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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宏达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018年送气下乡工程到期钢瓶检测工作单一来源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8/0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2.5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博睿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思媛010-6140902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北京市顺义宏达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018年送气下乡工程到期钢瓶检测工作单一来源公告

北京市顺义宏达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北京市顺义宏达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送气下乡工程到期钢瓶检测工作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河北安特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南孟镇韩家洼村村北100米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顺义宏达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北孙各庄村大龙路2号,
联系人:赵增,
联系电话:010-60439530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2018年送气下乡工程到期钢瓶检测工作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博睿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思媛,
联系电话:010-61409028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依据《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2011第3.2.1规定,对顺义区2018年第一季度需检测的26000支钢瓶进行全面检测,预算金额为1625894元.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7年12月1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上首次发布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16:00),共3家单位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截止到2018年1月10日9:30共2家单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按规定,开标时不足3家不得开标。经财政局审批,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我单位于2018年01月31日组织谈判,经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符合条件的只有河北安特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河北安特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南孟镇韩家洼村村北100米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 名

邢燕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北京十五中

论证

意见

本项目根据评标和竞争性谈判结果,建议改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姓 名

常宝成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北京市林业勘察设计院

论证

意见

本项目依据前期评标和竟谈结果,建议改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姓 名

邵金丽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北京市国才科学研究院

论证

意见

本项目依据评标和竟谈结果,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姓 名

严鹰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天坛公园

论证

意见

依据评标和竟谈结果,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姓 名

国晓均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柯诺(北京)木业有限公司

论证

意见

该项目依据评标和竟谈结果,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2月05日至 2018年02月12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联系人:韩旭,联系电话:010-81498752),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顺义宏达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北孙各庄村大龙路2号,联系人:赵增, 联系电话:010-60439530)。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1).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1) 招标文件无歧视条款专家论证意见.pdf;

3、其他附件;

(1) 无质疑情况说明-.pdf;

2018年2月5日

招标文件无歧视条款专家论证意见.pdf

无质疑情况说明-.pdf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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