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镇发改社会发[2016]149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镇江市镇江实验学校远洋分校建设项目货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江市润州区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镇江实验学校远洋分校建设项目已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发改社会发[2016]14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信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电梯2台,总造价约35万元;

2、交货地点:远洋分校校园内;

3、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 30日历天内供货,具备安装条件30日历天内安装结束

4、货物预估价约:35.00万元;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S2016091078-08 镇江实验学校远洋分校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服务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 60 日历天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或资格的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制造商: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 。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对代理商进行唯一授权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 万元),但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电梯或机电产品等类似范围。
(3)、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过制造商授权的唯一的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如制造商直接投标,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如代理商投标,同时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
(4)、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时:提供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证书;提供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时:代理商负责电梯安装及售后维保的,提供制造商授权代理商安装及售后维保的授权书原件;提供代理商的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6)、投标人为制造商:制造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制造商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为制造商:制造商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制造商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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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条件: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5000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0%为货款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一)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65分,技术部分17分,售后服务18分。

注: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1、商务标(65):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6%97%98%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2、技术部分(17):

1)所有垂直电梯核心部件:承诺所投电梯主要部件中曳引机、控制柜、门机要求与所投电梯整机同品牌原厂(提供主要部件型式实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没有不得分),完全符合的得3分,有一项不符合的扣1分,均不符合的则不得分。(共3分)

2)投标电梯型号的安全部件:承诺所投电梯主要部件中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要求与所投电梯整机同品牌原厂、原商标得5分,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共5分)(提供主要部件型式实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所投电梯型号具有VDI 4707 A级国际能效认证得2分;B级证书得1分;其他不得分。(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没有不得分)。(共2分)。

4)投标人所投垂直电梯型号是否具有先进的曳引媒介系统,钢带得5分,传统钢丝绳得2,其他的得0分(提供制造商承诺函,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共5分)

5)所投电梯门光幕系统为欧美原装进口的得2分,其它地区进口的得1分,非进口不得分(提供制造商承诺函,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共2分)

3、售后服务及其他(18分)

1)投标单位获得镇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维保星级评定,四星级及以上的得5分,三星级的得2分,二星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共5分)

2)服务体系的完备性及技术力量,能提供完备的服务体系与管理制度、技术力量配备、备品备件库,根据投标人及生产厂家实力(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共3分)

3)投标单位在镇江地区设有维保服务站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不动产权证或租房协议证明材料原件)(共2分)

4)投标人在招标人所在地周边是否有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满足得2,没有不得分;(共2分)

5)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 (1)

6)售后服务应答及处理时间:承诺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得2分;(2)

7)提供对电梯质量两年质保期承诺的得1分。(共1分)

8)现场安装施工及配合协调事宜并承担相应产生的施工与配合。(投标人承诺:全权负责, 井道改造施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井道脚手搭设费,现场水电费(含相关管线费用),楼层面板开孔费,电梯基坑防水层施工(基坑混凝土渗水除外),机座浇筑费,并在投标报价中单独明确列出)2分。(共2分)

注:(1)前述各项计分项目中,客观分由评委按评分标准集体认定;主观分由评委按评分标准各自独立进行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评委在打分时应先打主观分再打客观分。打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观分项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每项得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各项得分合计即为最终得分。

2)评标方法中所要求提供的原件,均为原件扫描件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均不予以得分。

(二)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若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00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9114日00:00至2019118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512527507)。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

2、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9年1月14日00:00起至2019年1月18日 24:00止;6、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黄山南路2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中山东路城隍庙街6号
联系人: 解科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511-85222760 电话: 0511-85016288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法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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