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街道刘家滩村社区居委会城关区雁园街道刘家滩村城中村改造14号安置点二期建设用地征收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3年02月13日 12: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关区雁园街道刘家滩村城中村改造14号安置点二期建设用地征收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街道刘家滩村社区居委会 | ||
行政区域 | 兰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3日 12:5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东路 1669 号兰州海鸿假日酒店三楼多功能 A 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2月23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东路 1669 号兰州海鸿假日酒店三楼多功能 A 厅 | ||
预算金额 | ¥514.9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付金军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98554807 | ||
采购单位 | 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街道刘家滩村社区居委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街道刘家滩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海彬0931-85291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正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2号楼21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付金军18298554807 |
项目概况
城关区雁园街道刘家滩村城中村改造14号安置点二期建设用地征收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2号楼21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合信-2023-02-13
项目名称:城关区雁园街道刘家滩村城中村改造14号安置点二期建设用地征收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4.9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4.9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快刘家滩村社区城改步伐,积极推动刘家滩城中村改造14号安置点二期建设地块征拆工作,确保安置点二期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此次拆除范围为刘家滩村社区14号安置点二期建设规划用地,东至B640规划路、西至T608#规划路、南至刘家滩中路、北至鸿泰雅园。其中:包一:21700.42m2、包二:21863.92m2、包三:30000.00m2;预算金额:包一:151.90万元; 包二:153.04万元; 包三:210.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优先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及供应商成立至今须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拆除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得为同一人;申请人按甘建建〔2020〕66号文的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可更换。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 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报表并进行说明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为准)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优先采购政策。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至 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2号楼2111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东路 1669 号兰州海鸿假日酒店三楼多功能 A 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东路 1669 号兰州海鸿假日酒店三楼多功能 A 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街道刘家滩村社区居委会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街道刘家滩村
联系方式:刘海彬0931-8529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正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2号楼2111室
联系方式:付金军18298554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金军
电 话: 1829855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