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密市伊吾县城及淖毛湖镇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0.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wzb(2024)z-179-1
预算金额20.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恒志186902426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0
公告正文

哈密市伊吾县城及淖毛湖镇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6月07日 16:1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吾县城及淖毛湖镇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6: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6: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03,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20.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恒志
项目联系电话18690242677
采购单位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伊吾镇振兴西路6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2-6721463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密京龙大厦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90242677

    项目概况                                                    

    哈密市伊吾县城及淖毛湖镇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0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B(2024)Z-179-1 

    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吾县城及淖毛湖镇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4000  

    最高限价(元):204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城及淖毛湖镇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4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伊吾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库容20.6万立方米,淖毛湖镇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规模60万立方米,合计80.6万立方米。完成哈密市伊吾县城及淖毛湖镇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全部监理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终验为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5、投标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 6、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伊吾镇振兴西路642号

联系方式:0902-6721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密京龙大厦7楼

联系方式:18690242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恒志

电 话:18690242677











附件信息:

  •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767.8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