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公安局监管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LYCG-202011260158
二、合同金额
合计金额小写:1726969.69元(3年)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柒拾贰万陆仟玖佰陆拾玖元陆角玖分(3年)
按要求提供物业服务
1、人员编配:共15人
保安人员6人,物业经理1人,保洁员4人,花木工1人,水电工2人,弱电维护工1人,共计15人。
2、具体配备
①保安人员配备(6人)
保安:6人,前门门卫服务岗安排保安2人、大厅门岗安排2人、车辆指挥2人。
②保安人员年龄必须在50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并持保安证上岗;电工必须有电工证;所有员工均需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3、项目内容、标准及要求
(一)门岗、保安、秩序管理
(1)安全秩序管理:包括大楼门岗执勤、安全巡视、安全秩序维护、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大院内公共照明灯的开关、消防管理、报刊(信件)收发、协助处理上访事件及突发事件、故障排除或及时报修、花卉摆放等。其中门岗执勤人员必须姿态端正,注意力集中,认真履行登记手续,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与车辆;报刊、信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送达,不得丢失或延误送达。
(2)安全巡逻管理:①大厅保安在甲方上班时间内在大厅履行正常值班义务,中午和下午下班后对大楼每一个楼层、每一个角落(含厕所)进行清场,并在午休时间段安排人不间断来回巡查,维护办公大楼治安安全;②晚上20:00——次日早上8:00大厅值班人员对办公楼等公共区域特别是安全隐蔽区域进行每一小时一次的巡逻;③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要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跟踪,并负责检查消防、照明等公共设备、设施情况,发现异常应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并逐级报告。
(3)车辆管理:①前门岗亭值班员对所有进出车辆敬礼,对驶入的车辆指挥其按指定位置停放;②所有外来车辆均需在前门岗亭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③前门实行白天半封闭式管理,晚上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4)监控管理:大厅及办公区域实行监控管理,监控室员由大厅保安直接担任,必须24小时维护区域的治安安全;
(5)进出人员、物品的管理:①门岗24小时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保安必须按要求严格控制进入办公大楼人员,不得随意准入。②发现可疑人进入办公区域需用对讲机通知二楼大厅值班员进行跟踪;③对出入办公楼的所有大件物品,必须凭业主单位主管领导证明,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放行。对业主寄存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履行寄存手续,贵重物品和可燃易爆有毒物品不予寄存;④严禁商贩、乞讨、捡破烂等闲杂人员进入院内;⑤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楼。
(6)负责办公大楼水电、绿化、电梯、消防、空调、监控等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7)负责院内公共设施维护、树木花草的看护,定期修枝、浇水、施肥、剪草。
(二)房屋日常维护、养护与管理
(1)服务内容:办公楼(区)屋顶、窗户承重结构、楼梯间、走道通道、门厅等地面维护。
(2)服务标准:确保办公大楼房屋的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不起翘、无遗缺;碎裂或有断裂、断损的,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提出方案或建议,经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电梯运行管理
1、服务内容:电梯运行管理和轿厢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管理。
2、服务标准:建立电梯运行管理、安全管理制度,轿厢内地毯按时清洗更换,电梯凹槽内无杂物,按钮表面光洁,轿厢内不锈钢面光亮无尘。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出现故障,及时通知专业维保人员到达现场抢修,协助维保人及时排除故障。
(四)空调系统运行管理
按照公安局物业管理规定,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对未及时关闭空调的办公场所,经确认无工作人员进出后,应及时通知该办公室相关人员关闭空调。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及时报告公安局后勤保障科主管领导,通知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实施维修,并做好记录,确保空调设备的完好。
(五)消防系统维护
(1)服务内容: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防栓、排防烟系统、安全疏散、应急系统、防火门系统、灭火系统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2)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搞好消防管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处于良好的状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设备,维保质量达到消防要求,保证系统开通率及完好率均为100%;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灯火灾时应维持90分钟以上的照明时间,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一次,应无破损、发黑发霉现象;消防泵定期启动,每年保养一次,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配件完好,阀杆每年加注润滑油并放水检查一次,消防管道、阀门至少每年进行一次除锈刷漆;保证消防用水的基本储备,确保火灾险情时的应急灭火用水;每月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一次,重大节日增加次数,有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及时到场,确保整个消防系统通过消防部门的消防年检,取得年检合格证;消防监控系统运行人员必须有消防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
(六)环境卫生管理
(1)服务内容:会议室、会议室会务、接待室、走廊、楼梯间、厕所、车库等区域的卫生清扫,垃圾处理,化粪池、排烟管道的清理,一年一度外墙清洁。
(2)服务标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清洁率100% ,进行目视化管理。具体区域标准:外围及周边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明沟、窖井内无杂物;各种标示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所有大院内产生的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制度,杜绝垃圾过夜。
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及公共设施设备、门窗、天花板、灯具等做到干净、无污渍、光亮无尘。
会议室、接待室:室内整洁、目视之处干净无尘,设施设备、办公用具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楼梯及楼梯间: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防滑缝干净,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
公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干净,无污渍;各种隔断面干净,无乱写乱画,无污迹;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尘,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无明显异味。
停车场: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明显油渍、污渍;顶部各种管网、灯具表面干净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积尘;各种指示牌表面干净有光泽;消防器材表面干净摆放整齐。
电器设施:灯炮、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
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渍;喷洒盖无污渍,消防栓表面光亮、无污迹。
(七)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费用由采购方出资,被采购方负责监督、管理、落实)
(1)服务内容:灭鼠、灭蚊、灭蝇、灭嶂螂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2)服务标准:按规定及时购买、投放灭四害药物。办公室、大厅、走廊、车库及室内公共部分都应达到基本灭蝇;采取综合措施杀灭嶂螂;定期对办公区进行卫生消毒。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 3个月,试用期内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达不到文件要求和承诺,以及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经3次提醒,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浏阳市公安局有权终止合同,所有已投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方案。
(2)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所有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3)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及投标文件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包括公共管理制度、内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2)建立健全监管场所物业资料档案。
(3)执行公安局监管场所管理制度及消防制度,有权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给予纠正和制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甲方报告。
(4)负责监管场所内人身及财产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监管场所的办公秩序,属管理责任范围内造成的火灾事故、刑事治安案件等,由乙方承担过错责任并赔偿损失。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其使用的办公用房,并保证不毁损;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其使用的由甲方交付的非固定设备。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与甲方相关的物业资料、相关资料以及由其保管的设备资料。
(6)协助社区综治管理工作的实施。
(7)乙方的工作人员在为甲方工作时(正常作息时间或加班作息时间)或在往返甲方上下班途中发生财产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伤残、伤亡、工伤)等事故均由乙方完全承担及民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乙方违反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而没有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视情扣罚当月或上月应支付乙方的管理费用。如情节严重,甲方有权中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义务并且管理优秀,并通过公安局监管场所各部门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经认可后,在下年度招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其内容与合同有冲突处,以合同为准。本合同及附件空格部分的文件,经双方确认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