1、分包2投标人近2年连续名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30名;

分包3投标人近2年连续名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排名》前30名;

分包4投标人近2年连续名列《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百强》前10名。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0月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招标文件发售:

投标人注册:投标人须在“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ec-ec.com.cn)完成注册。

购买招标文件流程: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投标管理—购买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立即购买—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阅CEC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中的“操作指南”)。

付款方式(任选其一):

1)电汇:购买文件时选择“电汇(不接受个人账户电汇)”付款方式,完成支付后上传电汇底单,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现金:购买文件时选择“现金”付款方式,前往以下地址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5A层前台)。

3)网上支付:购买文件时选择“网上支付”付款方式,提交—(选择支付方式)—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说明:

①请投标人在汇款附言中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种形式),投标人自行选择发票种类(如选择电子发票,发票开具后可自行至平台下载,如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具后需到代理机构领取),开票信息以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企业信息为准。

③投标人务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序号10)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标书发售联系人:邵晔

(5)联系电话:010-52200340

(6)联系邮箱:shaoye@ceiec.com.cn

(7)客服电话:010-8917831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 | 13:30~17:00)

(8)客服邮箱:service1@ebidding.com.cn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0月14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第五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递交文件人员须符合北京疫情防控要求。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8.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10月14日9:0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第五会议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5A层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10-52200362、010-52200348、1581085961

电子邮件:zhangshiyang@ceiec.com.cn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 名: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人民币):34676600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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