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医疗设备采购(CQS22A01160)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阴道镜工作站胎心监护工作站邮政仓储无线宫缩压力探头无线超声探头监护数据档案回放备品备件整体设计监护数据无缝对接政府采购购销台车胎监设备培训监护显示至少包含胎心率曲线工具醋酸试验计时标记显示和关闭功能导光束LED光源工业规范编制硬性异物钳具备专科程序选择液态膨宫灌流系统软件终身免费升级监理无线通讯图像编辑处理功能胎心率计算宫腔镜系统可直连或USB连接打印机物业管理硬性器械带刻度标尺医疗设备全自动功率调整住宿至少具有打印报告摄像系统批发业项目管理整机胎心正常范围区域标识可升降直立式支架电凝易损件莲印零售业胎心音存储摄普乐具有流失液体显示条码建筑内置以太网接口和无线接收模块电外科能量系统硬性IUD抓钳无线探头技术升级双极电切环附件交通运输硬性单开剪刀工作站拓展功能及网络应用双极被动式工作手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胎心监护仪双极电切镜视频采集功能宫腔镜配套器械宫腔镜组合鞘ObVue双极电切模式无线宫缩探头软件开发常用配件库电子阴道镜信息传输双极水下电切子宫穿孔报警功能无线胎心率探头双极针状电极房地产开发无线胎心探头医用高分辨率显示器随机备品冷刀检测手动聚焦前面板输出端商务服务业报警系统保养服务升级服务图像显示器硬性活检钳阴道镜镜头医用设备自动热防护系统可存储档案数设备配置嵌入式一体化键盘租赁货物采购服务阴道镜检查双极汽化电极监护数据断点续传宫腔检查镜餐饮业双极滚球电极应具有多功能报警
金额
15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qs22a01160
预算金额500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
招标联系人晁芳023-6571569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颜
中标公司重庆坤康科技有限公司3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全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2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医疗设备采购(CQS22A01160)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号:
CQS22A01160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T2200460843AHS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全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梅花路1号9幢2单元4-1
中标(成交)金额: 1,220,000.00元
包号:2
供应商名称:重庆坤康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39号17楼2、4、6号
中标(成交)金额: 3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宫腔镜系统 | 摄普乐-高美格等 | HEOS | 1套 | 1,080,000.00元 |
包号:2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胎心监护工作站 | 莲印等 | ObVue | 1套 | 210,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李朝阳 廖皓宇 晁芳(采购人代表) 包2:李朝阳 廖皓宇 晁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22670.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
采购经办人:晁芳
采购人电话:023-6571569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大学城中路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颜 马诗雨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3878 6770744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7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颜 马诗雨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3878 67707443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医疗设备采购CQS22A01160(终审稿).doc
竞争性谈判-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医疗设备采购CQS22A01160(终审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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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谈判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采购执行编号:1708-BT2200460843AHS项目号:CQS22A01160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
二、资金来源-3-一、竞争性谈判内容-3-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目录二〇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联系方式-5-七、其它有关规定-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保证金-4-四、谈判有关说明-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3-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13-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6-一、项目一览表-6-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九、其他-5-
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6-六、培训-15-五、知识产权-15-四、付款方式-15-三、报价要求-14-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3-
一、谈判费用-19-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9-四、采购终止-18-三、无效谈判-18-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7-一、采购程序-16-
七、签订合同-22-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1-五、成交通知-21-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20-三、谈判要求-19-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9-
一、定义-24-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4-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3-十、交易服务费-23-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3-八、项目验收-22-
七、检查验收-25-六、付款-25-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24-四、转包或分包-24-三、合同价格-24-二、货物内容-24-
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9-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26-十一、违约责任-25-十、合同争议的解决-25-九、知识产权-25-八、索赔-25-
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五、其他资料-41-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6-三、商务部分-34-二、技术(质量)部分-32-一、经济部分-30-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62万元。二、资金来源一、竞争性谈判内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包1:电子阴道镜、宫腔镜系统 | 125 | 1.25 | 1 | 工业 |
包2:胎心监护工作站、胎心监护仪 | 37 | 0.37 | 1 | 工业 |
四、谈判有关说明2.若供应商不是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所提供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提供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1.所提供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1日。(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保证金递交五、保证金(七)谈判开始时间:2022年8月8日北京时间14:00(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北京时间14:00(五)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包号 | 银行信息 | ||||||
1 | 账号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账号6228400477034922663 | 账号1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账号 | 6228400477034922663 | |
账号1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
账号1 | 账号 | 6228400477034922663 | |||||
2 | 账号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账号6228400477034957669 | 账号1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账号 | 6228400477034957669 | |
账号1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
账号1 | 账号 | 6228400477034957669 | |||||
银行行号: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七、其它有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联系人:唐玮文杰(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55号电话:023-65715698联系人:黄玉琴(一)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
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九、其他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传真:023-67625920电话:023-6752324467707261
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说明:表格中“*”标注的为主要标的,供应商应在谈判现场提供的《最后报价表》中填写其最终单价。一、项目一览表
包号及名称 | 产品名称(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包1:电子阴道镜、宫腔镜系统 | 电子阴道镜 | 1台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 |
包1:电子阴道镜、宫腔镜系统 | *宫腔镜系统 | 1套 | 经批准,所提供产品可以为进口产品。 |
包2:胎心监护工作站、胎心监护仪 | *胎心监护工作站 | 1台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 |
包2:胎心监护工作站、胎心监护仪 | 胎心监护仪 | 5台 | 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 |
包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
1 | 电子阴道镜 | 1.阴道镜镜头1.1镜头具有连续变焦、自动聚焦和高清CMOS成像功能,输出信号不劣于FULL HD 1080P;1.2像素≥200万,成像系统水平分辨率≥1050TVL;1.3放大倍数支持范围至少包含1-80倍;1.4有效操作距离至少包含150mm~350mm;1.5视场范围≥Ø100mm(3X),≥Ø15mm(18X);景深≥150mm(3X),≥50mm(18X);1.6空间分辨率≥14 lp/mm,图像几何失真度≤1%;1.7 LED光源为亮度可调的高显色性贴片,且与镜头集成一体,20cm处光源照度≥6000Lx,30cm处光源照度≥3000Lx, 光源色温范围至少包含3200K~7000K;1.8光斑直径≥ Ø70mm ,照度均匀性≥80%,光源显色指数Ra≥90;1.9色彩还原最大误差≤30NBS,平均色彩还原误差≤20NBS,饱和度值范围至少包含95%~120%;1.10最大照度时辐射照度≤350 W/m²,最大照度时的有效紫外辐射照度≤0.008 W/m²;1.11有快速自动聚焦和手动聚焦功能,手动聚焦支持独立按键控制的微距调节功能;1.12设备可实现视野变换、焦距调节、白光变色温成像、电子绿色滤镜成像以及计时显示和图像冻结功能控制等,且支持镜头手柄按键控制图像采集;1.13设备可通过镜头操作按键独立控制醋酸试验计时标记显示和关闭功能,醋酸计时时长可自定义设置,并可在打印报告中显示图像的醋酸反映时间标记;1.14镜头手柄按键至少包含有定位宫颈口与采集图像两种功能;1.15镜头可支持延时自动关闭功能,且延迟时间可设置。1.16设备具有两个独立的视频接口,与工作站集成一体,可扩展显示镜头原始图像,可脱离工作站软件独立观察图像;1.17设备配置可升降直立式支架,镜头可调;2.阴道镜工作站2.1设备配置嵌入式一体化键盘;2.2设备配置符合临床操作工作流的软件功能模块设计,且具有功能模块自定义功能;操作者可根据操作习惯,自定义软件操作工作流;2.3设备具有自动提示患者随访管理功能,操作者可根据患者需求转入预约;2.4设备可提供≥4种患者信息获取方式;2.5操作者可根据醒目的颜色和标记快速发现需要重点关注的患者,同时可提供查询功能,便于快速查找患者信息;2.6设备可将阴道镜检查过程中所采集的图像按时间顺序同屏显示(图像数量≥12幅),且可以通过镜头按键操作多幅图片同屏显示,方便对比分析患者病变部位醋白变化和碘染色的关联;2.7设备可自定义设置粗醋白计时时间,自定义时间范围≥90分钟;2.8设备至少支持4种采图方式(手扣采图、软件按键采图、自动计时采图、脚踏开关采图);2.9设备支持双脚踏开关控制,至少可控制图像采集、冻结并采集图像、计时显示、界面切换等功能,开关功能灵活,方便操作使用;2.10设备具有语音播报操作提示功能,可自动给出临床检查流的操作提示信息;2.11设备可提供IFCPC2011/ASCCP2017阴道镜专业术语以及临床参考图谱,具有国际认可的RCI评估和Swede评估。2.12设备可录入患者信息后将自动加载同一患者所有历史检查记录,方便医生快速浏览和查阅患者历史检查,满足临床对复诊病人检查信息统一管理的需求;2.13设备检查页面有独立的历史检查图像显示区,同一患者历史检查图像会自动显示,并与当前检查图像并排同屏显示,便于医生在观察患者宫颈图像,对比分析和追溯患者检查、治疗过程;2.14可提供视频采集功能及图像编辑处理功能;2.15至少具有打印报告、编辑&报告两种报告生成模式;2.16可对拟诊结果、病理结果、实验室检查结果、检查医生和开单医生的工作量等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结果至少可通过饼图、直方图和折线图等三种形式进行显示,并可输出Excel表;2.17系统可对用户历史操作留痕,自动记录用户对病人数据的新增、修改、删除、报告打印等动作,满足临床对软件操作可追溯的需求;2.18软件具有≥10国语言选择,支持多语言的软件界面和报告;3.工作站拓展功能及网络应用;3.1支持身份证读取功能,可刷病人身份证读取病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3.2设备具有DICOM 3.0 数据交换接口,至少可提供DICOM worklist,DICOM verify,DICOM storage等接口,可对接医院PASC系统,无需二次开发,且可从PACS系统下载病人,将病人检查记录和报告发往PACS;3.3设备支持标准HL7协议,可对接HIS系统;支持LDAP集成登陆,方便医院账号管理;3.4设备支持局域网连接功能,并配置医生工作站;支持护士工作站、医生工作站和阴道镜工作站互联构成门诊应用网络,提供不低于四级用户的管理权限;3.5设备支持广域网连接功能,能够与电子阴道镜数据管理系统联网;3.6设备支持阴道镜报告多级质控管理功能;3.7设备支持联网叫号系统,便于对阴道镜检查患者的分流处理,提高工作效率;3.8设备支持提供示教系统,支持在示教室同步输出;并提供双向语音交流,方便教学。 |
1 | 宫腔镜系统 | 一、全能高清晰内窥镜摄像系统(一)宫腔镜系统(1套)1.设备主机和摄像头为分体式设计,适配器与摄像头分开,可更换;2.传感器:灵敏度高,不大于1/4英寸的CCD;3.水平分辨率≥750线;4.光敏度≤0.7lux;5.信噪比≥52dB;6.设备所有参数调节均可一键完成;7.设备具有自动识别及调节腔镜模式,可自动白平衡;8.摄像头上至少有2个控制按钮, 且具有防水处理和C-Mount接口;9.具有软镜网格消除功能;10.设备至少具有2个SDI高清数字视频信号输出端口、1个复合视频信号输出端口、 1个Y/C视频信号输出端口、1个RGB视频信号输出端口、 1个外接设备输出端口;11.设备USB2.0输出,可直接连电脑,配合工作站软件使用。(二)LED光源 1.色温>6500°K;2.设备类型: CF 型3.LED寿命:不低于30,000小时;4.设备具有光纤传感器的抗致盲系统;5.自动热防护系统;6.亮度水平记忆系统;(三)液态膨宫灌流系统 1.液晶显示预置压力, 实际压力, 预置流速。2.压力范围至少包含15 - 150 mm Hg,高压阈值至少包含200 mm Hg。3.流速至少包含30 -500 ml/min 4.流失液体可自动测量和显示,超出预设范围后可声光报警 , 流失液体量至少每超过100 ml重复报警一次;5.具有流失液体显示条码;6.具有流速监控报警功能;7.具有子宫穿孔报警功能。(四)电外科能量系统 1.整机为全数字化、程序化设计,能够满足外科手术需要;2.触控屏操作,人机交互式对话,参数可调节;3.可根据组织变化和电切面积或速度变化快速调节输出功率至所需的最低水平;4.前面板输出端≥4个,两个单极输出可同时连接两个器械;两个双极输出可同时连接两个器械,具备输出口器械连接指示和启动指示;5.具备完成器械识别、设置功能和参数、不合理的参数修改功能;6.具备专科程序选择,程序存储功能不少于300组程序;7.双极水下电切和电凝:全自动功率调整≥3种效果,可以匹配各品牌双极电切镜;8.具备标准电切模式、精细电切模式、无血电切模式、水下电切模式、双极电切模式等至少10种单双极电切模式,最大功率输出≥400W;(五)显示器 1.医用高分辨率显示器≥24寸;2.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 3.可调节对比度,亮度,响应时间等参数。 (六)医用设备台车 1.具有支臂可以放置图像显示器;2.带有镜头放置卡槽,方便放置镜头与导光束;3.台车内置至少3层平台和抽屉。(七)工作站1.支持高清与标清内镜影像的数字化采集、传输、处理与存储功能;2.支持脚踏板或手按开关等外设采集图像;3.支持视频处理与录像压缩引擎技术,支持内镜原始影像长时间、全尺寸压缩录制存储;4.支持录制视频和播放视频的同时能关联当次检查采集静态图像;5.支持关联当前时间,按时分秒快速登记病人;6.支持报告书写时,可对其他病人进行申请采集图像,相互独立操作;7.支持图片列表通过鼠标悬浮,快速预览已采集图像;8.报告预览界面,快速选择报告图片数量、报告类型、调整字体;9.多页面自由拖拽、组合、排版、定义大小布局;二、宫腔检查镜(2支)1.宫腔镜视角至少具有30°或0°高清超广角,镜体有HD标识;2.宫腔镜直径≤2.9mm;3.具有蓝宝石镜面,柱状晶体排列设计,镜头前端有防雾功能处理;4.可耐受134度高温高压和低温等离子等多种灭菌方式; 5.mini宫腔镜鞘外径≤4mm;三、冷刀(1支)1.宫腔镜视角30°或0°高清超广角,镜体有HD标识;2.宫腔镜直径≤2.9mm;3.具有蓝宝石镜面,柱状晶体排列设计,镜头前端有防雾功能处理;4.可耐受134度高温高压和低温等离子等多种灭菌方式; 5. mini宫腔镜鞘外径≤4mm;6.宫腔镜组合鞘外径≤5.5mm;7.配套宫腔镜组合鞘外径≤4.9mm;8.宫腔镜组合鞘可循环出水,可拆卸,便于清洁及保养;9.宫腔镜组合鞘器械通道直径≥5Fr;10.宫腔镜组合鞘方便组装,连接牢固;11.宫腔镜组合鞘进出水通道可360度旋转;12.宫腔镜配套器械包含:硬性异物钳、硬性活检钳 、硬性单开剪刀、硬性IUD抓钳,直径≥5Fr; 13.硬性器械带刻度标尺;14.硬性器械带冲洗通道,便于术后器械清洁。四、电切镜(2支)1.镜子直径4mm,视角12°,工作长度≥301mm,采用蓝宝石镜面,防雾处理;2.可以使用高温高压消毒和低温等离子灭菌等方式,可同时兼容各品牌摄像主机系统;3.环绕进出水口可旋转;4.双极被动式工作手件,兼容24Fr电切环;5.至少包含双极电切环、双极针状电极、双极滚球电极、双极汽化电极各1支。 |
2 | 胎心监护工作站 | 1.设备用于胎儿心率、孕妇宫缩压力和胎动监测;2.设备整体化台车设计,节省空间;3.无线探头座与台面一体化,探头卡槽基座需防误插、防脱落,支持探头随意放置取用。无线通讯性能稳定,可稳定传输胎心率、宫压、胎动等信息;4.最大集中监护10床以上单胎孕妇,应满足后期按需升级配置4~12床拓展需要。支持接入同品牌的胎监设备,可实现更多床位的集中监护;5.支持同品牌无线探头任意配对组合;6.设备每个子窗口都具备单、双、三胎监护功能,每个子窗口根据该窗口绑定的无线胎心探头的数量,动态配置为单、双、三胎监护模式7.可以在监护中进行更换无线探头,前后两个探头的监护数据无缝对接;8.设备需支持监护数据断点续传,可对抗恶劣通讯环境及适应各类监护场景,数据不丢失;9.设备支持在多胞胎监护模式中,显示、打印分离的或混合的FHR轨迹,可反映多个胎心差异的胎心率、宫缩压力、胎动(自动胎动)、胎儿活动图等;10.设备支持数据存储,存储档案数量应不低于50万份;具备档案统计报表功能,且数据档案可打包导出、导入、刻录光盘等;11.设备监护数据可自动存储,不限制监护时长,且支持对监护档案全程回放、报告选段打印;12.设备可对所选段曲线的宫缩次数、胎动次数、FHR基线值、等参数指标进行实时计算显示;13.设备内置不少于Fischer、Krebs、NST、CST等四种以上评分法,在CTG曲线上,可标记胎动、宫缩、各种加、减速等指标,且支持打印;14.设备应具有报警系统,提醒医护及时进行干预,报警界限可调节;15.设备支持添加事件记录;16.设备具有监护计时文字提醒及语音提醒功能,可给出延长监护提示,并按需延长监护时间;17.设备应具有键盘、触屏输入功能,满足医护快速建档。18.支持连接打印机打印报告,报告格式、走纸速度可设定;19.设备具备支持接入、显示其他胎监设备数据,支持接入、显示的子窗口(床位)数量≥200个;20.配置≥21英寸高清触摸屏显示器,支持多点触控;21.支持胎心正常范围区域标识,且范围区域可人工设置;22.无线超声探头,超声频率:1Mhz,超声输出功率:Iob<10mW/cm²;23.胎心率计算和显示范围至少包含30~240BPM,精度不低于±1BPM,支持自动胎动;24.宫缩压力范围包含0~100%,非线性误差≤10%;25.无线探头支持IP68等级防护,支持水中分娩;26.探头内置显示屏,支持显示孕妇姓名、FHR数值、TOCO数值等。27.探头内置可充电锂电池,连续使用时间≥10小时。28.无线探头与主机无障碍通讯距离≥80米;29.无线探头内置数据存储模块,支持恶劣网络环境下缓存≥2小时监护数据,并在通讯恢复时向主机进行续传。 |
2 | 胎心监护仪 | 1.用于监测胎儿心率、孕妇宫缩压力和胎动。2.支持单胎、双胎、三胎监护,探头可动态配置多胞胎监护模式。3.支持显示、打印分离的或混合的FHR轨迹,可真实反映多个胎心差异的心率、宫缩压力、胎动。4.可直连或USB连接打印机,支持不同走纸速度的设置。5.可存储档案数≥2万例,数据自动存储,监护时长无限制、支持监护数据档案回放,支持胎心音存储和声音回放,关机后数据不丢失。6.内置不少于Fischer、Krebs、NST、CST等四种以上评分法7.应具有多功能报警,监护报警及操作报警等模式,支持添加事件记录。8.具有监护计时文字及语音提醒功能,可给出智能延长监护提示,并按需延长监护时间。9.内置以太网接口和无线接收模块,支持与中央监护站联网。10.一体化无线探头,探头直接侧挂于设备主机两侧卡槽内。11.主机屏幕≥10英寸,支持手写输入。12.监护显示至少包含胎心率曲线,宫缩压力曲线,自动胎动黑块,胎儿活动图等信息。13.无线胎心探头超声工作频率:1MHz,超声输出功率:Iob<10mW/cm²。14.无线胎心探头超声晶片数量≥12个。15.无线胎心探头胎心率计算和显示范围至少包含30~240BPM,胎心率测量误差≤±1BPM。16.无线宫缩探头宫缩压力测量范围覆盖0~100单位,非线性误差≤10%。17.无线探头IP68级防水防尘,支持水中分娩。18.无线探头支持显示孕妇姓名、FHR、TOCO数据。19.支持同品牌无线探头间任意配对组合。20.无线探头连续使用时间≥10小时,满足低电量时可在监护中更换探头。21.无线胎心率探头支持最大5小时及以上的胎心率存储,并支持续传。避免无线网络不通时监护数据丢失。22.无线宫缩压力探头支持5小时宫缩压力值数据存储,并支持续传。避免无线网络不通时监护数据丢失。23.无线探头具有防误插及防脱落结构,防止掉落。 |
(三)验收方式交货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二)交货地点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一)交货时间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3.3培训到位,使用人员能熟练操作;正常使用1周。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如采购人不需要,由供应商清理出现场并合理处置。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谈判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1.2现场响应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1电话咨询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应明确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供应商提供不低于5年的原厂免费质保期。供应商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6成交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设有维修站,配备、派遣合格的专职维修工程师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地点、人数、资质、联系电话。1.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开机率达95%(按365日/年计算),否则损失天数在保修期后双倍顺延。1.4成交供应商在保修期内应提供每年两次及以上保养服务并作出书面记录,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软件终身免费升级,终身免费开放软件接口,保证与采购人HIS等信息系统无缝连接。1.3技术升级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9设备在质保期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采购人在无法与成交供应商取得联系或成交供应商维修不及时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单方面决定找其它公司并动用履约保证金对设备进行维修。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质保期不受此影响。若因此导致履约保证金减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在5日内予以补足。成交供应商在质保期满前注销公司或非正常变更公司名称(指未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8提供产品若为进口设备,供应商须提供设备中文操作及维修手册(含电子版)。1.7供应商有常用配件库,国内有固定配件库。备件送达时间国内<3天。设备停产后零备件供应>8年。
四、付款方式谈判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提供的进口产品所缴纳的关税增值税等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报价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格式自拟(提供常用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六、培训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三)款项支付通过双方开户银行进行,结算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二)质保期内产品未出现质量问题且成交供应商履行了售后服务承诺,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票据原件、质保验收合格证明。申请退还时请先将履约保证金票据原件交相应的经办科室,票据背面写上单位账号、开户行、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关键信息。(一)成交供应商将合同总金额的5%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给采购人(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货物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且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法合规票据和其他付款资料后,采购人确认无误则支付合同金额全款。申请付款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合格证明及履约保证金复印件。
(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一、采购程序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二)成交供应商免费培训采购人单位的操作人员2-3人,直至受培训人员能够独立上机操作,掌握设备的使用及常见故障的排除,有上岗证要求的应取得上岗资格证。(一)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
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
(三) | 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3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
3 | 谈判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1.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注:政策性扣减方式(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评定成交的标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三、无效谈判(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谈判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一)响应文件三、谈判要求(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保证金: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2.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1.响应文件组成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三)修正错误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商务需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五)响应文件的递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七、签订合同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八、项目验收(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说明: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
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十、交易服务费
(五)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四)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三)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二)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一)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一、定义
(三)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二)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一)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三、合同价格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二、货物内容
(一)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四、转包或分包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七、检查验收(三)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一)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六、付款
(一)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八、索赔(三)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二)货物验收
(一)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十、合同争议的解决(二)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一)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九、知识产权(二)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二)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一)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十一、违约责任(二)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竞争性谈判)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附页:合同格式(五)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四)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履约保证金: | ||||||
六、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 ||||||
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八、其他约定事项: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二)明细报价表(一)竞争性报价函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三)常用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格式自定)(二)其他优惠服务承诺,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报价函(一)竞争性报价函一、经济部分(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
电话:传真:地址: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谈判项目名称:项目号:(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联系人:网址:邮编:
产品名称 | 品牌及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合计( ) |
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2.该表可扩展。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注:谈判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技术(质量)部分
序号 | 项目技术(质量)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项目号:(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二)其他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谈判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谈判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谈判项目名称:
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年月日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盖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结束)(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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