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平路办公楼动力配电设备改造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g-2023-002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方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芾广招标咨询中心
代理联系人黄懿霞1752165798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昌平路办公楼动力配电设备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G-2023-0028
项目名称:昌平路办公楼动力配电设备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15406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9.15406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昌平路办公楼动力配电设备改造,本项目共两个包件,包件一:低压配电设备改造,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989997.03元;包件二:高压配电设备改造,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401543.65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程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伍级、承修类伍级、承试类伍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4)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必需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该项目经理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6)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0日 至 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伍级、承修类伍级、承试类伍级及其以上资质;
5)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厉害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截图)。
9)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自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7日期间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进行现场验证获取采购文件(现场获取前请务必提前致电联系沟通,联系人:黄懿霞,联系电话:17521657985),逾期不再办理。请各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验证的同时提交获取资料。
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或者递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上海芾广招标咨询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上海佑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1036号
联系方式:方老师/ 021-22180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芾广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
联系方式:黄懿霞/17521657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懿霞
电 话: 17521657985
昌平路办公楼动力配电设备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G-2023-0028
项目名称:昌平路办公楼动力配电设备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15406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9.15406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昌平路办公楼动力配电设备改造,本项目共两个包件,包件一:低压配电设备改造,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989997.03元;包件二:高压配电设备改造,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401543.65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程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伍级、承修类伍级、承试类伍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4)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必需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该项目经理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6)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0日 至 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伍级、承修类伍级、承试类伍级及其以上资质;
5)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厉害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截图)。
9)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自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7日期间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进行现场验证获取采购文件(现场获取前请务必提前致电联系沟通,联系人:黄懿霞,联系电话:17521657985),逾期不再办理。请各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验证的同时提交获取资料。
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或者递交响应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上海芾广招标咨询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上海佑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1036号
联系方式:方老师/ 021-22180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芾广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
联系方式:黄懿霞/17521657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懿霞
电 话: 1752165798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