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安县2022-2023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EPC)(HBGA-202312QG-045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160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安县2022-2023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EPC)(HBGA-202312QG-04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7 23:4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公安县2022-2023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EPC)(HBGA-202312QG-045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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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GA-202312QG-04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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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公安县2022-2023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EPC)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2023】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安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2022-2023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中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2022-2023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中解决:100%,招标人为公安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章田寺乡永久村、达仁村、金红村,章庄铺镇桐桥村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一)种子烘干中心建设工程(二)制种试制示范田间工程项目(三)加工、仓储转运中心建设(四)育秧工厂建设项目(五)制种机械化装备提升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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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涉及到的一揽子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31 合同估算价:160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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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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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二类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二类资质(3.1.1、3.1.2): 3.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完成过一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者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以提供的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根据公司成立实际情况提供;没有的提供书面承诺。)(考核联合体牵头方) 3.1.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家。 3.2.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2.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2.6、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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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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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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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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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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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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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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