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渔民合法权益,合理划定养殖水域滩涂,优化养殖生产布局,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我局拟组织对《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进行修订编制。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现将此项工作以询价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已制定并实施5年,为适应我市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促进我市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进一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结合我市养殖水域滩涂和产业发展实际,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文件要求以及中央环保督查和省环保督查整改需要,现拟对《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开展修订编制。此项工作计划在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二、询价招标对象
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修编机构单位(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设计院等)。
三、采购项目
修编《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四、修编内容
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主要围绕开展水产养殖现状调查,水域环境现状调查,外业现场踏勘及测量,收集整理最新港口规划、生态红线、海岸线修测等成果以及围填海政策等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水域滩涂资源环境分析,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修订养殖功能区,提出管理措施;开展规划修编意见征集;图件制作,完成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评审稿;提交修编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编制说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分为海水养殖、淡水养殖及深远海养殖三个部分编制。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提供1-2份规划编制工作业绩证明),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佐证材料,并能提供正式发票。
六、服务要求
项目修编参考《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及《福建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闽海渔〔2022〕66号)文件要求落实,在合同约定时限内提交《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包含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2023年修编版)。
七、评定办法
1.根据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本项目最高限价定为人民币48万元,按照最低价原则确定受托单位,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价的50%,合同约定项目完成后支付余下50%。
2.请于2023年9月28日晚上12时前向我单位报价,报价包含数据收集分析、现状调查、专家评审、文本设计及打印费、人员交通差旅费、税费等为承担此项任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报价函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完整资质证明佐证材料,密封送至(或邮寄)我单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将被拒绝接收。
联系人:林隽雨,联系电话:0594-2696710 17******070
单位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市政府5号楼416室
附件:
1.报价函
2.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
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通知(闽海渔〔2022〕66号)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9月21日
报 价 函
致: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我单位经过认真审阅《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项目询价招标公告》的内容及要求后,现报价如下:人民币¥ 元(大写: )。
以上报价包含数据收集分析、现状调查、专家评审、文本设计及打印费、人员交通差旅费、税费等为承担此项任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1.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单位名称:
地 址: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项目概况
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已制定并实施5年,为适应我市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促进我市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进一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结合我市养殖水域滩涂和产业发展实际,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文件要求以及中央环保督查和省环保督查整改需要,现拟对《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开展修订编制。此项工作计划在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二、询价招标对象
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修编机构单位(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设计院等)。
三、采购项目
修编《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四、修编内容
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主要围绕开展水产养殖现状调查,水域环境现状调查,外业现场踏勘及测量,收集整理最新港口规划、生态红线、海岸线修测等成果以及围填海政策等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水域滩涂资源环境分析,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修订养殖功能区,提出管理措施;开展规划修编意见征集;图件制作,完成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评审稿;提交修编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编制说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分为海水养殖、淡水养殖及深远海养殖三个部分编制。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提供1-2份规划编制工作业绩证明),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佐证材料,并能提供正式发票。
六、服务要求
项目修编参考《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及《福建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闽海渔〔2022〕66号)文件要求落实,在合同约定时限内提交《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包含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2023年修编版)。
七、评定办法
1.根据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本项目最高限价定为人民币48万元,按照最低价原则确定受托单位,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价的50%,合同约定项目完成后支付余下50%。
2.请于2023年9月28日晚上12时前向我单位报价,报价包含数据收集分析、现状调查、专家评审、文本设计及打印费、人员交通差旅费、税费等为承担此项任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报价函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完整资质证明佐证材料,密封送至(或邮寄)我单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将被拒绝接收。
联系人:林隽雨,联系电话:0594-2696710 17******070
单位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市政府5号楼416室
附件:
1.报价函
2.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
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通知(闽海渔〔2022〕66号)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9月21日
报 价 函
致: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我单位经过认真审阅《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项目询价招标公告》的内容及要求后,现报价如下:人民币¥ 元(大写: )。
以上报价包含数据收集分析、现状调查、专家评审、文本设计及打印费、人员交通差旅费、税费等为承担此项任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1.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2.单位名称:
地 址: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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