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顺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修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金额
260.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721]fjhs[cs]2024008
预算金额260.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朝峰1815990697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玲丽13656966158
中标联系人刘正龙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721]FJHS[CS]2024008
二、项目名称:顺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修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鑫青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顺昌县大干镇光明路四街 38号 2,605,021.00元 95.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顺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修缮):
工程类(福建省鑫青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房屋修缮 顺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修缮 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材料。 365个日历天 刘正龙 闽1352017201719390 2,605,021.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张朝峰
评审专家: 崔小英 、 吴敢明 、 廖美辉 、 祖丕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率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2002]服610号)中的工程类收费标准打八折计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顺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修缮:1.6988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顺昌县人民法院
地址:城南东路12号
联系方式:1815990697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双溪中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13656966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玲丽
电话:13656966158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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