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人民医院财务系统升级采购询价项目公告
根据云南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在全省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实现从收付实现制向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双基础”核算体系的平稳过渡。我医院使用的财务软件,为多年前产品,无法满足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方案需求,需要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一、采购内容:
1.1财务医疗专业版,具体模块如下:
编号 |
系统名称 |
模块名称 |
站点数 |
备注 |
1 |
HRP运行平台 |
系统运行平台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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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医院会计管理系统 |
账务管理系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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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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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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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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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产管理 |
资产卡片系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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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装、调试、培训及一年免费售后服务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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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为180000.00元,各谈判申请人最终谈判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二. 采购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所参与采购项目内容的经营或服务范围均可参加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需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
2.3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
2.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产品厂商的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产品技术参数:
(一)总体要求:
1、系统必须满足财政部发布《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 号)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要求。
2、系统必须支持医疗行业细则,为医疗专业版的财务软件。
2、系统必须具备医院HRP的可扩展功能模块:物资、资产、成本、人力资源、接口等,以便医院将来的扩展。
3、系统必须能够与医院现有HIS系统等进行无缝对接,实现相关收入凭证的对接。
4、系统必须满足医院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
(二)政府会计制度要求
1、系统支持“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核算模式”。
(1)“双功能”,即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实现财务 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通过资产、负债、净 资产、收入、费用五个要素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通过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个要素进行预算会计核算;
(2)“双基础”,即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
(3)“双报告”,即通过财务会计核算形成财务报告, 通过预算会计核算形成决算报告。
(4)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 进行“平行记账”。
(5)净资产要素与预算结余要素保持衔接。
(6)财务报表与决算报表之间存在勾稽关系。
2、系统支持以下几种运用模式:
(1)一套财务核算账套之下,搭建财务会计科目+预算会计科目的会计科目体系;
(2)凭证制单节点显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个凭证界面,对平行记账的经济业务根据财务会计凭证自动生成预算会计凭证
(3)业务系统生成的财务凭证根据凭证中会计科目性质自动判断和生成预算会计凭证
(4)根据财务会计科目形成财务会计账,出具财务会计报表,根据预算会计科目形成预算会计账和决算报告
3、系统支持以下功能
(1)系统预置政府会计制度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
(2)系统支持“双凭证”及“双分录”两种核算模式。
(3)与资金收支相关的同一业务需要同时录入财务会计相关凭证分录和预算会计相关凭证分录。
(4)两项业务凭证相同的原始单据。
(5)两项业务凭证建立关联关系,可方便关联查询,修改和删除需要提示并找到相关预算分录进行
(6)系统预置财务会计报告及预算会计报告。
(三)HRP运行平台:
医疗机构HRP运行平台,用于搭建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基础架构和基本信息。具体包括如下的功能: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的设置:包括会计期间、编码方案、数据精度;提供对基础数据、参数的统一管理,方便基础数据和业务参数进行统一管理;单据编码配置;对医疗机构的单据编码、单据模板进行统一管理;工作流程的设置,对医疗机构业务流程进行统一管理及配置;权限管理,对医疗机构系统用户功能权限、数据权限、金额权限实现统一管理。
(四)财务管理系统:
是HRP财务会计系统的核心,能够满足医院日常基本财务核算工作中常用的凭证管理、往来核销管理、汇兑损益处理、自定义转账、期末处理、常用账簿查询等业务要求,同时提供了现金流量分析及查询。具体功能有:可根据需要增加、删除或修改会计科目或选用行业标准科目;通过严密的制单控制保证填制凭证的正确性。提供资金赤字控制、支票控制、预算控制、外币折算误差控制以及查看科目最新余额等功能,加强对发生业务的及时管理和控制。制单赤字控制可控制出纳科目、个人往来科目、客户往来科目、供应商往来科目;凭证填制权限可控制到科目,凭证审核权限可控制到操作员;为出纳人员提供一个集成办公环境,加强对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并可完成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随时出最新资金日报表;自动完成月末分摊、计提、对应转账、销售成本、汇兑损益、期间损益结转等业务;进行试算平衡、对账、结账、生成月末工作报告。
(五)报表管理系统:
可为医院提供各类管理报表的服务,如财务报表、业务管理信息表等,提供报表编制、数据采集和报表过程管理的全方位管理服务。支持按需定制报表,实现了跟HRP平台的全面整合,提供各类从业务系统取数的途径,同时支持报表数据手工录入和公式自动计算。提供为满足上报要求的各种报表进行审核服务。
(六)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制度的主要创新和变化是,采用了“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核算模式”。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进行“平行记账”。即,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也需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要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1)系统预置政府会计制度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
(2)系统支持“双凭证”及“双分录”两种核算模式。
(3)与资金收支相关的同一业务需要同时录入财务会计相关凭证分录和预算会计相关凭证分录。
(4)两项业务凭证相同的原始单据。
(5)两项业务凭证建立关联关系,可方便关联查询,修改和删除需要提示并找到相关预算分录进行。
(6)系统预置财务会计报告及预算会计报告。
(七)资产卡片系统
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管理,主要完成原始卡片录入、新增资产卡片录入、资产变动、资产评估、资产减值、计提折旧、资产减少、资产拆分、资产合并、资产调拨、资产盘点、账表查询等功能。系统支持同一月份多次计提折旧、多期间汇总;可按照资金来源对资产进行分类汇总,并按照资金来源进行折旧;可以实现按不同会计制度,针对同一资产,使用不同的会计制度,如:不同的期间、折旧方式、核算币种、使用年限等,最终可以提供不同要求的会计报告;新增资产、资产原值增加变动、资产原值减少变动、资产累计折旧调整、租赁产权转移、资产原值评估、资产累计折旧评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资产折旧费用分配等业务处理,各项变动业务可以自动生成凭证传递到总账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与账务处理的无缝衔接。
4、报价要求:
4.1、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19年01月15日14:30分(北京时间)前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提交电子标书并将报价书密封送交到红河县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4.2、报价含产品、税费、培训费、调试费、等各项费用。报价人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4.3、报价要求为书面密封报价,不接受互联网上报价,不接受传真报价和电子邮件报价。密封件报价要求在信封的密封处加盖公章、密封章,封面上标明报价方企业名称、报价项目、报价人及联系方式。报价单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报价人需有法人委托授权书。
4.4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4.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4.2、纳税证明: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4.3、社会保险证明: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4.4、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4.4.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采购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4.6、报价产品的著作权登记证、软件产品厂家授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4.7、报价人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及操作人员培训计划。
4.4.8、报价表统一采用“附表一”的格式,且放置报价文件目录后第一页。
5、其他:
5.1、交货地址:询价人指定地点
5.2、交货方式:按照实际交货时间及需求交货。
5.3、付款条件:双方协商,另行约定。
四、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文件的递送
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进行注册。并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 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中查看)
1、注册及 CA 办理完成之后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 锁)登陆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
2、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蒙自市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咨询联系人:李小姐 龚小姐 联系电话:15750034506;0871-65315589
3、如果投标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 CA 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 数字证书。
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需按照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此次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携带电子投标文件(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
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发:北京筑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子林 联系电话:0873-3053009
客服电话:400-9618-998
6、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01月09日至2019年01月11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在红河县跑马路林业局对面(云南如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等资料(缺一不可)。
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8313319306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1、递交地点:红河县凹腰山上行300米: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一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截止时间: 2019年01月15日下午14:3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云南如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以拒绝接收未按规定时间、方式投标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若为法人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CA 数字证书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按时参加。
4、投标人若不是法人请带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CA 数字证书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按时参加。
六、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红河县凹腰山上行300米: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一
2、开标时间:2019 年01月15日下午14:30。
七、投标保证金:采用线下缴纳方式
各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人民币,(摘要或附言处请备注标号:云如裕招[2019 年]H101001号及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存入账户且确认到账后,投标人携带银行转账(存款)回执单及经办人身份证于 2019 年01月15日 11:00 前到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收据。未中标人:中标(成交)公示期结束后,投标人携带投标单位开具的退款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财务科办理退款手续,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收到完整合法退款手续起 5 个工作日内退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人:合同签订并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投标人携带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投标单位开具的退款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财务科办理退款手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收到完整合法退款手续起 5 个工作日内退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收退制度由财务科制定并归其解释,财务科联系人:李女士 手机:13887564939
单位名称: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户: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号:2406900104001522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县支行
联系号码:13769358665(晁)
地址:红河县凹腰山转盘附近新环保局旁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贵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的,做无效标处理。如贵公司不属于中小型企业的不必填写。
九、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范本仅是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政府采购
(集中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云南省财政厅 制
根据本项目政府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内容:
一、项目或设备(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名、数量、单价(技术参数和详细配置不够填写须另作附件)
二、随机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要求
三、安装调试要求
设备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符合 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免费安装测试同时完成。
四、配套设备、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或消耗品)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五、合同总价(大写): (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安装运输调试费用。本合同的供货范围,除包括上述货物外,还包括随机的辅助电气设备、专用电线电缆、随机软件、技术文档、设备运行所必需的随机消耗品(如箱包等),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文件。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的配合、协调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
2.负责提供设备和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设备或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设备或项目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设备及主要配件保修期为( )年,终身负责维修;并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 具体服务: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上门保修或免费更换;在保修期,同一货物、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或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它新机器。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主设备乙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 )小时内到达现场, 类故障保证由人员(或工程师)在( )天内修复,类故障保证由人员(或工程师)在( )天内修复;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实行( )月时间定期进行保养(或维护、巡检)制度;
2.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或项目(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严格遵守采购、技术澄清、商务谈判、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如果业主方要使用原有系统更换下来的设备材料,承包人须在投标所报设备材料清单中扣减响应的设备材料数量及费用,并按业主方要求进行施工安装(详细情况由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协商确定).
5.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
七、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或中标产品和设备或项目的技术及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八、技术培训:
乙方向甲方提供天的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大型设备(或招标文件有要求、或投标文件有承诺的),乙方还将负责甲方人专业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国内培训并应获得技术证书,费用由乙方负责,具体时间为天、地点为,其他由甲乙双方协定。
九、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 联系人:
十、整体项目完成时间或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
十一、验收及验收标准
1.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统一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设备交验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开机必要消耗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安装及加电测试等。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将由甲方和乙方进行集中验货,若开箱加电测试发现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必须予以更换;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2.项目验收:设备安装和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完成后,甲方检验、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合同技术要求。
3.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
十二、合同价款结算
十三、违约责任
(1)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设备(或项目)和安装调试(或建设施工)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或项目),乙方无权请求返还投标保证金;逾期交货(或完工)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设备(或项目)和完成安装调试(或建设施工)及所交设备(或项目)和安装调试(或建设施工)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此部分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并盖公章。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或项目),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四、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六、本合同一式陆份,法律效力等同,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十七、本合同经甲乙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八、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1.招标文件及补遗通知;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
3.中标通知书。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十、本次招标信息发布指定站点
云南如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下述 3 个站点,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 2 天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如对采购文件明细表有异议的,须在开标前 2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云南如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宗工 ;联系电话:18313319306 )统一解答,逾期不再受理。
法定媒体:
(一)云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gov.cn/)
(三)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
十一、本次项目开标时需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
十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如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县跑马路(云南如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宗工
联系电话:18313319306
云南如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 01月05日
附表一:
HRP6.6 SP1报价表
编号 |
系统名称 |
模块名称 |
站点数 |
价格(元) |
1 |
HRP运行平台 |
系统运行平台 |
无限制 |
|
2 |
医院会计管理系统 |
账务管理系统 |
5 |
|
报表管理系统 |
|
|||
出纳管理 |
|
|||
总帐收入凭证接口 |
|
|||
政府新会计制度 |
|
|||
3 |
资产管理 |
资产卡片系统 |
5 |
|
4 |
安装、调试、培训及一年免费售后服务 无限制 |
无限制 |
|
|
金额合计 |
|
|||
合计大写 |
|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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