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忠旺项目(井泉)南厂区供水井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9.6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081-00057
预算金额169.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419-36500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9
公告正文
(忠旺项目(井泉)南厂区供水井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忠旺项目(井泉)南厂区供水井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081-00057
项目名称:忠旺项目(井泉)南厂区供水井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96,824.27
最高限价(元):1,696,824.27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10日开工,2024年5月10日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建造师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0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线上评审系统上传提交,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APP观看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文件邮箱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响应文件规定的以电子邮箱方式发送至1364296072@qq.com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 CA 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二)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一)(二)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灯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灯塔市古城街道邵二台村
联系方式:0419-8488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168-47-2号
联系方式:0419-3650033
邮箱地址:LNLYJX@163.com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19-365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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