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6.24万元
招标联系人邵先生1301651112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畅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倪工1845250160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2022年度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三灶村高标准农田补建工程(2022-01)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畅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盐城市新兴镇三灶村境内。

2.2建设规模:2022年度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三灶村高标准农田补建工程(2022-01)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 395.85 亩,总投资约为116.24万元。

2.3 招标范围:(1)水利工程:新建 350ZQ-100(0°)30KW(0°)排灌站 1 座;输变电线路配套380V 低压线路 0.1km;拆建 U100 防渗渠 0.36km;建渠系建筑物共计 34 座,其中:拆建 5m×5.5m 桥梁 1 座,拆建 13m×4.5m 桥梁 1 座,新建φ30cm×6m 涵洞 6 座,新建φ30cm×2m 涵洞 4 座,新建φ40cm×6m 退水涵洞 16 座,新建φ40cm×6m 过路涵洞 1 座,新建分水井 1 座;新建过渠便桥 B 型 4 座;项目区标志牌 1 项。(2)田间道路工程:新建 3.0m 宽无路基水泥路 0.42km。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对上述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 9月1日以来,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施工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等),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竣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4.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亭湖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1.4.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1.4.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1.4.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水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 号文规定)。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2.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1.2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

②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3.2.2.2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违约扣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电话(手机)、邮箱号码】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至盐城市畅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西环路293号瞰都公馆10号楼1501室,联系人:倪工,联系电话:1845250160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递交地点:盐城市盐都区西环路295号东方玄武大酒店二楼致诚A厅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8.3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9.发布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

11. 关于挂靠和转包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政府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迎宾路8号

联 系 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1301651112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畅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西环路293号瞰都公馆10幢1501室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845137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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