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移泾县合作区项目(一期)-道路工程-河纬七路东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369.5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gc-gk-2022143
预算金额3369.5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792228668
中标公司安徽中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369.55万元
中标联系人姚志康
公告正文

招标人

名称:泾县经济开发区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经济开发区琴溪路88号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东路36号

项目名称

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移泾县合作区项目(一期)-道路工程-河纬七路东段

项目编号

JX-GC-GK-2022143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21日9时00分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中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东路36号

投标报价:33695522.31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姚志康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20178662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农联•鄂西北华农城建设项目一期室外道路工程(合同金额约2200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7月)

其他:/

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越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红星广场门面房4号

投标报价:33707464.01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许贤辉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18189355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泾县皖南国际花苑三期市政道路改造及新建附属工程(合同金额:约2560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9月)

其他:/

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鳌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星隆国际广场22#8楼

投标报价:33699560.65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张易东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14204735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宣城市安定路(东河路-惠济路)道路工程(合同金额:约3275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7月)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安徽兰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不符合招标公告第3.3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

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6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1538533880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92228668。

2、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评审情况一览表.xls

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移泾县合作区项目(一期)-道路工程-河纬七路东段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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