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长兴县太湖高级中学校园亮化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JWCG-2018-02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 |
一 |
长兴县太湖高级中学校园亮化灯具采购项目 |
1批 |
70.8万元 |
五、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LED轮廓灯、LED投光灯、LED地埋灯等的采购及安装等,具体数量、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或亮化工程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明珠商务大厦五楼501室 ,新紫金大酒店旁);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 元,售后不退。
4.提供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等。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认定由采购人代表根据递交的资信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转帐的形式(其它方式无效)交至下列帐户:
帐户名称: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101201014902452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6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8年8月6日9:00时在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xztb.gov.cn:8081/cxweb/)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长兴县太湖高级中学
地址:长兴县雉城镇太湖街道白溪大道11号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13868274708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明珠商务大厦五楼501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72-6038878 传真:0572-6038878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建设商务楼
联系电话:0572-6036050、0572-6027306
长兴县太湖高级中学
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