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医科城生物产业园项目(一期)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6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kg-js-202409196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0371-86190506
招标代理机构中怡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侯女士1359883504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医科城生物产业园项目(一期)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医科城生物产业园项目已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2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泰丰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怡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医科城生物产业园项目(一期)施工
2.2 项目编号:HKG-JS-202409196
2.3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医科城生物产业园项目北临规划工业一路,东临梅河路,西邻规划工业七街,周边紧邻郑大医学院,距航空港区管委会及临空生物医药园都在4KM范围内。
2.4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60073.60平方米,合90.1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8120.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593.77平方米,包含生产厂房建筑面积99591.47平方米,附属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8807.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363.73平方米,包含人防工程建筑面积1656.16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6707.57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A座公寓、1#B座研发展示中心、2#研发中心、3-1#中试实验室、3-2#中试实验室、4#科研实验室、5#科研实验室、6#研发中心、7-1#中试实验室、7-2#中试实验室、8#检测中心、地下车库、防空地下室,室外绿化、道路广场硬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1#楼A座公寓、1#楼B座研发展示中心(精装修,建筑面积约18804.37平方米)、1#楼主楼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6931.24平方米)及周边室外工程(工程面积约19645.28平方米)和部分设备购置等。其余均为二期建设。
2.5 招标范围:一期范围内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范围内施工的所有内容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竣工验收合格。
2.8 安全目标:实现工程施工全过程“五无”:无重伤、无死亡、无火灾、无中毒、无倒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2.9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及政府专项债券。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均应满足该条件)。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若2023年度暂未出具,可提供2020、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上述材料)。
3.4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提供2024年5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即:2021年10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5.2最近三年内(即:2021年10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3.5.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
(2)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其他要求
3.7.1除联合体内部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7.2投标人(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提供2024年5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若无授权委托代理人此项不做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5日17时30分,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注: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yqtk.com/)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泰丰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1-86190506
招标代理机构:中怡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南路与西三环大学科技园18号楼A座5楼
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13598835044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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